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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茂名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5.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6.提高适龄儿童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的投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促进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加强妇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落实相关人员编制政策,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建设。儿童保健专业技能培训每年覆盖50%的镇和社区,以及40%的儿科和儿童保健科医护人员。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和学校卫生室的建设,落实校医和保健教师的配备。以提高基层儿童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尤其加强村卫生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综合医院保健科室建设。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婚检知识宣传,规范婚检内容,改革婚检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免费婚检,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不断提高产前筛查和诊断水平,重点针对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设立专项防治项目,为高危人群提供免费筛查和诊断,将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健全新生儿基本筛查网络,在所有助产机构中落实采血和听力初筛,加强筛查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控制,落实阳性患儿的转诊、确诊、治疗及随访,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逐步扩大筛查病种,并为贫困患儿提供救助。加大力度宣传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服务对象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建立全市性的出生缺陷和儿童残疾信息网络,实现各部门、各系统之间数据的共通、共享。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4.实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依托现有的计划免疫网络推进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以卫生院、卫生站和城市社区为重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强化 0-6岁儿童健康档案管理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和基层新生儿访视、生长发育检查和健康评估的服务能力,对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进行原因分析、健康指导,到2020年,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5%,使用率达80%以上。逐步将中小学校儿童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范畴,进一步提高学校儿童体检率。
  5.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0~6岁儿童提供出生缺陷筛查与诊治、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大力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扩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提高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6.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的销售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开展健康教育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水平。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婴幼儿食品的抽查和专项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食品的行为。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制定和推动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7.开展儿童健康教育。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将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掌握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技能、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营养、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在幼儿园、学校广泛开展儿童膳食、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培养良好卫生行为习惯,重点在幼儿园、中小学开展控制屈光不正的工作,降低近视发生率。预防和控制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禁止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
  8.加强儿童心理卫生保健服务。针对儿童特点,开展青春期心理和情感教育,调适儿童心理需求,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在学校开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儿童提供不同时期行为心理问题的筛查、咨询、辅导及干预。在妇幼保健院、精神专科医院设置儿童心理门诊。
  9.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在校学生每天运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10.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并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卫生、教育、公安、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交通等主要伤害事故的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和游泳、娱乐、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对儿童的保护意识和能力,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11.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健康的影响。有效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估,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儿童生活环境质量。
  ㈡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发展儿童早期教育,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康复指导与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城市社区办好0-3岁教养支持中心,每个镇均办起1个0-3岁教养支持中心。
  2.到2015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到90%,省、市级学前教育发展模式试点县和市级城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2020年,全市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
  --2013年底,全市80%以上的镇建成1所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2020年,全市所有镇至少建有1所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
  3.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权利。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五年保留率达到99%。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到2020年,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三年保留率达到95%以上。
  --到2020年,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内所有儿童享有同等水平和条件的义务教育。
  --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7%以上。
  --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到2020年,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6.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7.全面普及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策略措施:
  1.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推进家庭教育、学前教育、留守儿童教育等立法,完善教育法规政策体系;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提高全社会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
  2.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逐年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总量,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的责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上的差距。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扩大农村中小学建网学校比例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学校数字化教育体系。
  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现代开放的教育理念,建立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模式,注重培养学生健康人格、良好品质、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将社会性别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
  5.重视和加强0~3岁婴幼儿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完善0~3岁婴幼儿科学教养专家咨询服务队伍;积极探索多种有利于幼儿早期发展的教育模式;广泛组织0~3岁幼儿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高科学育儿水平;支持和扶持早教机构发展,推行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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