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建立妇科疾病普查普治规范化流程,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宫颈癌、乳腺癌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全面实现免费“两癌”检查。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两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6.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期的健康问题。研究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降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责任意识,开发、研制男性避孕节育产品,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7.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保健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加强产科建设和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健全危重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保证妇幼保健院、中心镇卫生院救护车配备,推广适宜助产技术,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控制剖宫产率。
8. 加强流动人口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人口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流动人口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
9.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等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梅毒等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有效控制传染途径。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卖淫;加强对采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10.加强妇女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组织科研攻关,加强对妇女健康主要影响因素及干预措施等的研究;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推广促进妇女健康的新技术和适宜技术。
11.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加强营养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教育,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健康教育信息与咨询服务,提高妇女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良好行为习惯和科学膳食结构,对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营养指导干预。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12.加强对妇女的精神卫生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重点推进以社区卫生机构为基础的精神卫生工作,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咨询及指导干预服务。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的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
13.推动妇女参加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在社区、公园兴建健身场所,为妇女健身提高条件。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㈡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在各级各类教育活动和工作中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到201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基本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在保障小学适龄女童100%入学率的基础上,确保5年保留率达到99%。
--初中女童的毛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女童九年义务教育保留率达到93%以上。
--保障残疾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适龄残疾女童入学率达到97%。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15年达到89%,2020年达到90%以上。
--降低女生高中阶段辍学率,确保贫困家庭的女生完成高中教育。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5.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到2020年,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高等教育在校生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本科生中女性比例逐步增加。
6.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保证在职女性享有与在职男性同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在职女性接受继续教育的比例。
--到2020年,企业女职工普遍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农村妇女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在职妇女平等接受继续教育。
7.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新增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
8.困境妇女优先获得教育培训支持。
9.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策略措施:
1.各级各类教育活动和工作中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将性别平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探索在中小学逐步开展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为核心的女性教育。增强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强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在各类培训中开展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等课程,传播男女平等思想。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内容、方式要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
2.消除女童义务教育辍学现象。着重加强农村学校基本建设,加快规范化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大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三室一场五有”(教室、实验室、阅览室、运动场和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有可供教师工作休息的住房,寄宿制学校还要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宿舍、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学生食堂)工程,确保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每个适龄女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学困难失学。提高家长依法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女童学籍变更和辍学报告制度,加大管理、督察和劝学工作力度,确保适龄女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3.加大财政对困境女童的扶持力度。保障贫困家庭、留守、流动和残疾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关注留守女童,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女童健康成长的扶助体系。结合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多形式多途径保障流动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落实省特殊教育百校建设工程,加快我市4所县级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步伐,到2020年,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
4.保障女生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程,全面满足初中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贫困家庭女生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免费教育,保障女生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培训。
5.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例。支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适当提高女学生招生比例。落实贫困女大学生资助政策,保障我市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6.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增加有关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研究项目,推动妇女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女性学专业和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7.满足妇女职业教育需求。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方针,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和资源。为困境妇女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加大农村妇女免费技能培训,为失业妇女提供多形式职业教育,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机会,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性教育。建立贫困妇女资助基金,扶持贫困地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8.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推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构建妇女终身教育体系。鼓励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企业要把对女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纳入集体合同和企业培训计划。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大力支持农村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办好农村妇女学校,提高妇女科技致富能力,促进农村女性劳动力的转移。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依托,做好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工作。
9.加强基层妇女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加大力度建设基础妇女教育培训机构。统筹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为妇女提供就业培训、婚姻家庭咨询、健康指导、法律宣传、生涯规划等内容的社区教育服务;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推动学习型社区的建立。
㈢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消除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
--城镇从业人员女性比例保持在42%以上。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35%。
3. 确保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经济权益。
4.逐步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就业的比例,提高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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