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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茂名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茂名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茂名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茂府〔201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茂名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妇儿工委反映。

  二О一二年八月八日

  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实现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总人口的一半,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世纪初,茂名市政府颁布了《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各级政府把妇女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机制,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2010年监测数据显示,“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全面实现,我市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平等享有经济资源和改革开放成果,参与经济建设作用更加凸显;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享有不断完善的卫生保健服务;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过去十年,我市妇女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妇女自身获得全面进步,妇女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但是,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程中,妇女发展仍然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侵犯妇女劳动保障权益的现象尚未彻底消除;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方面仍处于相对弱势;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仍然偏低;农村和流动人口中妇女公平享有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法律保护等权利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偏低;妇女生存和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还不够优化;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还不能充分满足;法律上赋予男女平等的权利还没有完全实现。
  2011年到2020年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市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经济大发展、城市大转型、民生大改善为目标,全面实施滨海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三大基地”,加快“四个转变”,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三年大变化,十年大跨越”。茂名经济社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既为妇女事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指导,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㈡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利益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坚持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
  3.坚持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社会群体和阶层间妇女在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
  4.坚持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从茂名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发,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中得到进一步落实,缩小妇女公共服务水平在城乡、社会群体和阶层间的差距,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保护。充分发挥妇女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使我市妇女发展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㈠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女性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020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两癌死亡率降低。
  --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到2020年,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健康档案使用率达80%以上。
  2.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7%以上。
  --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
  --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
  3.妇女享有优质避孕节育计生服务,人工流产率降低。
  4.妇女艾滋病、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5.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
  6.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提高,城乡妇女体质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达90%以上。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促进妇女享有均等化保健服务。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行政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分为市、县两级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应有一个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农村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每个镇有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镇卫生院,每个街道都有一所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站。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政策,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建设,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相关职能科室建设。加强妇女保健特色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女保健相关项目工作水平。加大执法监督力量,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加大对妇幼卫生投入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提高政府卫生支出比重,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针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问题,不断加强妇幼安康工程实施力度,不断丰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推动设立妇女重大疾病防治基金。
  3.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到2020年,全市妇女逐步享有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有效控制初生婴儿的残障率和死亡率。加快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4.建立妇女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通过接诊、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健康档案。不断完善妇女健康信息库,逐步建立全市互联互通、功能完备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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