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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0]81号文件精神做好菏泽蔬菜等五大产业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

  4.壮大食用菌产业。将曹县、定陶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列入双孢菇优势区。2011年培育食用菌加工企业10个,2015年达到30个,年产值达到3亿元。
  5.开展标准园区创建活动。新建设施农业园区12个,其中蔬菜10个、食用菌2个。在抓好国家级蔬菜标准园建设的同时,按照国家蔬菜标准园区建设的标准,创建10个高标准蔬菜示范园,每县区(含菏泽开发区)1个。每个示范园区达到设施蔬菜500亩以上,日光棚300个以上,露地菜园区达到3000亩以上。产品全部达到绿色标准,50%以上达到有机标准。
  6.突出科技进步作用。提升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引进选育一批品质优、产量高、适应性强的新品种,研制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新成果、新技术,培养培训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技术人才和新型农民。
  7.健全市场体系。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性产地、集散地批发市场,推进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2011年完成市场升级改造10个,新建5个。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供销系统、邮政物流、交通运输、大型商贸、龙头企业五大流通网络,建立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网上交易等现代物流业。加强农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与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批发交易市场的网络融合、资源共享,不断提高信息搜集、研究、发布、预测、预警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四)政策措施。
  1.改善生产设施和装备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1)加快老旧棚室升级改造。大力推行结构合理、性能优良的新型棚室,科学选用棚室骨架、覆盖材料,提高采光保温性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积极推广机械卷帘、肥水一体化以及食用菌拌料、装袋、接种、喷灌、通风等自动化控制装备,提升机械化操作水平,降低劳动强度,提高规模化生产能力。2011年改造日光棚1万个,新建2万个。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市改造日光老旧棚室5万个,升级改造率达到80%以上;升级改造食用菌菇房4万个,基本实现全覆盖。
  (2)大力发展集约化育苗和菌包繁育。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销售和服务网络健全的集约化育苗中心和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大幅度提高集约化育苗在蔬菜生产上的应用比重。以列入全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09-2015年)黄淮海与环渤海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基地县的曹县、定陶县、成武县、单县、郓城县为重点,建设10个年育苗能力3000万株以上的育苗中心,2011年争取2个投入生产。以双孢菇优势区定陶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为核心,建设4个双孢菇良种繁育基地,2011年争取1个基地投入生产。育苗中心建设要与地方蔬菜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在市开发区重点建设现代化大型工厂化育苗中心一处。
  (3)改善田间基础设施。在设施蔬菜、地方名产蔬菜集中产区和食用菌重点产区,加强生产道路、排灌沟渠等设施的修整改造,配备必要的水电设施,达到路、水、电齐全,为蔬菜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2.加大技术创新和推广力度,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1)推进科技创新。重点加强蔬菜良种工程和重大应用技术创新研究实施力度,创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加快建设蔬菜种业研发基地,加快蔬菜进口种子国产化、名优品种改良国际化步伐。建立市级蔬菜(食用菌)综合研发中心,各县区根据各自特色主导蔬菜产业建立相应的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实验室,使之具备相对雄厚的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及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集成与推广,提高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新材料的入户率和转化率。重点推广蔬菜容器育苗技术、蔬菜嫁接栽培技术、无土栽培技术、蔬菜再生生产技术、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设施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3)加强技术培训。建立市级大型蔬菜科技培训中心,大力实施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培训项目,重点针对标准化生产、病虫害防控等开展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新型农民, 2011-2015年每年培训农民5万人次。
  3.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快建设一批生态、优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原材料工厂化生产基地,强化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2)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和监管体系。加强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点的建设。在市级现有质检中心、县级现有质检站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将市级质检中心建设成业务范围广、检测手段齐全的综合性质检中心。2011年市级质检中心取得资质认证,县级按照区域性主导产品特点和现状,对具有特色的重点检测项目进行重点建设。全面提升检测水平,满足当地农产品产地大气环境、土壤、灌溉水和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加强市、县(区)、乡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乡镇结合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明确由乡镇推广体系承担该项任务,并强化制度和条件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3)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大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和违禁添加剂的监测力度,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并及时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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