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升核与辐射管理效率
实现辐射环境的效率管理目标就是实现辐射环境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借助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实现辐射环境资源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根据核设施的规划建设情况,适时建立快速、实时的辐射环境质量及重要辐射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状况的监测体系,并建立辐射环境状况日报制度,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服务。
9. 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1)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通过不断完善技术装备,引进专业人才,到2010年,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到2015年,在达到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完善重要水质监测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建立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日报及预报,建立完善酸雨监测系统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系统;到2020年,建立较完善的现代化的核电站环境辐射监测和数据管理系统,具备开展生态监测的基本能力。
(2)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逐步达到广东省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监察职能全面展开,执法力度、执法能力大幅提高,排污收费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排污费基本做到全面、足额征收。主要指标是: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85%-90%,稳定达标率达80%-85%,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率达80%-90%,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
(3)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到2010年,基本建成全汕尾市的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平台、环境管理业务应用平台、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资源服务平台,提高环境信息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服务和支持的能力,以及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
到2020年,汕尾市建成与广东省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步的、完善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环境政务/业务信息化、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化、环境管理决策科学化和环境信息服务规范化,实现“数字环保”的战略目标。
(4)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2010年,建立独立的环境宣教机构;到2015年,全市建成比较完善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宣教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水平有较大改善,宣教设备和手段基本实现现代化。2020年,全市建立完善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培养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化环境宣教队伍,宣教装备水平实现现代化。
市宣教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3-5人。县(市、区)专职宣教人员不少于2人。提高人员素质,各县(市)宣教人员都必须有专科以上文凭。
(5)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措施
汕尾市环境管理技术能力建设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和显著提高,是做好汕尾市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同时,考虑到该能力建设的示范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系统性,需要实现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到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体系、制定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具体细则、将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到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等3个方面保障措施,才能确保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规划的有效落实。
四、重点工程建设
(一)重点工程及投资预算
为了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能保证当地各项环境因子处于良好状态,需要建设一系列的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工程,加强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能力。根据汕尾市环境保护的需求,将重点实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控制大气污染、综合处理固体废物、海洋生态保护、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七大类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其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工程分为两个方案,两个方案的重点工程总投资分别为33.91亿元和27.01亿元。方案一近期投资为9.50亿元,中期投资12.72亿元,远期投资11.69亿元;方案二近期投资为9.86亿元,中期投资9.62亿元,远期投资7.53亿元。具体建设工程及投资预算见附表15(略)至附表22(略)。
“十二五”期间将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资金的配套落实,稳步推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特别是重点推进中心镇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重要饮用水库集水区、重点污染河段沿岸的污水综合处理设施的建设。
表1(a) 汕尾市环保重点工程投资估算总表(固废工程方案一)(单位:万元)(略)
表1(b) 汕尾市环保重点工程投资估算总表(固废工程方案二)(单位:万元)(略)
(二)可达性分析
1. 技术可达性分析
本规划根据上述汕尾市环境保护的规划目标和指标,考虑污染物产生的预测量和控制目标之间的差异,结合现有区域社会经济水平和技术条件,按照现在的技术水平规划建设各项污染控制工程,使治理后的污染排放量在汕尾市环境容量内,规划拟实施的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污水处理、除尘脱硫等技术均为国内现在比较成熟的技术,并已有很多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在技术上是不成问题的,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各项技术的推陈出新,污染防治能力会更强,因此,前面章节所安排的污染控制工程是合理的,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2. 经济可达性分析
国际同类型区域经验证明,要想遏制污染、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环保投资必须达到GDP的水平的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要求到2010年环保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结合汕尾实际,到2020年,汕尾市的环保投资指数应该达到3.0%以上。
本规划安排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总投资约为33.91亿元以及27.01亿元,约占同期总GDP的1.26%和1.01%。考虑其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以及结合各县(市、区)市政建设、能源结构调整等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项目,规划期间所安排的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同期GDP的3.0%,接近于省环保投资指标要求,投资是合理的,其在经济上也是可行的。
3. 政策可达性分析
本次规划从经济发展考虑,全面分析了汕尾市的环境现状,测算汕尾市的各项环境因子的环境容量,提出了水、气、声等功能分区优化方案,引导社会经济合理布局,建设循环经济体系,形成经济高效、环境和谐、生态健康、并富有亚热带海湾特色的“国家园林城市”。提出了旨在促进汕尾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环保规划方案,符合汕尾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需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同时,规划也系统地考虑了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汕尾市县城总体规划(1998-2020)》以及各专项规划的相容性,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对策符合国家、广东省法律法规,切合当地实际,有较好的政策支持基础,因此,政策上是可行可达的。
五、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1. 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保证规划的有序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是一项综合规划,其规划的实施必将涉及到多个部门,为此,需要建立起统一、高效、科学、务实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
建议成立由汕尾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局、规划局、编制办、外经贸委、经贸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的政府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统筹,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信息通报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形成一个有效解决规划实施中产生的实际问题,多部门分工协作、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
汕尾市环保局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指导规划的具体实施。各地方环保局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辖区内环境规划相关内容和任务的实施和执行。各相关部门要针对规划中涉及本行业的内容和任务,积极主动配合,精心组织好涉及本部门的规划任务和工程的实施。财政、编制办、规划等部门要积极大力支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环境保护规划的认识
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力度,广泛、深入地对环境保护规划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规划的认识,使全社会都认识到规划的重要性、长期性与艰巨性,认识到实施规划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行动和体现,是实现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激励和动员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及每个社会成员共同关注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全社会形成遵守和执行规划的良好氛围。
首先,要把提高领导干部认识和思想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把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统一到实施规划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对各级党政领导进行关于广东汕尾市环境保护规划的专题培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相关干部培训中设立环境保护规划内容。
其次,提高和增强公众参与、监督规划实施的意识和积极性。对于规划实施不力的可以采取有奖举报制度。
再次,加大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要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发布规划及其相关工程的进展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