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和执法能力不断加强
市、县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教信息等技术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环保系统在职人员从“九五”期末的105人增至205人,此外,环保宣教能力建设方面,市环保局设立了宣教中心(事业编制2人)。
(5)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到“十五”期末,全市共建成自然保护区4个、森林公园8个、风景名胜区1个、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12个,总面积506.26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60%,接近“十五”计划所定的10%的目标值。同时,积极开展创建环境教育基地和绿色学校(幼儿园)及生态示范村(镇、园)工作,树立环保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十五”期间,全市共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36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3个,市级21个),生态示范村10个(省级和市级各5个),生态示范镇3个(省级),生态示范园1个(省级)。另外,还关停一批无证经营、对水体破坏严重、破坏生态的采石(取土)场,划定准采区和禁采区,并要求采石(取土)场经营者搞好生态恢复。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林业执法及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6)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螺河、黄江等主要江河干流水质都能达标,主要支流的水质也基本能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Ⅲ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市区和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大气标准二级要求;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近岸海域的水环境质量水质保持稳定,较为良好。通过全面实施十大生态建设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治理,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全市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总体来看,汕尾市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
2. 存在问题
(1)水污染有加重趋势,水资源不容乐观
水资源形势不容乐观,资源性、水质性和工程性缺水并存,相当部分农田仍采取粗放式大水量漫灌方式,浪费十分严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偏低,水资源承载能力、可供能力与重点耗水产业布局之间矛盾突出,单位GDP耗水量居高不下,滩涂湿地开发不尽合理,影响海洋生态环境。此外,部分近岸海域和饮用水源地水质下降,如品清湖等近岸海域水质日益下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发黑发臭的现象。螺河的饮用水源地水质也呈下降趋势。
(2)城市噪声影响有所加重
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区人口的增多,社会活动频率和噪声的比例也不断增大。生活噪声扰民已成为主要的环境问题之一。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综合治理能力相对薄弱
环境基础设施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综合治理能力仍相对薄弱。表现为污水收集系统未基本形成,全市污水处理厂为在建或未投入使用,影响地表水水质的全面改善;未建成规范的危险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垃圾处理设施简陋,未能达到无害化填埋要求,使土壤、地下水不同程度地受到二次污染。
(4)生态破坏与农村环境问题初步凸现
局部地区区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水土流失等问题比较严重;森林资源总量仍不足,质量不高,结构简单,红树林等湿地面积减少,功能不断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影响明显;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滞后等。农村水环境不容乐观,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尚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普遍较差,缺乏完善的人畜粪尿收集和处理系统,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造成河道淤积和水体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加重,化肥、农药、化学制剂被大量使用,农产品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5)粗放式的经济增长导致环境质量下降
经济仍属以量扩张为主的传统粗放式发展模式,导致资源消耗大,土地利用效率偏低,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下降。
(三)未来形势与压力
1. 经济社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环境压力加大
汕尾市紧紧围绕“抢抓新机遇,推进新跨越,共建新汕尾,努力打造活力汕尾、人文汕尾、和谐汕尾、清新汕尾”的奋斗目标,贯彻落实“三基地,三经济带”战略方针,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快速增长,由2003至2007年五年间平均增长率达15.4%。经济运行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到2020年的十几年间,随着产业转移园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全面投入,全市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城市化水平将稳步提高,人口将以较低的自然增长率增加,外来人口数量将呈上升趋势。同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沿海地区依托港口将形成以重化工业为主的资本密集型产业群,产业逐步向沿海和山区转移,工业不断向农村转移,环境污染有向山区和农村等转移的趋势,由此带来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2. 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持续增长,节能减排任务较重
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需求对环境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GDP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增加将给环境带来较大的压力。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汕尾电厂一期3、4号机组、陆丰核电、陆丰甲湖湾能源基地(宝丽华火力发电厂)、华润海丰火电、海丰华城能源有限公司石化加工储运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将导致对水资源、能源和土地资源需求的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集约污染问题等间接影响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等,增加环境治理成本,加大环境保护的任务。
3. 环保投入和环境监管能力有待于加强
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不高,环保基础建设相对滞后,与此同时,环境管理能力滞后于经济建设,不能适应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各级环境管理能力薄弱,环境监测、监察等机构的技术能力与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缺乏必需的应急监测监控设备,环境应急监测监控能力差,难以有效监测环境污染事故和加强环境执法。
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市为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体系,以维持并不断改善区域的良好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要求,抓住广东省产业转移战略实施的契机,以区域发展主体功能区为基础,明确汕尾市产业发展方向与环境容量空间分布,科学划分区域生态管制空间及环境功能区;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建“活力汕尾、人文汕尾、和谐汕尾、清新汕尾”。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将改善和维护区域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确保区域人居环境健康和安全,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和“同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
2. 引导发展,和谐共赢: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合理布局,有序承接转移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3. 分类指导,分区控制:根据汕尾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禀赋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统筹区域功能定位,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的要求,科学划定环境功能分区,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原则,实施生态分级控制管理。
4.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抓住产业转移契机,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布局优化,科学设置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努力做到不欠新帐;合理规划污染治理重点项目,确保有效削减污染负荷,积极实现多还旧帐。
5.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汕尾市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完善功能区划,确定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保护自然与特色人文景观,确保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6. 统筹兼顾,纵横衔接:与国家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指引相符合,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与汕尾市其他专业规划,如国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协调。
7. 注重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8. 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强化政府的管理职能,建立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机制,从组织、管理、考核、实施多环节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加强环境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制定各项激励与约束政策,拓展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汕尾市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