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潜在防治重点。
在《斯德哥尔摩公约》增列的9种POPs中,商用五溴二苯醚、商用八溴二苯醚和六溴联苯的潜在污染风险相对较大。多溴联苯醚广泛用于电子电器、建材等产品中,目前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产业链尚未形成,存在大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能进入正规收集网络及处理渠道等问题。因此,电子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将成为POPs污染防治的一个潜在领域。
第四章 行动方案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污染防治意识
(一)加强POPs污染控制公共宣传和教育。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分层次、分对象、立体化开展POPs相关社会宣传教育和公众交流活动:一方面在公众当中逐步普及POPs基本知识,提高群众对POPs危害的认识;另一方面积极向POPs排放源企业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提高公众参与POPs污染防治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我省POPs污染防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旅游行业POPs污染防治的宣传,提升海南旅游国际形象。
借鉴国际著名旅游国家POPs污染防治经验,结合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契机,将POPs污染防治的理念体现在开发建设旅游产品中,并针对不同旅游产品、旅游路线和旅游环境,对游客进行POPs危害和污染防治宣传,加强热带观光农业杀虫剂类POPs污染防治成效和垃圾分类管理等环境管理措施的宣传,提升海南旅游国际形象,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
二、建设POPs长距离迁移监测研究站
利用我省低纬度的特殊地理位置和POPs环境背景值低的优势,在海南岛或其邻近海域选择条件适宜的位置,建设POPs长距离迁移监测研究站,配备系统的高分辨率、高灵敏度分析设备,开展POPs环境背景值定期监测,并联合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长距离迁移规律、迁移机理等科研工作,争取在“十二五”成为国家POPs长距离迁移监测研究站。
远期,编写规划申请加入国际大气被动采样网络(简称GAPS)或全球POPs监测计划(简称GPM);按照GAPS或GPM的监测方法进行站点建设,争取成为国际POPs长距离迁移监测研究站。
三、加强POPs主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事故应急体系
(一)加快管理队伍建设,完善POPs管理机制。
根据环保部对POPs污染防治的要求,结合我省POPs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各级环保部门人员配置,逐步实行POPs管理专人专职;加强POPs管理人员培训,分批分级培训各市县环保部门干部和技术骨干,提高其POPs污染防治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形成POPs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POPs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加强环境监察人员关于POPs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其对POPs污染源及POPs污染事故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POPs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监察制度建设,推进POPs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开展岗位培训为重点,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环境监察人员岗位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
(三)建立POPs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