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原则
--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结合我省实际,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各种经济社会活动,防止造成新的污染。坚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污染预防与综合治理并举,通过经济、社会和法律手段,落实各项措施。
--分类指导、分区管理。根据各行业特征和各地区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分区控制,因地制宜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分区、分阶段有序开展POPs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POPs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二恶英类POPs削减和控制为重点,统筹考虑杀虫剂类POPs、PCBs的污染防治,全面推进POPs污染防治工作。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坚持政府主导,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和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三、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为2011-2015年。规划中有关POPs污染现状数据以2006年为基础,以2008年为基准;环境质量现状参考我省近年环境质量报告及相关专项调研成果。
四、总体目标
通过调查、评估我省POPs污染防治及管理水平现状,总结我省POPs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确定我省在开展POPs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建立符合我省经济、社会与环境现状和发展的POPs风险管理体系,对杀虫剂类POPs库存及废弃物实行环境无害化处置,逐步削减和控制二恶英类POPs污染,增强我省POPs污染防治能力,建立和完善POP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保障《国家实施计划》各项战略和行动计划在我省的有效执行,维护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
五、规划指标
我省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指标具体如下:(图略)
第三章 POPs现状评估
一、POPs污染现状评估
(一)二恶英类POPs污染现状。
1.各行业排放情况。根据《2009年海南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恶英类)更新调查技术报告》,全省共有二恶英类POPs排放企业31家,涉及7类排放源。2008年二恶英类POPs总排放量为4366.89 mg 毒性当量(TEQ),各类排放源按二恶英类POPs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列分别为废弃物焚烧、水泥生产、制浆造纸、铁矿石烧结、遗体火化、炼钢生产和铸铁生产。与2006年相比,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类别没有变化,涉源企业数量有所下降,但二恶英类POPs排放量却有小幅增加。
2.各地区排放情况。全省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共涉及14个市县和开发区,主要分布于北部、西部、南部地区。海口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儋州市、三亚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的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企业及装置较多,排放量也较大,分别为1652.26 mg TEQ、951.48 mg TEQ、707.08 mg TEQ、329.9 mg TEQ和304.44 mg TEQ,其它市县的排放源企业则相对分散,排放量也较小。
(二)杀虫剂类POPs、PCBs库存及废弃物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