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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推进浙江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凝聚师生员工和全社会的力量,为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大力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内民主,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规范课堂、讲座、出版和网络等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教育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进入教育领域,建立完善多元化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增加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地方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教育经费依法实现“三个增长”;确保全省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超过中央核定的比例,到2012年达到21%以上;确保全省各级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例高于现有水平,力争逐步提高;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征足用好国家、省地方教育费附加,统筹安排相关政府性基金用于教育。完善省级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为辅,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筹措经费的机制,并推行基本支出拨款与专项经费拨款相配合的制度。终身教育实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经费保障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及资产管理制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经费支出结构。建立完善教育经费与办学质量相挂钩的评价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教育投入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报办法。逐步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准入和委派制度。加大教育经费内部稽查和审计监督。规范收费行为。
  (三)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技术,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校园建设,重点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使农村和山区海岛师生更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到2015年,全省实现省、市、县、校四级网络高速互联互通,所有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实现“校校通”、“园园通”。
  深化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建成覆盖全省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的基础数据库、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系统。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开发融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服务为一体的内容丰富、多层次、智能化、开放式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数字化终身学习支持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
  探索建立信息化教育新模式。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形成开放、互动、共享的信息化教育模式,满足师生多元化、个性化学习要求。鼓励学生掌握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获取知识的能力,促进学生运用信息技术丰富课内外学习和研究。建立开放性、多层次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养培训体系,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四)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加强教育立法。按照“法治浙江”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重点开展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家庭教育、产学研合作、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素质教育、校园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各级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检查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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