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培育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社区(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多个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各组职责一般包括:
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社区(乡镇)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交流工作情况,及时汇报防治工作的动态。
应对防控组:协助卫生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居委会(村委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宣传动员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
后勤保障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2.2 社区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内,应有相应的部门承担社区(乡镇)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一般包括:负责本社区(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修改社区预案;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2.3 社区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是社区(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尚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社区 (乡镇),应加快建设步伐,在过渡期间可由当地政府暂指定本社区(乡镇)内一所医疗卫生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社区卫生应急技术机构的职责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能力建设 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技术支撑 参与制订《社区预案》,承担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技术方案应与现有的技术规范、方案保持一致;指导、协助驻社区(乡镇)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社区卫生诊断”,分析社区(乡镇)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开展社区 (乡镇)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本社区(乡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社区(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社区(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 (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2.4 社区(乡镇)其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