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战略规划(2003-2007年)》和《司法部预防与控制艾滋病2003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司办通[2003]第21号 2003年3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近年来,艾滋病在我国的传播呈快速增长态势。随着押犯和劳教人员中吸毒、性乱等艾滋病高危人群的急剧增多,监狱、劳教场所中的艾滋病疫情日趋严重。为有效控制监所内艾滋病疫情,我部根据《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结合监狱、劳教系统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制定了《司法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战略规划(2003-2007年)》和《司法部预防与控制艾滋病2003年度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措施,保证规划和计划的如期完成。
附件:一、司法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战略规划(2003-2007年)
二、司法部预防与控制艾滋病2003年度工作计划
附件一:
司法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战略规划(2003-2007年)
引言
司法部所属监狱、劳教系统主要承担对被监管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教育和检查治疗的职责。监狱、劳教场所是刑罚和强制性教育改造行政措施的执行机关,高危人员数量多而且集中,艾滋病、性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随着社会高危人群人数的不断增加,监狱、劳教场所中艾滋病疫情也日趋严重。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全社会艾滋病防治体系中的作用,有效防止艾滋病病毒在监所内的传播,整合可利用资源,寻找有效的干预措施,加强监狱、劳教系统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综合能力,特制定《司法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战略规划》。
第一部分 形势分析
一、部门背景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国的司法行政工作。
作为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的成员单位,司法部的职责是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规范,参与有关调研及防治措施的实施;承担对在押罪犯和劳教人员以及管教干警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性病检查与治疗,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艾滋病监测;会同卫生部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有关法规的宣传计划,承担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
司法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职责主要由监狱管理局和劳动教养管理局承担并实施。
(二)监狱系统背景情况
1.监狱的性质和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法监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以改造罪犯为宗旨。实行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的管理,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组织罪犯从事劳动,将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2.监狱工作管理机构。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是全国监狱工作的业务管理机构,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局进行业务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局负责管理所在行政区划内的监狱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有监狱管理局,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的指导。
3.监狱。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台湾除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697所监狱。根据关押对象的不同,监狱分为高度戒备、中度戒备和低度戒备三种类型,并设有专门的女子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
(三)劳教系统背景情况。
1.劳动教养的性质和方针政策。劳动教养是对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对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劳动教养场所是对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机关,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对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促使劳教人员转化思想,矫正恶习,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