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肤浅的认识是危险的。缺乏应然的价值认识,人们在立法、适法的过程中往往会套用其熟悉的文化概念或价值去填补个中空白。如同我们在阅读一篇小说时,会借助我们脑子里的形象、信息和情节去填补故事里的空白。这样,就臆造了我们所要描述的制度,将不是属于对方而是属于己方的意图、意义、行动范畴等强加于对方身上。
当然,这种张冠李戴的错误作法,并非肇始于今日之澳门。且以1925年发生于澳门的一起华人离婚案为例。妻子张莲控告丈夫李华森残暴,要求离婚,而丈夫否认妻子的控诉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麻疯病患者。{1}151妻子的行为很大胆,因为在华人法文化中,只有丈夫患上麻疯病之前提下,妻子才有提及离婚之资格。当妻子张莲上告法庭之时,是否已然采用了葡国人所奉行的价值标准,而断然否决华人法文化呢?其实不然,张莲此举意在让人知晓是其抛弃其夫。换言之,意在经由法庭诉讼宣判其丈夫为麻疯病患者,以侮辱其夫。显然,此争讼之内核依然为华人文化价值观念,只不过套用了葡萄牙法律的外衣。
此现象卓然有趣,但亦引发若干思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渗透着“自由、民主、权利、平等”等被西方人称之为真理的葡萄牙法律,在历经葡萄牙人数百年不遗余力的推广后,缘何依然只是华人社会中可有可无的制度“外衣”?此问题之回答,显然要回溯中葡法文化初交汇之历史,我们且将这一历史定位在十六世纪葡萄牙人借居澳门至十九世纪中叶鸦片战争开始的这段时期。
二、中葡法文化概要
我们有必要认真地认识中葡法文化,虽然如前所述,这种认识往往是肤浅的。
(一)中华法文化概要
中华土地之广袤,岂是万水千山一言以概之!
正是如此广袤之天地,我们的祖先一直过着以农耕生产为主的社会生活。他们世代眷恋着、守望着这片热土,只求靠自己勤劳之双手生产供妻儿老小填饱肚子的粗茶淡饭和免于受冻的布衣粗服,这就是中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在这个自给自足的经济体内,物产富饶、无所不有,所以毋须假贸易以沟通有无,假金银以通达天下,稳定而有序的社会关系便是这个自给自足的经济体良好运行之关键。先辈们首先经由对自然界的观察去学习如何维系这种良好社会秩序,言传至今的“五行说”与“天道观”便是例证。
事实上,模仿自然现象寻找维持社会秩序的方法,并非仅现于中华文化中,在西方哲学中亦可寻见,比如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和《物理学》,就是从自然的角度去寻找秩序维持的手段。
自然界是一个令人惊叹的动静综合体,之所以谓之动,是因为自然界中发生着接连不断的变化;谓之静,是因为所有的变化皆遵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永恒的法则。动静之间,自然界完成了多元幻灭与重生的和谐统一过程。如同自然界一样,社会亦是不断发生变化的活的机体,亦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永恒的法则。而历史,将人类社会之变化与持久之间存在的这种张力,恒久地定格下来,并成为思想者—作为中华文化代表的儒家—构造思想的素材。
儒家哲学将维系社会和谐状态的关键方法,发展成“礼”的学说。于儒家学说中,礼是个多义词,既是“典礼”,又是“仪式”,再或者是对行为举止加以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在此意义上,礼是社会规范的重要因素,满足礼的要求,社会和个人就可以走向内部和外部均和谐的最高境界,“故圣人以礼示之,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