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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社会调节机制:立法评估与制度重塑

  

  4.纠纷解决。无救济则无权利,对公众权利的有效保护是环境保护评价的必要保障和条件。相对于其他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法》在这方面的规定显然比较缺乏,没有纠纷解决机制,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就会受挫,不利于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的实施。此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于责任和具体目标两个要素的规定也是空缺的,将导致公众无从知晓制定该法的立法意图和目标,也无法明晰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后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五、生态文明社会调节机制的体系性评估:从法律到规章


  

  (一)体系性评估与单部法律评估的联系


  

  以上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法》这一部法律进行的评估,但由于生态文明的社会调节机制是一个整体,如果只是对一部法律进行评估,就无法全面地了解整个社会调节法律体系的全貌,无法对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法律文件之间的冲突、衔接、重复等问题作出评价,所以有必要对生态文明社会调节机制的法律文件进行一个总体的考察,从而验证对单部法律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在体系性评估中,应尽量将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法律文件综合起来进行考察,以便完整地了解关于生态文明社会法律机制建设的总体概况。而且作为一种方法,将法律体系和单部法律综合起来进行评估,可以确定法律体系内制定的较为完善的部分、有待加强的部分、缺失的部分、重叠的部分和已经重复的部分,从而以此基础提出法律制度改革的建议。为此,挑选了《环境保护法》等7部有代表性的法律文件,涵盖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等各个层次的法律规范。


  

  (二)量化评估


  

  表三 体系性评估的要素表现


  

  ┌──┬──┬──┬──┬──┬──┬──┬──┬─┐


  

  │要素│《环│《环│《循│《可│《规│《环│《上│总│


  

  │ │境保│境影│环经│再生│划环│境影│海市│Y │


  

  │ │护 │响评│济促│能源│境影│响评│服务│ │


  

  │ │法》│价 │进 │法》│响评│价公│行业│ │


  

  │ │ │法》│法》│ │价条│众参│行政│ │


  

  │ │ │ │ │ │例》│与办│许可│ │


  

  │ │ │ │ │ │ │法》│听证│ │


  

  │ │ │ │ │ │ │ │办法│ │


  

  │ │ │ │ │ │ │ │(试│ │


  

  │ │ │ │ │ │ │ │行 │ │


  

  │ │ │ │ │ │ │ │)》│ │


  

  ├──┼──┼──┼──┼──┼──┼──┼──┼─┤


  

  │立法│Y │Y │Y │Y │Y │Y │Y │7 │


  

  │目的│ │ │ │ │ │ │ │ │


  

  ├──┼──┼──┼──┼──┼──┼──┼──┼─┤


  

  │管辖│Y │Y │Y │Y │Y │Y │Y │7 │


  

  ├──┼──┼──┼──┼──┼──┼──┼──┼─┤


  

  │责任│N │N │Y │N │Y │N │N │2 │


  

  ├──┼──┼──┼──┼──┼──┼──┼──┼─┤


  

  │具体│N │N │N │N │N │N │N │0 │


  

  │目标│ │ │ │ │ │ │ │ │


  

  ├──┼──┼──┼──┼──┼──┼──┼──┼─┤


  

  │定义│N │Y │Y │N │Y │N │N │3 │


  

  ├──┼──┼──┼──┼──┼──┼──┼──┼─┤


  

  │注意│Y │Y │Y │Y │Y │Y │Y │7 │


  

  │义务│ │ │ │ │ │ │ │ │


  

  ├──┼──┼──┼──┼──┼──┼──┼──┼─┤


  

  │职责│Y │Y │Y │Y │Y │Y │Y │7 │


  

  │分工│ │ │ │ │ │ │ │ │


  

  ├──┼──┼──┼──┼──┼──┼──┼──┼─┤


  

  │机构│N │Y │N │N │N │Y │Y │3 │


  

  ├──┼──┼──┼──┼──┼──┼──┼──┼─┤


  

  │政策│N │Y │N │N │Y │N │N │2 │


  

  ├──┼──┼──┼──┼──┼──┼──┼──┼─┤


  

  │教育│N │N │Y │N │N │N │N │l │


  

  ├──┼──┼──┼──┼──┼──┼──┼──┼─┤


  

  │考察│Y │Y │Y │Y │Y │Y │Y │7 │


  

  │研究│ │ │ │ │ │ │ │ │


  

  ├──┼──┼──┼──┼──┼──┼──┼──┼─┤


  

  │公众│Y │Y │N │Y │Y │Y │Y │6 │


  

  │参与│ │ │ │ │ │ │ │ │


  

  ├──┼──┼──┼──┼──┼──┼──┼──┼─┤


  

  │社会│N │Y │Y │N │Y │Y │N │4 │


  

  │规划│ │ │ │ │ │ │ │ │


  

  ├──┼──┼──┼──┼──┼──┼──┼──┼─┤


  

  │社会│N │Y │Y │N │Y │Y │N │4 │


  

  │管理│ │ │ │ │ │ │ │ │


  

  ├──┼──┼──┼──┼──┼──┼──┼──┼─┤


  

  │金 │N │N │Y │N │N │N │N │l │


  

  │制 │ │ │ │ │ │ │ │ │


  

  ├──┼──┼──┼──┼──┼──┼──┼──┼─┤


  

  │实施│Y │Y │Y │Y │Y │N │Y │6 │


  

  ├──┼──┼──┼──┼──┼──┼──┼──┼─┤


  

  │纠纷│N │N │N │N │N │N │N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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