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权力是治理当前社会矛盾之本
马怀德
【关键词】规范公权力;治理;社会矛盾
【全文】
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这是客观现实。而且社会矛盾总的呈上升趋势,也就是说,无论是其数量还是影响力,都在不断提升。从数量上看,2010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10999万件次,达到了历史新高。
我想谈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重点就当前社会矛盾的总体形势和特点谈一点自己的看法;第二,分析一下矛盾形成的原因;第三,就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途径,也就是规范公权力,谈一点自己的认识。
当前社会矛盾的总体形势和特点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形成了巨大的收入差距、区域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二元结构(编注:在城市中存在以户籍身份差别为基础,在就业、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上有明显差异的人群分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这是客观现实。而且社会矛盾总的呈上升趋势,也就是说,无论是其数量还是影响力,都在不断提升。从数量上看,2010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10999万件次,达到了历史新高。全国信访数量也一直持续高位运行,12年来,信访数量年均增长10%。刑事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群体性事件,这几年一直在增加,稍微算一下,平均每天有240多件群体性事件。
党和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但社会矛盾并没有因此而大幅度减少,一直在高位运行,形势比较严峻。这是对社会矛盾的总体判断。它的特点,我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个特点,社会矛盾参与主体多元,领域广泛,官民冲突是社会矛盾的主要形式、主要形态。参与主体多,就是现代的社会矛盾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农村,比如邻里、婚姻、宅基地纠纷等,它涉及的主体从农民、工人、企业主,到复转军人、教师、社会官员。而且矛盾涉及领域已经远远扩展到了方方面面,从农村的土地征收,到城市的房屋拆迁、企业的兼并改制、环境污染诉讼,再到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的受害者要求政府解决问题,还有相当多最近新形式的矛盾纠纷,比如医闹、房闹。
这些社会矛盾的根源在哪里?仔细分析一下所有的社会矛盾,基本上都能够看到公权力的影子,在社会矛盾的背后,都有公权力行使不规范的表现。
有人说,法院受理的案件多数都是民事案件,公权力有什么关系?民事案件本身跟公权力没有关系,但是一旦变成案件,成为法院裁判对象的时候,它就变成跟公权力有关的一个系统。
国家信访局的领导说,现在每年受理的信访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涉法、涉诉案件,也就是说由法院的裁判引发了上访案件;由于法院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或是当时对法院的裁判不理解、不接受,进一步到信访机关、党政部门去上访,要求解决,这就又变成了公权力的一个因素,更何况很多纠纷本身就是公权力导致的——有的是政策原因导致的,有的是执法不公导致的,有的是司法裁判不公导致的。
直接的官民冲突并不是最多的,因为整个法院案件的构成中,民事案件有六七百万件,刑事案件有二三百万件,剩下的十几万件是行政案件,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也很少,只有十来万件。但不管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背后都能看见公权力的影子。
所以,社会矛盾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以官民冲突为主的多主体参与、涉及领域广泛的一种社会矛盾。
第二个特点,是社会矛盾日趋极端化、暴力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现在的社会性矛盾,多会以暴力的形式或者极端的方式表达。过去在电视上看到中东一带有自杀式炸弹爆炸,现在我们身边居然也会听到,这是一个很可怕的现象。如果社会矛盾的表达方式或解决的方式,要以命抗争,以自焚、自杀、爆炸、扫射这些方式解决,社会稳定的确堪忧。
此外,现在的社会矛盾表达方式在暴力化背后,实际上还有有组织化的倾向。过去我们说社会矛盾都是个体之间的矛盾,现在往往会引发群体之间的矛盾。
特别是群体事件背后,无论是当年的“陇南事件”(编注:2008年11月17日-18日,酝酿中的甘肃省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问题引发的严重的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还是去年发生在广东的“增城事件”(编注:2011年6月11日,广东增城市发生的怀孕摊贩与治保人员纠纷引发的聚众滋事事件),都是意外事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个案,而群体性事件背后往往都有组织因素。现在去了解一下上访的一些组织,上访的个人背后往往会有所谓“上访团”、“请愿团”、“声援团”、“联席会议”等等,这些组织与当前社会矛盾的新特点是联系在一起的。
第三个特点,是社会矛盾往往通过网络表达,形成无形的抗争。我们看到的社会矛盾有一部分是现实生活中的,已经成了实际生活中的矛盾、纠纷,还有一部分是在网上形成,或者在网上扩散,最后升级成现实生活中的矛盾。这几年随着互联网事业不断发展,通过这些新兴媒体传播信息的速度在不断加快,影响力在不断提升。据说现在的网民是五亿多,微博、博客的用户也超过了三亿,手机的用户到了八亿,上网的手机将近四个亿,我想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由于新兴传媒传播的速度快,影响力大,而且时效性强,对社会矛盾的形成、激化、扩散都形成了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