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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限制的理论基础及其具体运用

  

  四、结论


  

  本文首先从物权限制理论出发分析了商标权限制,认为物权、商标权的权利边界、专有性性质、对物的流转的影响是不同的,得出了商标权限制是真正的权利限制的结论。继而,笔者设计出公共领域动、静二元论来分析商标权限制与专利权、着作权限制的不同,并借此分析了商标权合理使用制度。最后,笔者从资源配置理论谈商标的作用,同时认为,把商标权穷竭界定为“允,许转销售”是一个伪命题,并初步进行了重新的界定,即允许在原商标的基础上粘贴自己的商标,将商品转售。


【作者简介】
张其鉴,单位为北京大学法学院。
【注释】郑成思:《私权、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权利限制》,载《法学》,2004年第9期。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1页。
王利明:《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1页。
由于和本文不太相关,未予具体介绍,相关内容可参见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参见胡开忠:《知识产权法中公共领域的保护》,载《法学》,2008年第8期。
Tyler T.Ochoa,Origins and Meanings of the Public Domain,28 Dayto L.Rev.,2002,p.215.
参见刘春田:《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另,1992年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定AIPPI东京大会在定义知识产权时有此区分。
参见吴汉东等著:《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12页。
参见黄晖:《商标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64页。
但需注意,此故意,不得使人误认为其经营与商标所有人有商业上的联系,尤其不得使人误认为是商标权人的特约经销商。
参见萨缪尔森:《经济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4页。
参见萨缪尔森:《经济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9页。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68页。
马克思将资源配置分为封闭式直接资源配置、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计划资源配置三种,参见马克思《资本论》一书。
笔者所指的生产不是封闭的加工制作过程,而是市场分工条件下市场主体对生产要素的选择,因而具有流动性。
黄晖:“论商标权利用尽及商品平行进口”,见唐广良主编:《知识产权研究(第8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267页。
参见曾陈明汝:《商标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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