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以后,美国总统尼克松虽曾数次宣布对中国放宽“禁运”,但直至1994年3月,“巴黎统筹委员会”仍在发挥作用。此后,该委员会虽已宣告解散,但其长期对华“禁运”的恶劣影响,至今尚未完全消除。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由于美国为首组织和推行对华经济封锁政策,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对象主要限于当时的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
但是,在50年代中期以后,苏联在对华经济交往和经济合作中,常常表现出大国沙文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倾向,并且假借“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名义,反对中国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力图使中国成为它的原料供应基地和剩余产品推销市场。
自1960年起,当时的苏共领导人将中苏两党之间的思想分歧扩大到国家方面,对中国施加政治上、经济上和军事上的巨大压力,企图迫使中国就范。
1960年7月,苏联政府突然片面决定,在一个月内全部撤走当时在中国帮助经济建设的1390名苏联专家;接着,撕毁了343个专家合同和合同补充书;废除了257个重大科学技术合作项目,并在中苏国际贸易方面对中国实行限制和歧视的政策。这些恶化国家关系的严重步骤,突如其来,严重地破坏了当时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和对外经济合作,并且曾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给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造成了重大的混乱和严重的损失。
半殖民地时期中国长期遭受的历史屈辱,20世纪50、60年代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经济封锁,以及霸权主义背信弃义对中国所造成的经济破坏,都激发和增强了中国人民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意识。历史一再教育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方针要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尤其必须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革命和建设事业。尽管中国经济文化还相当落后,急需争取外援,特别需要学习外国一切对我们有益的先进事物,但是,中国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对待世界上任何大国、强国和富国,都必须坚持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决不允许有任何奴颜婢膝、卑躬屈节的表现。这样的独立自主意识和自力更生方针,当然是十分必要、完全正确的。
但是,一个倾向掩盖着另一个倾向。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产生了对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片面认识和错误理解。
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曾经长期居于统治地位。千百年形成的习惯势力和传统观念促使人们往往用狭隘的自给自足观点去理解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新中国初期的经济建设取得一定成果后,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长期存在着“左”倾思想:急于求成,忽视客观经济规律,夸大主观意志的作用。在“左”倾思想影响下,人们忽视参加国际分工、利用国外资源、开拓国外市场的客观需要,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可以“万事不求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关起门来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并且不自觉地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同积极开展对外经济交往、大力争取外援机械地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半殖民地时期的历史屈辱,20世纪50、60年代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和霸权主义的经济破坏,反复多次的、痛苦的历史经验使人们对于开展对外经济交往深怀戒心,常存疑惧,并且从中派生出闭关自守和盲目排外的情绪。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时期,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党夺权的罪恶目的,将上述几种错误思想搅在一起,推向极端,把许多正当的和必要的对外经济交往(特别是学习外国先进经验、引进先进技术和发展对外贸易),一概诬为“崇洋媚外”、“卖国主义”和“洋奴哲学”,造成了空前的思想混乱。
在上述几种历史因素和几种错误思想的相互作用下,新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不能不受到重大的消极影响,从而使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一次又一次地失去了调动国外积极因素的良机,造成了许多无谓的损失,拉大了与先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并且通过国家机关,全面认真地实施这一重大决策。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
在全面拨乱反正、全国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的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在经济上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从而使源远流长的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开始进入一个崭新的、更加自觉、更加成熟的历史发展阶段。
1993年,在系统地总结15年来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宪法》正式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三中全会针对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提出了纲领性的文件,从而大大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大大加强了对外开放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历史事实已充分说明,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实行对外开放,完全符合当今时代的特征和世界经济技术发展的规律,是加快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国既必须始终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作为自己发展的根本基点,又必须打开大门搞建设,大胆吸收和利用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把坚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同积极学习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结合起来,把利用国内资源、开拓国内市场同利用国外资源、开拓国际市场结合起来,把对内搞活同对外开放结合起来,这样,就能不断地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
同时,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经济社会安全,注意防范和化解国际风险的冲击。基于这种认识,中国应当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不断丰富对外开放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重大的发展机遇与多元的严峻挑战同时并存。尽管当今世界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矛盾和冲突,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但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世界要和平、国家要发展、人民要合作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就中国而言,30多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开放型经济已经形成,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中国人怀着恰如其分的民族自信和民族自豪,不卑不亢地向世界宣布:“今天的中国,是一个改革开放与和平崛起的大国。”
当前,中国人民正处在彻底地终结闭关自守意识,进一步更新对外开放观念,努力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过程之中;正处在举世瞩目的迅速“和平崛起”过程之中。依据最新的战略决策,中国“和平崛起”的进程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把对外开放与经济改革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2011-2015年间,中国将在经济社会领域推动一场深刻变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积极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同时,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积极参加国际合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同世界各国一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自觉地促使上述这个过程早日完成和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自身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加强中国在繁荣世界经济中的应有作用,这是历史赋予当代中国人的重大使命。
(五)中国的和平崛起与长期实行和平外交政策是历史的必然
从以上的简略回顾中,不难窥见若干历史轨迹:
第一,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曾经有过积极开展对外经济交往的优良历史传统。贯穿于古代中国对外经济交往中的法理内涵,是自发的、朴素的独立自主和平等互利原则。这是无可怀疑的历史主流。
其所以然,是与中国数千年来传承与发展的儒家思想和主流社会意识密切相关的。儒家历来倡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礼之用,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些儒家理念被众多中国人广泛接收,成为社会主流意识,成为历代中国人处事待人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使历代中国人习惯于以和谐精神凝聚家庭、敦睦邻里、善待他人。和谐文化培育了中华民族热爱和平的民族禀性。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是一条贸易之路、文化之路、和平之路,铭刻下中国古人追求同各国人民友好交流、互利合作的历史足迹。中国明代著名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远涉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展现的是中华灿烂文明和先进科技,留下的是和平与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