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总的说来,不管是知识还是经验都越来越专业化、具体化和复杂化,新的医学技术和科学技术也不断地得到发展,并越来越适应法庭的需要。例如,指纹技术、DNA技术对刑事侦查工作和法庭证明的贡献及帮助就是前所未见的。在现代刑事诉讼中,要想使刑事侦查和案件的起诉工作顺利进行,在不少领域都少不了专家们的协助,如医学、精神病学、心理学、指纹、生物学(血液、头发、身体内液体流动分析)、基因、毒品、痕迹鉴定、文件及笔迹分析等等,这些领域专业性强,若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就不得不聘请相关的专家对那些常人无法作出判断的材料进行分析和解读。此外,还有少数特别复杂重大的案件多涉及几方面的专家证据,这时就需要聘请不同领域的专家证人来提供帮助。
诚然,法律与科学之间的密切关系由来已久,但如同其他具有可持续合作价值的关系一样,它们之间有时也免不了产生摩擦和张力。多年来,因发生了几起有损法庭科学名誉的事件,法庭科学曾几次陷入尴尬境地。例如,在英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法庭科学因与几件被误判的案件有关,其名誉至今仍没有恢复如初;在美国,也曾出现过专家证人使用错误的科学加工方法而导致案件的错判,如在西弗吉尼亚,专家证人使用了错误的基因测试方法在十年间导致数百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得克萨斯州,由于一位病理学家弄错了尸体解剖的结论,最终导致近20名无辜者被判处死刑;[6]27-28还有最近,在荷兰,因DNA检测出现误差,致使一位无辜的青年被指控谋杀了一位儿童,历经地方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审判最终被定罪蒙冤入狱达4年之久,后因真正的凶手坦白而洗刷冤情,此案在荷兰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和民众的强烈不满,最终促使荷兰司法界反思该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并在不少方面作出了相应的改革{17}。
由于科学证据并非总是准确无误的,其错误的推理或结论难免会导致案件被错判而伤及无辜的严重后果。因此,近几年来,英国的司法界都开始高度重视科学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并对刑事审判程序进行相应的改革。事实上,法庭科学和专家证人证言与错判之间的关系由来已久,但直至今日,英国的法律制度才愿意对刑事定罪所依赖的证据问题开始进行些许批判性的审视。
尽管科学证据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如人意的错误,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认知能力会不断地提高,那些错误迟早也会得到纠正。但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是常见的犯罪如夜盗、偷窃汽车等,还是那些比较严重的犯罪,如强奸、抢劫、伤害等,法庭科学及专家证据对这些案件的侦查及成功地起诉都起到了巨大的帮助作用,刑事诉讼从科学、医学的发展成就及其他的专家证据中获益甚多,这也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与常见的证据相比,如认罪、辨认以及其他形式的多少有点模棱两可的证据等,科学证据还是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尽管前者在特殊案件的刑事定罪中仍唱着主角。[1]292不过,专家证据所存在的问题也促使人们不得不对其进行深入思考,并认识到科学证据也不是万能的,其本身也存在着某些方面的局限性,并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地对自身提出挑战。在一些臭名昭著的错案中,科学证据所扮演的角色也警示着人们,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法庭应防止受伪科学的欺骗,不应过分信任那些所谓的科学证据。
五、专家证据的发展前景
随着科学的飞速发展,在现代社会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科学证据以及其他形式的专家证据已经发挥了极大的影响作用,并且其影响还将越来越大。毋庸置疑,科学会一如既往地改变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任何一个司法系统都不得不面对事实调查形式的改变。当现代的证据技术以各种魔术般的证明形式再现案件的原形时,这些改变有如中世纪时出现黎明的曙光那样重要。[7]现代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科学的影响,刑事审判自然也不例外,甚至有人认为科学就是我们的未来。当然,这种想法非常天真,且潜在着某种危险和狂妄。将科学和技术看成是人类文明的救世主,面对这一让人眼花缭乱的幻想,就有必要提醒一下,科学的幻想中毕竟带有几分乌托邦式的理想。[8]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如何引进科学技术,需探讨的关键问题有:科学在解决案件中所争议的问题时究竟有多大的能量?在刑事判决的合法性中,它又能产生多大的社会信任感?当涉及道德层面的判断时,如何保护陪审团所定标准的作用?以及在刑事审判中,在接受专家证据时如何在尊重专家证据和教育陪审员之间取得平衡?这些问题自然清楚地表明了刑事诉讼程序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且刑事审判会不断地受到挑战。但要在陪审员的教育与尊重科学证据两者之间取得恰当的平衡,并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事,而是需要司法坚持不懈地给予不断的关注。在大众文化对科学怀有两面情感的情境下寻找出路,法庭必须尽力在盲目信任科学证据和病理性的怀疑中取得一种妥协,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大众对高效的刑事审判制度的要求,因该制度承载着大众对事实的信赖、社会的信任以及判决在道德上的合理性。[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