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逐级年龄生平境遇犯罪理论的提出与证立

  

  (七)反社会行为强度测量模型


  

  反社会行为强度测量模型包括六项测量指标:一是显明发展道路模式,包括主动打人等早年暴力行为一项因素;二是隐秘发展道路模式,包括偷窃、欺诈、破坏财物等早年越轨行为三项因素;三是威权冲突发展道路模式,包括当面骂老师、抽烟、喝酒、赌钱、吸毒、文身等早年挑衅或违纪行为六项因素和逃学、离家出走等早年规避权威行为两项因素;四是个体成年早期遭受行政处罚强度等一项因素;五是本次服刑中狱内违纪、违规行为模式;六是第一次犯罪类型。反社会行为测量模型Cronbach''s系数为0.814,其可信度被认为是相当好的;Nagelkerke R2为0.09,说明模型拟合优度较差。兹就反社会行为强度测量模型二元logistics回归结果分述如下:


  

  1.个体早年偷窃行为强度与重新犯罪风险正相关


  

  根据反社会行为强度测量模型检验结果,个体早年偷窃行为强度(P值为0.018)与重新犯罪存在显著性关联。个体早年偷窃行为强度(系数为0.334)越强,其重新犯罪风险越高;反之亦然。根据描述统计,再犯组罪犯早年偷窃行为强度明显高于初犯组。


  

  2.个体早年离家出走行为强度与重新犯罪风险正相关


  

  根据反社会行为强度测量模型检验结果,个体早年离家出走行为强度(p值为0.000)与重新犯罪存在显著性关联。个体早年离家出走行为强度(系数为0.507)越强,其重新犯罪风险越高;反之亦然。根据描述统计,再犯组罪犯早年离家出走行为强度明显高于初犯组罪犯。


  

  3.个体成年早期遭受行政处罚强度与重新犯罪正相关


  

  根据反社会行为强度测量模型检验结果,个体成年早期遭受行政处罚强度(P值为0.000)与重新犯罪存在显著性关联。个体早年遭受行政处罚(系数为0.494)次数越多,其重新犯罪风险越高;反之亦然。根据描述统计,再犯组罪犯遭受行政处罚强度明显高于初犯组。


  

  4.个体第一次犯罪触犯的罪名与重新犯罪


  

  个体第一次犯罪触犯的罪名为无序变量,因此,我们对之单独进行二元logistics回归分析。根据回归分析结果,个体第一次是否犯故意杀人(p值为0.000)、故意伤害(P值为0.001)、抢劫(P值为0.001)、盗窃(P值为0.001)、贩毒((P值为0.001)、贪污贿赂((P值为0.043)罪与重新犯罪存在显著性关联。个体第一次是否犯故意杀人(系数为-1.759)、故意伤害(系数为-1.037)、抢劫(系数为-0.738)、贩毒(系数为-1.123)、贪污贿赂罪(系数为-1.532)与重新犯罪风险负相关;个体第一次是否犯盗窃罪(系数为0.772)与重新犯罪风险正相关。根据描述统计,再犯组罪犯第一次犯罪犯盗窃罪比例为53.4%,初犯组则为21.0%,前者的比例明显高于后者;再犯组罪犯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贪污贿赂罪比例明显低于初犯组。


  

  根据反社会行为测量模型检验结果,个体显明发展道路模式与重新犯罪不存在显著性关联。对此,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早年具有暴力倾向的个体在成年早期可能触犯了较重的罪名而判处较重的刑罚所致。


  

  综合上述,我们将个体早年偷窃行为强度、早年离家出走行为强度、成年早期遭受行政处罚强度、第一次犯罪类型作为个体反社会行为强度的检测指标。对照逐级年龄生平境遇犯罪理论第三个命题相应假设,假设10不足以完全证立,因为根据上述检验结果,个体第一次犯罪是否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贪污贿赂罪与重新犯罪风险负相关。对此,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个体因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及贩毒罪,其所对应的刑期一般较长,故随着年龄的增加,其重新犯罪风险亦随之降低。至于贪污贿赂犯罪与重新犯罪风险负相关,其原因则由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较低及犯罪机会丧失所致。


  

  (八)反社会人格强度测量模型


  

  问卷调查中我们设计了反社会人格强度测量模型四项测量指标:一是个体责任态度,包括对审判法官和对自己不幸遭遇的态度等两项因素;二是个体情感特征,包括个体对被害人和对犯罪行为的悔恨强度等两项因素;三是个体攻击倾向,包括防御攻击型、捕食攻击型和愤怒攻击型等三项因素;四是个体生活态度,包括目标迷乱型与手段迷乱型等两项因素:反社会人格测量模型Cronbach''s系数为0.755,其可信度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Nagelkerke R2为0.09,说明模型拟合优度极差。兹就反社会人格测量模型检验结果结果分述如下: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