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是,除了评价者的鼓噪之外,一些治学的专家、教授也在骨子里把晦涩当作学问深刻的外在包装。本来可以用三五句通俗语言表达清楚的观点,一定要刻意将之硬生生地堆积到一句话中,读者咀嚼起来,牙齿往往感到非常难受。我对晦涩表达向来厌恶,但从没有放弃对晦涩表达的业余研究。初步观察下来,(能够阅读到的)几乎所有晦涩表达制造者所使用的手段简直如出一辙。最典型也是最常见的手段是,生造有歧义或者不明其义的词汇。词汇固然有其变化发展的过程,因为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语言在形式、内容等诸方面也难免随之发生沿革。但无论怎样演变,也无法抹杀词汇本身的稳定性。历史形成并长期延用的词汇,一旦被人为的嫁接、胡乱的组合,将会变得面目全非。不可否认,一些单字和词汇经过合理变造,其基本意思是可以获得理解的,如法学上的“欺诈”一词如果变造成为“诈欺”,读者通常不会误会其字面意义。然而,一些单字和词汇经过纯粹的硬生生的组合与伪造,则可能就会让读者觉得头晕脑涨、不知所云。生硬组合、伪造新词汇的基本表现是,将固有词汇所包含的单字拆解以及单字合并,或者更多的表现为纯粹伪造。
制造晦涩语言的又一种手段是,在句子结构上打不良主意。常规的句式或者常规的句子结构,是最容易被常规接受的。在运用语言表达思想的初期,如果驾驭语言的经验稀少、资质或者天份不佳,那么,完全可以用最常规的句子结构传递出要表达的思想或观点。如果作者拥有鲜明的健康个性,也可以在语言表达的过程中不按常规出牌,运用个性化语言表达个性化思想,只要一贯坚持,便会逐步形成属于自己的独特风格。这完全可以理解,也是许多有趣的学问者所钟爱的表达习惯。但是,晦涩语言的制造者却有着完全不同的表达动机,常规句式或者常规句子结构,他们肯定不屑一用,至少通篇文章不会全是常规句子;个性化句式或者句子结构,他们又担心流于常规。于是,开始琢磨如何打破句子的常规结构,进行不合章法的拆解、毫无规则的组合。有时侯,一句简洁明了的话可以说清楚的意思,却神出鬼没地动用了复杂的句子群,有效信息和无效信息夹在一起,让读者一时无法作出有效筛选;有时候,需要几句话才能说清楚的意思,他们又非要使句子高度凝固、结构异常复杂,不惜牺牲语法错误、句法错误,再加之那些生造词汇的套用,读起来简直晦涩极了。
单是伪造词汇和打乱句子常规结构,已经把善意的读者弄烦了。可是,这些晦涩语言的蓄意制造者,却还有更令人厌恶的绝招。根据我的观察,这种“更令人厌恶的绝招”便是,将伪造的词汇在文章中反复使用,提高其出场频率,加大文章阅读难度。人们难以理解作者格外推崇这种做法的真正动机,但如果用尽最坏的恶意来推测的话,或许作者是要读者能够凭借单纯的视觉功能,对频繁出现的伪造词汇加以强化记忆,从而提高作品的影响力以及读者对作者的注意力。否则,凭什么要在伪造了词汇之后又刻意让这些词汇反复进入读者视野呢?我不认为这是作者的一种单纯表达习惯,我也不认为这是作者独特思维方式或者深邃思维水平的客观展示,因为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这么多现成的词汇可资运用,又为什么偏要浪费脑筋生造出一大堆、几大堆呢?
这样操作对作者的表象好处便是,向读者传达所谓“抽象思维能力”、“思想深邃功夫”和“语言晦涩水平”。一些有着与作者同样癖好的读者,也通常会被这种生硬伪造行为所欺骗,想当然地认定作者学问之高深甚至达到了莫测的境界,至于有无读懂作者的原意,在所不问。我甚至敢于以小人之心大胆猜测,有些作者在写作时,可能连自己都不知在瞎扯些什么。要是怀疑其把学问当作了玩具,恐怕也并不为过。我向来不会用晦涩的语言完成我的表达,但却至少明白,抽象思维与伪造词汇根本风马牛不相及,抽象思维属于思维方式之范畴,伪造词汇则属于语言品德之范畴,这显然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诚然,思想之表达必须借助一定形式,主要是语言形式。但语言的晦涩程度与思想的深邃程度却没有必然联系,也不会成立被检验奏效的比例关系。那种所谓“越晦涩越深刻”的认识根本不成立,如果这种认识仅仅是一种非故意为之的曲解,可以将之认定为“误区”,但如果这种认识的动机是纯粹显摆自己的学问高深,则应当将之毫不客气地认定为“歪风”。
刻意地追求语言之晦涩,对读者的影响则是多元性的。对于不明真相者,可能会走向学问研究与评价的误区,认为语言越是晦涩,学问越是深刻。假如持有这种认识的人,不具备驾驭语言的娴熟艺术,吃不透作者所运用的晦涩语言之真意,则会产生阅读与研究的巨大压力,甚至会对自己的学问失去信心。尤其是对于那些本来具有较强应用性的讨论话题,如指导司法与执法实践的应用法学论文,倘若实践者非常需要通过作者文章领会某一问题的处理法理或者建议规则,而其又无法准确领会作者文意,那么,阅读这样的文章无异于浪费情感;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歪风”制造者来说,阅读语言晦涩的作品,或许是他们本来就有的内在追求,并且将之自觉地作为学问高低评价的重要考量。一旦这股歪风吹起来,面对那些通俗易懂的作品,这些歪风鼓吹者就会动用比较手法,把语言欠缺晦涩特征的作品视为浅薄的普及读物,甚至污蔑为不成体统的“文字垃圾”。
特别指出的是,晦涩不等于简练,更不等于凝练。语言运用的简练原则是创作的基本要求,即运用尽可能少的语言量表达出尽可能多的信息量。时下有不少作品没有很好地遵守语言简练原则,从而导致冗赘不堪,浪费读者的阅读时间。一句话即可概括出来的意思,作者非要刻意拉长,用我们山东话说就是“多出来老一大下子”、“弄老港糟货咧”,但无论怎么扩充,都是在反复同一个意思,且没有论述之深度与别样的角度发现。依我看,这种追求不简练的写作风格无非是为了凑字数、争取以量唬人,同时也反映出作者的思想状况与学问水准。然而,晦涩却不能等同于简练。在无需使用晦涩语言进行表达特定论述对象时,故意采取伪造词汇、不良改变常规句法或者让伪造词汇反反复复地高频率出现,这种对晦涩的追求是一种**追求。如果说对晦涩语言的**追求属于语言品德范畴,那么,对简练语言的正常运用则属于语言能力范畴。
当然,从言论自由与表达自由的角度来说,运用什么样的语言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完全是天或者
宪法赋予的自由问题。每个作者在表达其思想时,都应有充分表达的天定或者法定保障,他人不得干涉。但任何表达自由都是有边界的,包括内容边界与形式边界。超出边界的表达即为不自由,应予限制或禁止,至少是不应被提倡的。撇开内容边界不谈,只说形式边界,我以为至少两个原则应被作者自觉坚持。一是对语言规律的尊重原则,另一个是对语言与内容性质相适应的原则。如果不尊重语言规律,刻意去试图改变这种规律,或者选择的语言形式与所要表达的内容性质不相称,则有可能会触及语言品德问题。“晦涩”只是一种语言形式于运用主体的主观反映,它本身谈不上是否违背语言品德的问题。对于一些特定的创作对象基于特定的作品性质要求,晦涩语言的运用或许有其必要性,此时,假如运用过于通俗的语言可能显得很不着调。但是,如果语言运用者采用了我在前文提到的几种晦涩处理手段,尤其是伪造词汇并让其反复出现,则会涉及语言品德问题。可见,表达自由和语言品德完全是两回事,不可相提并论。
叫人心疼的是,晦涩语言的杀伤力已经产生,并早已对学问之表达起到了导向作用,对学术研究秩序也已造成了不容轻视的影响。同在一个学术圈,很容易受到晦涩文风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当这种晦涩文风由成名学者有意或无意引领时,情况将更加糟糕。因为,成名学者对非成名学者尤其是年轻的非成名学子多少有些潜移默化的模范作用,在一个非常强调“榜样力量”的环境中,不能轻易忽视这种影响的客观存在。于是,在当下的学术界、教育界和出版界,以晦涩语言包装出来的作品仍然受到压倒性的欢迎待遇。最简单的例子便是,如果在你撰写的一篇“学术论文”中使用了主观色彩强烈的“我”,那么,多数编辑会将之改为“笔者”。当然,如果你通篇语言通俗易懂,即便再有规范性、原创性、思想性与现实意义,也很可能会因为你忽视了晦涩语言运用的“学术时尚”,而被先入为主地认定为学问不深甚至压根就说你不会做学问。
“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李商隐:《蝉》)。学问不只是做给自己的,也不只是用来玩弄和炫耀的。任何真正的学问,必须考量其现实的或者长远的影响力,尤其是对作者所处社会的问题的剖解意义。因而必须体谅到读者的阅读效果与学习效率,以扩大和吸引而不是有意限制和排斥那些最为平凡的读者。如果以为语言越是晦涩学问越是深刻,那么,这种自命清高的姿态将会如同李商隐笔下的蝉一样,以高洁自处却难以得饱,虽枉费鸣声也是徒劳。时下的中国学问,短时期不能做大做强,不要紧,但我以为,至少应该在表达形式上自觉地消除一些“歪风”了。
第三股:网上无学问?
不少人对上网存在偏见。在互联网日益发达和普及的今天,仍然有人把上网有意无意地理解为聊天交友,尤其是和异性交友,甚至被猜疑为视频裸聊。的的确确存在这么一撮恶人,喜欢把别人的一切行动往坏处想,更看不得别人的进步,听不得别人的好消息。在学界,不管是成就斐然的,还是滥竽充数的,也活跃着一批极不厚道的人,以绝对偏见的眼光藐视上网,而对网络作品,那就更不屑一顾了。即使到了今天,博客时代已经降临,写博客的队伍渐趋庞大,也仍然阻挡不住那批不厚道的人使出鄙夷的脸色。
于是,在学问评价中吹出了第三股“歪风”:网上无学问。在这些歪风鼓吹者的眼里,学问只存于纸面,尤其是装饰豪华的学术期刊纸面。言外之意就是,那些装饰不豪华的期刊杂志容纳的是“垃圾”而非“学问”,各种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则被热讽为“豆腐块”,似乎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思想和理论蕴涵于此。至于网络上,就更不可能有什么学问了。如果看到别人发表了篇幅较短的文章,他们会放言什么“这个问题没有一万字是说不清楚的”;如果看到别人发表了篇幅较长的文章,真的有上万字的长度了,他们则会启动另一套常用的伎俩,将长文贬低为又臭又长、空洞无物、毫无建树。似乎是在标榜:只要是短篇,就一定“说不清楚”,只要是长篇,就一定“言之无物”。大多数时候,这帮人在对他人作品说三道四时,往往对其将要批判的作品连看都不看,就开始大放噘词、指手画脚。一句话,先否了再说。
鼓噪网上无学问,不是源于偏见就是始于无知。但鼓噪者既然已混迹于学界,我就不大相信作出这种学问评价完全是因为单纯的无知,我更认为是骨子里铭刻的偏见在作祟。那些“歪风”的鼓吹者甚至比谁都更懂得网络的积极功能,因此,所谓“网上无学问”的评价不是过失进入的“误区”,而仍然是故意吹出的“歪风”。把学问刻意归结到某种格式化了的定型之上,将之高抬于摩天大楼,仿佛学问只是少数人才能享有的宝贵资源,这种对待学问的偏见就是把学问贵族化、专制化、等级化、门户化。自己占领一个地盘,就嫌弃他人涉足;有谁涉足,就会想着法子百般刁难、千方阻挠。持有这种偏见,本身就是没有学问的暴露。
确实如此,人的各种不良动机和阴暗心理总是统一的,诸如虚伪、自私、贪婪等不厚道的本性,表现在学问评价上必然出现形形色色的“歪风邪气”。如果看到有人喜欢网上创作或者将作品发布到网上,就招架不住了,马不停蹄地开始恶语中伤、冷嘲热讽。这些人不是去认真严肃地参与作品论题本身的讨论,而是有着不看作品就妄加评论的习惯性本能,单看作者的发表媒介就开始以国际级学问裁判自居,盛气凌人、指指点点。出于好奇,他们也有可能在背地里偷偷摸摸地关注评价对象的作品,但由于这些人天生就没有厚道的为人善心,于是动辄就说“某某研究的东西我在N年前就写过论文了”,这种迫不及待的鼓噪无非是要向听者或者读者传递“某某比不上他/她”的信息,但在我看来,这种酸气十足的怪话,恰恰暴露了扬言者自身的傲慢与卑鄙。这种人把听者或者读者当作傻子、瞎子和聋子,以为听者和读者就会轻信他们的这些装蒜论调,殊不知,在有心听者与读者听来或者看来,这些破烂言论,是建立在他们对别人不尊重甚至否认、挖苦、打击、讽刺、诋毁的思想基础之上的。因此,即便这些人喷出来的是其心里话,或者确实是事实,那么也会因为其出发点的不厚道而使其发言目的无法实现,反而让有心听者与有心读者对这种人“大失所望”。
轻描淡写地说,学问也不过如此。学问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社会生活本身就是一门学问,怎么处世怎么做人,里面也有大学问。网络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科学技术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固然也会有糟粕。上网的人也难免有从事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者;网上的东西也不见得全是好货,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乱七八糟。这谁都应当承认,也是基本的生活常识。但是,作为信息交流、文化传播、人际交际的现代载体,网络的消极作用或者不当影响毕竟不占主流,何况在网络面前还有一个正确对待和合理利用的行为选择问题。网络已经进入千家万户,普及程度越来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内容。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活生生的现实,根本无需多加罗嗦。网络作为文化传播的载体,满足了无数用户发表言论、表达思想的需要。网络作品所展示出来的智慧、信息和思想,其他媒介根本就无法比拟,当其他媒介尤其是高贵的学术刊物对“符号作品”和“格式作品”顶级崇拜、对草根文化和百姓文化嗤之一鼻的时候,网络媒介却以博大的胸怀接纳了最平凡人的最平凡作品,播撒着平民大众的最朴实最真挚的智慧。此时,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对网络咬牙切齿、怀恨在心?还有什么理由拿自己的愚蠢和偏执来污蔑网络的无辜?还有什么理由昂起高傲的头颅对网络作品的学问性千篇一律地残忍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