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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评价“十股歪风”

  
  作为在学问评价中蓄意制造“歪风”的评价, 者,也应该收敛自身欠缺厚道形态的随性评价德性,以宽广的胸怀尊重教材,以端正的眼光看待教材,同时也应该尊重教材的编写人员,切勿眼馋他人的辛勤劳动成果,更要自觉杜绝嫉妒心过火、挖苦心过重的臭毛病。否则,如果延续自己过去对教材的偏激评价,只会导致恶性循环,并不利于教材地位的还原与教材尊严的维护。因此,重新树立教材的高尚地位,不单依靠有关部门以及教材编写人员的根本努力,也要依靠教材评价者在舆论制造与传播方面的正确心态与善良行为。

  
  “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李白:《夜泊牛渚怀古》)。教材,与学术论文、随笔、专著等其他作品体裁相比,完全有可能有机会给读者带来美声与美味。但当下的教材编写,表面上看仿佛一片繁荣景象,但因沾上了诸多不良风气,却在实际上使原本清纯高尚的教材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污染,这又反过来激起学问评价者对教材有了更多的误解。因此,教材何时能够很有底气的“高咏”,并让更多的人“可闻”,恐怕不仅是作为教育者应当认真对待的教育问题,也是作为学问者应当深刻反思的科学问题。

  
  第十股:埋头书斋还是昂首上路?

  
  虽然还是一根稚嫩小葱,但我毕竟正有脸没脸地混迹于中国学界。[11]按理说,身为年轻人,初来乍到,应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扎实做好自己的学问,根本没有资格去多管闲事,这里捅一棍子、那里戳一杆子。[12]这种事情干多了,风头过火了,净惹一些麻烦,反而对自己无益。[13]可是,我生性土气,活性耿直,[14]有话就直说,有屁就鸣放,不然注定是憋死的命。

  
  于是,我鼓足豹子胆,左手持宪法,右手握党章,肩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无知者无畏”重要思想,时刻准备站起来、豁出去,这些年来没有少骂学界的一些乌七八糟:对好色导师,我拍案而起,逐一进行“面面观”;[15]对外行导师,我暴跳如雷,愤然提出“尿壶论”;[16]对学霸学棍,我怒发冲冠,酒后醉喷“三口痰”……[17]

  
  突然觉得自己好变态。可是,相比更为龌龊的学界丑闻,我所看到或听到的只不过是冰山半角。但限于阅历和观察能力,我也只能力所能及,能盘点出来的,尽量防止遗漏。从更高的为人境界和生活品位上看,骂是一种团结。我曾经撰文指出,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给个面子”,[18]和谐不是指人人都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合拢嘴巴。将和谐混同于“稳定”、“万无一失”、“共唱同一首歌”,是对“和谐”的重大误解或恶意曲解。所以,当有学者缺了自尊、少了自重,不给他人面子时,也无需再去违心尊重,否则就破坏了和谐秩序。因而,骂不仅是一种团结,也是一种和谐。这应该成为和谐社会的当然辩证法。

  
  然而,骂并非我生活的全部,也不是我天生就有的生活情趣。说实话,性格一直内向的我,最讨厌骂人,也最不会骂人。在来去匆匆的日子里,我感情丰富且脆弱,更多的是在欣赏、赞叹和“见贤思齐”。自我统计数据表明,在我所有网络作品中,以“骂人”为题材的作品所占比例不足三成。完全可以这样说,我在挑刺的同时,更在践行着为好人好事送鲜花、递掌声、唱赞歌。一句话,“没事我不找事”。因此,面对专家学者群体,如有什么沙子不能容入我的眼球,我会扯开喉咙,近乎没有修养地高声叫骂;如有值得称颂之事,我也照样会唱出悦耳动听的赞歌。尤其是当有人对专家学者作出不公正评价时,我更会看准眼、站好队,表明个人立场。[19]

  
  这其实是一种独立、自由的思想形成行为及表达行为。在指责学者瑕疵的同时,应当特别留意批评者的这样一种声音:嫌弃学者不安分。学者到处做学术演讲,有人就看不惯了,骂人家“不学无术”;学者频频上广播电视,有人也看不惯,骂人家“大炒大作”;学者外出提供有偿服务,如培训、代理、咨询、创业等,有人更看不惯,骂人家“不务正业”。反正一句话:学者就应该老老实实地呆在屋子里,埋头读书,潜心学问,扎实做“基础研究”,这才是安分,这才是严谨的真正的纯粹的学者。否则,今天这里跑跑,明天那里转转,这就是泡沫教授、虚假学者,并没什么真才实学,甚至被讥讽挖苦为地地道道的“江湖骗子”。

  
  对于这种批评声音,我向来不去一概随声附和的。道理很简单,对于专家学者的学术自治与社会责任,我有自己独立的看法。什么是专家学者?整天埋头书斋的才是真正的学者吗?在学问取得了一定成就或者学问研究的同时,如果将其研究成果或思想观点借助公共媒介传播出去,难道就有违学者身份吗?我以为不应这么极端看问题。通俗地说,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学者,或者是不是真正的学者,不能以其埋头书斋还是昂首上路为标准。埋头书斋的未必是真学者;昂首上路的也未必不是真学者。相反,以我的现实认识,真正的学者必须首先是满怀社会责任意识的。学者的社会责任不仅表现于学问研究之目的、来源以及客体要着眼于社会实践、真正关注社会实践中已经发生、正在发生以及可能发生的问题,而且也表现于学问研究成果的充分公开以及积极传播方面。一些学者只是躲在屋子里整天看书,张口一个“经典”、闭口一个“经典”,而不去作出属于自己的贡献,甚至连一篇文章都不能发表,美其名曰什么“十年磨一剑”,可是十年、二十年、几十年过去了,一辈子也没鼓捣出一篇像样的东西来,严格说来,这样的学者不能算作真正的学者,只能定位于单纯的读书爱好者,至多再加上一个“思维爱好者”。可见,单纯埋头于书斋者,未必是真正的学者。另一方面,一些学者没有学问研究基础,却整天对社会随意指手画脚,或者以明星姿态大搞什么“巡回表演”,那也不能算作真正的学者,只能定位于游手好闲、混吃混喝的一些卖假老鼠药的小贩子。

  
  因此,一个学者在其有学问研究的基础上,满怀信心地“昂首上路”,通过接受采访、学术报告、会议交流、顾问咨询、技术贸易、专家诊断、开业创业、提供中介服务、开设专栏、建立博客等多种形式,将其科研成果积极传播,供社会实践借鉴、检验,这也不影响其学者身份,相反这才是真正具有开放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的学者。这样的学者,可能会因其学问成果的影响力和个人魅力而成为众人追捧的公众人物,变成了“明星”,吸引了众多“粉丝”;可能会因其提供的有偿服务而获得了巨额物质利益,变成了“大款”,购买了多套“豪宅”;也可能会因其学术思想为社会治理献出了妙计而受到党和政府的重用,变成了“高官”,掌握了政治“大权”。这都是学者实力和影响力的见证,也是知识的魅力和人才的价值。这样的学者,并非有人批评的那样“不学无术”、“不务正业”,而是在有学问、有研究的前提下为社会作出的成果转移服务,也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一种表现形式。说得俗一点,要是自己没有两把刷子,想出去“忽悠”也未必有人买账。

  
  有人或许提出这样的质问:这些学者如果将“造星”、“赚钱”的精力用来继续学问研究,会取得更大、更高的成就。诚然,从精力投入与成果产出的关系角度观察,这些学者如果放弃成果转移的选择,将更多的时间花费在学问的继续专门研究上来,以其已有基础和资质,通常会取得进一步研究成果的。可是,在治学领域也要讲究意思自治原则,即所谓“科研自由”原则。学者作为学问研究的主体,在考量其学问研究的风格、规划以及成果对待态度时,也不得不忽视其个性化因素。有些学者本着意思自治原则,低调处理其研究成果,更多的时间埋头于书斋,不想去“昂首上路”,我们当然要尊重这种基于自治的选择;有些学者本着意思自治原则,在埋头书斋之后想去“昂首上路”,我们同样也应给予充分的尊重,而不是去“眼红”、“多事”、“没事找事”,甚至以这种心态去大肆贬低、讥讽。

  
  但是至少有两点必须明确,首先,学者在从事社会活动时,不能以牺牲本职工作为代价。任何社会活动的自由开展,都要首先满足自身职业要求的法定职责。换句话说,学者“昂首上路”是其自由选择的结果,但维护好本职工作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权益,则并无法容忍其任意选择,而是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时下,确实有一些学者完全颠倒主次,不顾本职工作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权益,一天到晚在外“昂首上路”,难以见其身影。以高校里的专家学者为例,有的教授对学校安排的课程压根就不放在心上,如果外面有活动,那肯定远远重要于校内课程任务。里面和外面相比,外面具有无条件的优先满足权。好不容易回学校讲一堂课,也是大吹特吹在哪里参加了什么层次的会议、见了什么要人、进了什么酒店、吃了什么名菜、赚了多少钞票,仿佛天下只有他/她最忙、最红、最厉害。读过大学的人可能对有些教授的这种廉价吹牛和低档炫耀并不陌生。——其实,有不少学生对这样的有意标榜行为并无多大兴趣,可能还会非常反感。因为,但凡有一点点生活品位和做人品位的人,都会对这种自吹自擂行为持有本能的排斥态度。其中,一些研究生导师,几年下来,其所指导的研究生苦于见不到导师,学业无人引路,论文无人指导,以至怨声载道,给研究生导师形象及研究生教育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这样的学者,就离谱太远了,说得俗一点,就是“有些过分”。

  
  其次,学者从事社会活动时,不能将社会责任和良知抛在脑门之后。有一类学者,在外面也“风光”得很,但所作所为实在不能叫人恭维。这类学者要么媚俗,要么装蒜。一方面,对政府的任何决策与做法,不分是非曲直,一律表态支持并搬出一堆理论加以粉饰,甚至污蔑真理、脱离实践、强奸民意。[20]作为应该讲真话的学者,面对强大政府,面对亿万百姓,“防火防盗防政府”都来不及,有专家竟然不对政府决策进行独立的理性分析,反而马不停蹄地弄些材料来为政府决策进行豪华装修,这是一种很不得人心的社会活动。我向来不反对学者与政府合作,也积极主张学者应该不能脱离政府,但学者应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学者作为知识分子,应该多为政府出谋划策,提供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国家建设与发展、有利于百姓生活幸福的良好建议;当政府不听取良好建议或出台瑕疵政策时,应该多去批评政府、指责政府,帮助政府改良不妥当的做法。这样不仅会赢得民众的支持与信赖,还会在政府面前树立自尊形象。否则,广大人民群众会唾弃这类学者,政府也打心里不把这类学者当回事儿。

  
  另一方面,在社会活动时“装蒜”,也是一种缺乏自知之明的表现。尽管有的学者头衔不少,有教授级高级职称,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又有这会长那主任、这院长那主席的各种职务,但在公开场合一发言、一露脸,才发现原来那是一只绣花枕头,狗屁不懂。我是土包子一个,闲的无聊时愿意去想这样一个问题:建国这么多年了,各种有专家学者在场的活动也举办了无数次了,究竟有多少教授、专家、学者在外面社会活动时,丢尽了知识分子的颜面?我以为肯定不少,因为草包专家在学界并不稀罕。不张口还觉得他们肚子里有一包,但一张口就露馅儿了,马脚、底细、破绽等全暴露给了阳光和大千世界。因此,专家学者尽管可以在科研基础上出席这样那样的社会活动,但千万记住一点:不懂别装蒜。

  
  不过,话虽这样说,我还是发自内心地赞成学者在理论研究基础之上,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广播交流其学问成果,多为社会实践奉献自己的力量。只要有真才实学,有社会责任,哪怕成为众人嫉妒的“明星”、“大款”、“高官”,我也不去说三道四。问题是,在学问评价中,有一股“歪风”一直在祖国大地上吹个不停,风力越来越大。这股“歪风”就是不加区别的反对专家学者飞来飞去、进进出出。

  
  事实上,动辄就说某某喜欢炒作、喜欢面对媒体、学者明星化的人,他们内心要证明的信息是:某某不是一个纯学者,但自己是一个严谨的、有涵养、有深度的纯学者。但以我小人之心来看,这种酸气十足的怪话,恰恰暴露了扬言者自身的妒恨与清高。正如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阎崇年先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所言,学者的责任有多种,一种是学术责任,即通过严谨、认真的学术研究得到学界同行认可,在同行之间进行学术交流;还有一个责任就是用自己的研究成果来回报社会,其中,借助媒体把自己的思想传播给广大观众与读者,就是这种社会责任的体现。同是央视“百家讲坛”名流的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先生,也在不少场合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所以,学者面对媒体、走进央视并无过错,恰恰相反,这是学者“学术慷慨性”的体现,对于那些有思想、有观点的货真价实的学者,借助媒体平台把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研究成果发布出去,我是持赞成意见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明星化”,又何妨呢?自己没有这些机会或者自己对这些公开露面、露脸、露相不感兴趣,并不必然成为诋毁他人的正当理由。谁这样诋毁、贬低了,谁就不厚道。这应该不仅成为成年人所理解的常识,也应该成为未成年人所理解的常识。

  
  还有一种嫉妒与“相轻”的歪风,例如,动辄就说“我从来没听说过某某”,他们内心要证明给听者或者读者的信息是:某某没名气、没影响,但以我小人之心来看,这种酸气的怪话恰恰暴露了扬言者自身的浅薄与无知。以法学界为例,凡是有些公开发表成果并具有连带影响力的人,连我这个“涉学界未深”的小毛毛都能知道,而那些口出狂言的所谓“业内人士”却扬言“没听说过”,只能说明这些人要么不学无术、不去关注学界研究动向,是浅薄与无知的暴露;要么说明这些人嫉妒心极其严重,生怕帮别人做了免费广告。其实,确实有这样一种可能:放肆地发布狂言者内心可能知道某某,但嘴上绝对不会说出来,如果这一推断成立,那么只能说明这些人不仅浅薄与无知,而且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嫉妒症患者。这与看不惯他人从事社会活动就开始“痛批”的“歪风”如出一辙,都是不希望他人制造影响力,不愿意看到同行名声在外。

  
  面对这些“歪风”,作为被嫉妒、被讥讽的学者,必须要有相当的底气。有学者自己本来也是“经常外出”的人,但由于很在乎外界的上述评说,于是也到处标榜学者不应该到处走穴,还是多呆在家里搞搞研究。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没有底气的表现。在我看来,面对这些“歪风”,更应理直气壮。树大招风,这是自然常识;人出了名,有了钱,有了地位,也会惹来一些非议,传出一些流言,这是社会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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