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公司权利结构

  第四,分割所有权论,将股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权视为由一个所有权分割出的不同权能,二者拥有的各项权能加起来,又构成了一个所有权,这是对所有权理论的误解。其次,公司财产权不独立,为股东以其所有权干预公司自主经营留下借口,与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实际发生权利义务上的不一致。再者,如果说所有权包含各项权能,可任其想象来分割的话,那么公司的其他财产,如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又有什么权能可“分割”呢?另外,持此论者还错解“公司是财团法人”,也与民法理论上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的概念不符。
  分割所有权论认为“公司只是股东全体实现自己所有权意志的一种法律形式和外壳”,将公司视为一种“工具”,实际上与双重所有权论如出一辙,其思想来源于英美法的“法人拟制说”和信托法理论。关于前者,前已述及。至于信托制度,则是英国法上的特有制度。信托的实质在于分割财产权。即信托财产上的权利一分为二,法律上的所有权属于受托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属于受益人。换言之,受托人是信托财产法律上的所有人,受益人则是信托财产衡平法上的所有人,受益人和信托人都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6] (第28页) 然而,在我国并无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同时,又沿用了大陆法系的所有权理论,同一财产既不可能存在两个所有权,也不可能分割出只具有部分所有权权能的两项权利,因而我们的信托制度是不可能照搬英美法的,而需要在本国法律体系框架内予以消化和创新,即所谓“本土化”。可见,比照英美法上的信托关系来解释公司权利结构的观点不足为取。
  第五,法人所有权说在公司权利结构的认识上比较成熟,认为股东通过出资行为以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换得股权,同时法人财产所有权得以形成,并由股东和公司的财产分离而实现人格分离、责任分离。
  该说强调确立公司财产权的独立性,为我国公司制度提供了合理的制度设计,有利于法人制度的确立,但是该说将公司法人财产权统统理解为所有权,并不全面。法人财产权中无疑包括法人所有权,但不限于此。所有权仅是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利,首先,股东出资的形式不限于实物,还可以是用益物权(如基地使用权) 、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 等,公司取得这些资本而形成法人财产权并享有它,但绝不是对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享有所有权。其次,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取得债权、知识产权、股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商誉等等,公司同样享有这些财产权利,但不可能“所有”。因此,法人所有权说,亦有待完善。
  第六,法人财产权说。法人财产权这一概念是1994 年《公司法》中首次予以确立的,是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理论一大突破的标志,从民法上讲,财产权与人格权和亲属权对称,是以权利是否具有经济内容进行分类的产物,是具有物质内容和与经济内容相联系的民事权利的总称。不过,主张法人所有权说的学者认为这一表述同样是企业经营权与法人所有权之间妥协的折衷产物,并未使法人对其财产的权属性质明确化,从而使法人的财产独立性陷入抽象化以及使法人产权重新陷入模糊化。[7]可见,法人财产权说至今尚存在疑议,有待于进一步讨论。
  我们认为,要弄清股东的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性质,必须首先对二者所构成的公司权利结构进行研究,在历史考察与制度分析的基础上,对公司权利结构的法理作细致的探讨。
  二、公司权利结构的法理分析
  (一) 公司权利结构是企业财产制度发展的必然产物
  考察企业组织的演化过程,不难发现,在商品经济的每一发展阶段都有与其适应的占主导地位的企 业形态。企业形态历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阶段。在商品经济的初级阶段即小商品经济阶段,其组织形式主要是家庭,尚未形成以盈利为目的企业;在中级阶段即古典商品经济阶段(相当于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和第一次产业革命时期) ,其组织形式演化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随着商品经济发达,其对企业组织形式的更高要求使公司成为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从而使商品经济步入其高级阶段即现代市场经济阶段。与企业组织形式演化过程相对应,企业财产权制度也经历了下列演化过程:在独资企业中,企业完全没有脱离企业主的人格而获得独立的法律人格,企业财产由企业主直接经营和控制,此种企业的财产仍归企业主所有。而在合伙企业中,由个人财产集中而形成共有财产,尽管合伙财产也以合伙人共同意志进行支配,相对于合伙人个人财产已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和团体性,但合伙财产仍无法与合伙人的人格脱离而形成独立的财产,例如合伙财产的支配须经由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共有财产不足以偿付债务时合伙人负无限责任等。但合伙共有财产制在财产独立化方面已较独资企业财产制度大大前进一步。在合伙企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公司使企业取得了法律人格,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分离,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公司摆脱了对股东的依附性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生命力,公司法人财产权得以真正确立。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