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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的道德原理(十三)

  【具体法理】
  「内容」执法者要严格依律法办事。
  「解析」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执法机关(狭义)不得自立律法。不要以为自己权力大,而是时刻处处记住自身的权力来自律法的授权,不得违背民心而行为。执法者可以不执行违背法治原则的律法,但不能不执行正确的律法,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四维卦象观执法】
  一、三维时间关系:执法在先,民心在后。这是不正性时间关系。它是说,执法的目的决定执法的效果,缺乏有效的制度和程序即使执法顺应民心也是不当的。
  1、过去:执法没有民众支持。
  2、现在:执法没有顺应民心。
  3、将来:执法如果超越于民心所向,不会有好的结果。
  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执法者应当功成不居,公归民众者,才能取得好的执法效果。
  二、一维空间关系:执法在上,民心在下。这是反性空间关系。是否符合民心对执法者具有指导作用。执法者只有顺应民心才能真正达到执法的最高境界。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执法者应尽职尽责,认真执法。不能高高在上,脱离民众。
  【原文】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27】
  【译析】
  扎上囊口,里面的东西全不使出来。含晦缄默,恶不为而无咎,善不为而无誉。【28】
  【具体法理】
  「内容」监督要通过民意启动。
  「解析」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这种在上有权力而能居中谦下柔顺大道德的德性是任何一个执法者都很难做到的,因为,人往往是居高位而霸道、轻视民众,忘乎所以。在大一统的集权制社会更是如此。即使到了法治社会,权力者也容易和民众产生距离,不可能完全一致。这样才会符合民心,社会更加和谐。所以,这种思想具有普遍的意义。
  【四维卦象观执法】
  一、三维时间关系:监督在前,民意在后。这是不正性时间关系。它是说,监督程序不可忽视,民意对监督结果起决定性作用。
  1、过去:没有民意基础。
  2、现在:忽视社会实际情况,孤立进行监督工作,为监督而监督。
  3、将来:监督工作脱离民众意志,结果往往是不好的。
  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监督者应重德轻位,以民为先,才能无咎无誉。
  二、一维空间关系:监督为上,民意在上。这是不正性空间关系。监督在上曲解民意是很危险的。上下不顺。监督者在民众之上,以自己的意志取代民众的意志。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监督者位高而谦下,以德为上。
  【原文】
  六五:黄裳,元吉。【29】
  【译析】
  一个人处在坤的时代,虽然地位高了,但也要保持柔顺之德,如此方可得大吉。【30】
  【具体法理】
  「内容」司法权力不善不恶,中正无私、无歧视平等对待一切人。
  「解析」科学无偏私,真理至上。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司法活动是最严肃的科学活动,只服从法治。这样才可以制约立法,乃至造法而灵活权变。司法者还要不能违背律法,当律法与民心冲突,发生不人道时,应当突破律法局限,创制新律,服从天道人心,即宪法原则而绝不疑惑。
  【四维卦象观执法】
  一、一维时间关系:司法在先,立法在后。这是不正性时间关系。它是说,司法者即使权高位重也需要谦虚裁判。
  现在:司法者权力大,但不可远离民众和社会。
  二、三维空间关系:司法独立,享有很高社会权威,这种制度为司法公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法治社会的建立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也有利于树立民众的法治信念。
  1、前后关系:
  司法在前,立法在后。这是反性空间关系。但是二者等势。司法很重要,但是一般来说,法治社会需要立法在前,有法可依。当然,这种机制不是绝对的。在特殊以及非常时期,可以由司法者造法或者运用判例或者类推裁判,以维护法治的尊严和统一。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这里人人平等。司法活动以追求公正为根本,公正在先,效率在后。
  2、左右关系:
  司法在左,立法右。这是中性空间关系。二者等势。这种位势关系是最佳的。司法权力与立法权力可以相互配合,切实制约。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司法者柔顺处中,不可居高临下。
  3、上下关系:
  司法在上,立法在下。这是反性空间关系。二者不等势。这种关系会导致司法专横,严重破坏法治。只有司法者小心谨慎,符合法治原则,才可能取得立法的支持而不至于导致立法的阻碍,破坏国家权力的整体统一和权威。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司法活动以民心为导向,不完全拘泥于既定的律法制度,民心在上,律法在下。
  【原文】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31】
  【译析】
  一卦可以看作一个时代,一爻则是一个时代的一个发展阶段。阳主动出来与阴战于国外,天地混杂,乾坤莫辨,这是最糟糕的事情。【32】
  【具体法理】
  「内容」执法权力要善于发现民心所向。
  「解析」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权力和权利分离,民心和民意分离,国家与国家不和,社会浮躁不安,民心散乱,社会危机,秩序混乱。这就需要执法者及时有力发挥作用,可以大有作为,不至于使社会完全失衡,引起社会动荡。
  【四维卦象观执法】
  一、三维时间关系:执法在先,民心在后。这是不正性时间关系。它是说,取得民心的基本执法制度被破坏会导致社会国家危难。
  1、过去:没有民心。
  2、现在:侵犯人权。
  3、将来:国家危难,社会无序,结局是“凶”。
  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这是不法的格局,监督活动要尤其注意保证坚持人权优先。
  二、一维空间关系:执法在上,民心在下。这是反性空间关系。执法者无德无才,严重背离执法者应有的基本素质,法盲执法,危及法治社会大厦。上下颠倒,压迫民众,拂逆民心,是最危险的法治图像。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这是危险的局面,监督活动尤其要注意做到以民权至上,随民心而动,制裁权力不法运作,纠正权利过渡行使。
  【原文】
  用六:利永贞。【33】
  【译析】
  阴柔不能固守而变为阳,变为阳却又不是阳,则利永贞,顺承乾德才可成其大。【34】
  【一般方法论】
  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如果我们取象思维,则可以看到:权力好比为大地,权利好比为太阳。所以,执法者何时何地都要有柔顺之德,以民为本,顺民心利人民;要高度重视监督权力运作,畅通达至民心的渠道,使民意顺畅通过监督体系纠正“三维权力”(立法执法司法)的偏差,充分发挥权力系统的效能,实现权力有机统一。当然,这种取象并不是完全绝对的,而具有相对性。也可以反演这种关系。道理是一样的,只是这样更简便些而已。
  【执法实践的技艺】
  本卦启示我们:一维空间表示国家(社会)权力体制不变,这是非理性的现象;三维时间表示社会制度的变化现象。整体来说,就是如果国家(社会)权力体制不变,社会制度变化了,那么国家(社会)也不会稳定;不过,可以暂时缓冲社会矛盾。最终,国家(社会)权力体制必须顺应社会制度,否则会形同虚设。只有理性的社会制度需要事宜的权力体制,这就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人道社会,人道自然顺应天道。
  1、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执法者必须善于把握执法的“顺德”原则,这是其最基本的执法方法。
  2、完善科学选拔执法者的制度。建立执法者竞选上岗和岗位淘汰制度。
  3、司法独立。这是权力分化的结果,打破集权制,走法治之路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权(广义)的需要。
  第三章 震法艺
  震(震下震上):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译析】
  平时人有事能惧,一旦猝然遇到重大事故,反而能不惧,大事当前,仍能言笑合适,镇定若素,纵然天崩地裂也无所畏惧。能惧又能不惧,故亨。【35】
  【普遍法理】
  「内容」执法者(广义,下同)的德才素质对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解析」在法治社会,健全的法制是必要条件,但还不是充分条件。再好的的制度,没有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没有良好的道德传统,没有普遍的法治信念都难以行通。这是制度之外的条件。在制度内,还需要执法者的德才兼备。就是说,法制作为科学,只有真正的法律人执法才可能达到好的效果。这就是人们都知道的制度与人的关系。二者不可分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法治的二个根本要素尤其是在社会矛盾突出的时代,执法者必须具有大家风范,具有把握大局的良好心理素质。这需要长久的训练和自我磨炼。所以,高级执法人员不是一切法律人都可以做的。执法者要树立忧患意识,忠于职守,坚决护法,坚持法治至上原则。【36】在社会矛盾突出的时代,需要注意保守传统,善于革故布新。这是执法者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执法者的个体素质更加重要,此时社会需要英雄。
  【法治意义】
  此卦告诉我们,在社会矛盾突出的时代,个人、国家乃至人类都应有畏惧意识、敬畏上天,恰如人知死之必然,反而不畏死,更加热爱生活。执法者理应培养自己的这种个人修养,平时要长存戒惧谨慎之心,严格要求自己,这样,即使遇到再大的事也会临危不惧,果断行动,取得好的结果。也就是说,执法者的品德素质对于适宜的执法是十分重要的前提。【37】
  【原文】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38】
  【译析】
  “震来虩虩”,有遇事知惧之心,能恐惧修省,然后方能“,笑言哑哑”,合适安详而能不惧。能惧而后能不惧,不惧由于能惧,能惧而又能不惧,得吉。【39】
  【具体法理】
  「内容」社会矛盾难以调和的时候,需要监督者及时变法。
  「解析」在社会矛盾突出的时代,初始立法,变革立法,未必合乎民意。这就会发生“震”的现象。知道这个道理,监督者和公民都要有所惧,做到不惧,一切可以正常进行。因为雷震可以催人奋进,及时变法,修订新的宪法,监督者能把握好时机就是好事。
  【四维卦象观执法】
  一、三维时间关系:民意在前,监督在后。这是正性时间关系。它是说,监督者是非常重要的执法人员,更加需要培养自己临危不乱的素质。这样才能担当监督大任,监督结果得“吉”。
  1、过去:监督者尊重民意,有所知惧。
  2、现在:真正发生问题反而能心中不乱,妥善处理。
  3、将来:能处理好民乱,不破坏法治社会的基本秩序,维护了国家权力的威信,保障了基本人权,处理好综合矛盾,所以得“吉”。
  在社会矛盾突出的时代,这种时间先后的关系对于指导立法和执法关系很重要。从法律地位而言,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是平等的,权力对等,相互制约。但是从理论意义而言,立法之后才能执法,执法必须有法可依,不能法外行为。这样的关系才是正性时间关系。立法与执法之间不一定思想完全一致,也会发生大的抵触情况,这种现象可以看作是震-对于执法者而言,那么执法者就需要有惧法之心,才能正确执法,即做到不惧法。
  二、一维空间关系:民意在上,监督在下。这是不正性空间关系。这种格局是权力的集权化倾向,需要阻止发生不良结果。即使社会发生相对的动乱,监督权力也不能发生倾斜,尤其不能完全不尊重民意而发生侵犯基本人权的事情。监督权力置于民意之上是很危险的,将会违背其宗旨。只有监督者确保侵害民众基本权利,最终准确行使了自身权力,也可以得到好的结果。在社会矛盾突出的时代,这种位势关系对于指导立法和执法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这种上下关系,有本质与形式的区别。虽然形式上是立法在上,执法在下,但本质上二者没有权力的高下之分,只是相对的关系,立法而后执法,不是立法权在执法权之上。执法也反馈、影响到立法,二者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同理,立法过于难以执行,与实际差距太大,也会发生大“震”,执法者就需要有高度的修养,才能准确执法,乃至制约立法不当或者废止不法的律法。
  【原文】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40】
  【译析】
  当震来而危厉,知道自己目前处境不好,非暂时失掉至关重要的东西不可,飘然远举,不去追它,到了一定的时候,失掉的东西还会重新得到。【41】
  【具体法理】
  「内容」公共权力神圣不可侵犯。
  「解析」在社会矛盾突出的时代,私权利不可侵犯,公权力也同样神圣不可侵犯。立法者更要珍惜手中的权力,维护其权威,它不仅关系到自身利益,还牵涉到大众利益,必须积极审慎执法,保持立法权力的衡常性。
  【四维卦象观执法】
  一、一维时间关系:立法在先,司法在后。这是正性时间关系。它是讲立法者的素质问题。
  现在:需要精英及时立法解决社会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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