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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的道德原理(十三)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13】
  【译析】
  大人有君德又有君位,体乾行健不为小道,而有造于天下,作圣人之所当作。【14】
  【具体法理】
  「内容」司法者要在平凡工作中持续伸张公平正义理念。
  「解析」在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将发生质变时,临界期,最须谨慎,或进或退,时机很关键。然无论进退都不可背道而为,只是需要等待时间,自觉磨练而已。在法治社会的理性时代,司法者就是要反复道(天道人心),就是在最平凡的裁判中谨慎行为,全面持续体现社会公正。
  【四维卦象观执法】
  一、一维时间关系:司法在先,立法在后。这是不正性时间关系。它说明司法者个体素质对公正司法会起到重要作用。
  现在:司法者能够加强自律,准确运用自由裁量权力,做到公正司法。
  二、三维空间关系:司法程序决定司法结果“吉凶”。
  1、前后关系:
  司法在前,立法在后。二者等势。这是不正性空间关系。在法治社会的理性时代,司法有律法依据很重要。但是如果缺乏实意律法,执法者能够做到小心谨慎,严守程序,遵循法治原则,谨慎造法,公正无私,可以取得好的结果。
  2、左右关系:
  司法在左,立法在右。二者等势。立法司法地位平等,分权制衡才能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专业化。公开化。加强救济和监督。这是中性空间关系。在法治社会的理性时代,君子与小人对等,小人需要服从君子。立法司法是等位关系,互相制衡,合作。但是,当事人都要服从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这同时也维护了立法权威,体现了律法的至上性。
  3、上下关系:
  司法在上,立法在下。二者不等势。司法在上,不当。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启动司法造法权力,建立新的判例或者为今后立法奠定基础,这是反性空间关系。在法治社会的理性时代,一般这种缺陷不能发生。如果律法无明确,需要司法裁判,司法者可以造法裁判,但不能无法而为。这是的司法者素质要求很高,不是都可以做到这一点。因此,这种权力普通司法者和下级司法机关不能享有。
  【原文】
  上九:亢龙,有悔。【15】
  【译析】
  事物发展至极必然走向反面,知道这个规律,应注意“有悔”。【16】
  【具体法理】
  「内容」在法治社会民心至上是基本的宪法原则。
  「解析」在法治社会理性时代,民心就是律法,二者达到高度的和谐一致。但是物极必反,需要有悔,执法者不要得意忘形,时刻不能忘记民心不可违背的大道理,应坚守此道不变。
  【四维卦象观执法】
  一、三维时间关系:民心在先,执法在后。这是正性时间关系。它是说,执法者要善于反省,不可得意忘形,忘记执法权力之本。
  1、过去:执法权力来自民众支持。
  2、现在:执法者与民心不通。
  3、将来:只有“有悔”才可得“吉”。
  在法治社会理性的时代,一切社会关系发展到盛大统一和谐的时候,必将走向反面,不可能长久下去。所谓生死循环,美不常在。国际关系中,国际社会应限制自身权力膨胀,尊重国家主权,重视执法的权威,更要保证执法(广义)之公正,不能消极执法。
  二、一维空间关系:民心在上,执法在下。这是正性空间关系。体制健全对于执法公正起决定作用。它是重要的、科学的权力运作形式。在法治社会理性的时代,国际政府与国家政府是对等关系,国家服从国际支付法律管辖,国际政府尊重保障国家主权。这样,就形成了完美的世界图像。律法的大统一,需要共同的监督标准。国际社会需要服从一个共同的权威,这就是表达民心的世界宪法
  【原文】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17】
  【译析】
  本卦是乾卦却要变坤,变坤却仍是乾,这就是“用九”。“见群龙”是乾之刚建,“见群龙无首”是坤之柔顺,以刚建为体,柔顺为用,刚健而柔顺,获吉是必然的。“天德是至纯至粹,毫无瑕疵的德,好得无以复加的德。它是全面的,无匹配的,不象刚柔仁义之类的德那样倚于一偏。因此它不可能为首。犹如动静、阴阳,总是互相转化,分不清谁先谁后。“用九”作为天德,它既是至乾,又将变坤,处在乾坤转变之中,不可为首。任何人处在这样的时候,切切不可自为人首。【18】
  【一般方法论】
  “见群龙无首,吉。”达到就是权力-权利合一,刚柔相济,所以“吉”。只有天下太平的盛世可称为具有此“天德”,对于国际社会就是国际法至上,形成普世的法治信仰,建立起理想的人类法治社会。在法治社会的理性时代,此时的国际权力机关的领导必须国际社会普遍推选产生,任何国家领导人都不可以为自己强大而自封世界领袖。这里只有权威,没有强权者存身之地。这种天下大治的图像就是不朽的人类社会理想,永远照耀着我们。
  【执法实践的技艺】
  本卦启示我们:在法治社会的理性时代,一维时间表示社会制度不变,这是法治社会的不朽性,是理性社会;三维空间表示国家体制的变化决定权力行为的成败。整体而言就是说,法治社会的制度如果不变,那么国家(社会)权力体制的结构可以决定权力运作是否成功,即与民心保持最大的一致,充分保障人权,国家机关正常运转,促使社会最大程度的和谐,使国际社会保持持久和平的机制建立。
  1、重视执法程序。建立良性的权力组织内部秩序,实现上下沟通畅通;建立良性的外部民意畅通机制,实现政通人和。
  2、制定普世宪法。人人(广义)平等,所以可以制定适用国际社会的普世宪法
  3、树立国家监督权威。民心至上,所以顺应民心的权力监督具有至上权威性。
  4、建立司法公正制度。无私是执法者品德的必备之重要素质,要“君子”司法;保障司法独立。
  5、权力机关内部有序。权力机关内部上下合作,权责分明,互相监督,有效运作是必要的权力运作要求。
  第二章 坤法艺
  【原文】
  坤(坤下坤上):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19】
  【译析】
   “利牝马之贞”,是说坤以守顺乾之贞正为利。“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是说君子在有所作为,有所行动的时候,不论做什么都要遵循“先迷后得主”的原则。要为后不为先,顺乾而行。“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是说坤对乾既然要顺,要得到乾为己之主,就要一方面不结私党而效忠于乾,一方面联合众力而效忠于乾。坤能自动自觉、心甘情愿地顺于乾,故吉。【20】
  【普遍法理】
  「内容」在法治社会所有执法者都应顺承民心而行为。
  「解析」权力似坤之象,民心似乾之象。四维国家权力应当顺承民心,执法者(广义,下同)不可自封为国家或者社会的主人,所有执法者应当忠诚于全体民众,联合起来效劳于社会大众。只有执法者能自动、自觉顺承于民心而行为为,才能使国家权力系统顺利运作,保持其持久的执法权威。权力运作应当顺承于天道人心。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顺天理应民心,以民心为天德,使权力始终处处围绕权利的自由而运作。
  【法治意义】
  1、在任何社会,都应正确处理好需要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关系。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权力表象很实在,有威力,人们往往以为有权力者(即执法者)可以凭借权力而任意行为,这种情形在集权社会是普遍现象,往往与权力者个体综合素质关系很大。因此有中国古人的五百年必先有王者兴之说。在西方社会走的是另一条道路,即三权分立体制,企图以权力制约权力,避免社会动乱和权力膨胀和腐败。这种体制权力者有竞选产生,由民意决定而又独立于社会。也常常是不道的霸权强力统治,尤其是在国际社会尤为明显。这些做法都违背了权力的坤德,没有理性—乾德。学习坤卦,可以看到这种非法治本质的权力-权利关系的实质,去积极建设真正的法治社会。这就要求,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的执法者都要尊重民心,把握民心规律,切实以民心为太阳般照耀、指导执法者的行为。
  2、坤卦是日心说思想体现,科学意义十分重大。“坤”讲接受、顺从,被动而应,应用,化生万物之载体,这实际上是理论必须结合实际的说法。“乾”代表最普遍的真理,“坤”则代表具体、特殊的技术活动。对法治建设而言,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就是既要以法治精神为指导、为信仰,遵循基本的不变的“道德”规范,又要重视具体的法制技术、人权的特殊性、民主的必要性。对于立法而言,就是要求立法活动必须重视、遵循“道德”依据,才可以有好的效果。
  【原文】
  初六:履霜,坚冰至。【21】
  【译析】
  阴始生于下,其端随甚微,而其势必盛。阴能消阳,柔能败刚,这告诫人们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22】
  【具体法理】
  「内容」权力的腐败滋生于细小事情。
  「解析」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预防权力滥用是监督者的重要责任。不能轻视,应当尊重民意,加强监督防范。一要个体素质,二要制度制约。而监督者品德是最根本的,有效的制度制约是非常重要的,二者不可或缺,互相结合,才能取得好的结果。
  【四维卦象观执法】
  一、三维时间关系:民意在先,监督在后。这是正性时间关系。它是说,监督制度优劣能够决定监督工作的成败。
  1、过去:民意乱。
  2、现在:监督者重视民意。
  3、将来:难以有力监督,不利于监督。
  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权力的任何不法行为,无论大小,都将危害权利本身,使权力腐败,导致不人道的行为发生,所以绝不可以掉以轻心。这种先后关系表示执法者要通过正当执法程序尊重相对方,始终与民众相通,及时依据民意,顺应民心启动监督权力,防止国家权力不法运作。
  二、一维空间关系:监督体制很重要。民意在上,监督在下。这种关系是不正性空间关系。上下不能沟通,各行其是。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监督需要通过民意,但不能主宰监督行为,否则可能使监督成为不法的,即不合人道民心。这一点很重要,不能轻视。这和通常看到的表象不同,因为本质上权利是乾,权力是坤。这表示执法者是公仆,是为民众服务的。再次说明集权制的不合理不合法不合天道人心。
  【原文】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23】
  【译析】
  大凡方的东西必首先要直。坤总能效法乾,绝不独特地表现自己,因任自然,其间并无自己的增加造设。【24】
  【具体法理】
  「内容」当民意与民心一致时,应当尊重民意立法。
  「解析」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民意不等于民心,多数人不代表天道人心,不等于真理本身,民意与民心往往有距离。只有民意等于民心时,立法才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这个时候,可以按照民意决定律法的施行。这就是最大的人道精神的体现。立法要在民意和民心之间准确平衡,不能少数人专制,也不能多数人压迫少数人,而是要服从真理,即天道人心。
  【四维卦象观执法】
  一、一维时间关系:立法在先,司法在后。这是正性时间关系。它是说,立法者需要具备高素质,立法需要专业化。
  现在:立法者服从真理,科学立法。
  二、三维空间关系:权力机关内部制度的优劣决定立法的成败。
  1、前后关系:
  立法在前,司法在后。二者等势。有法可依,立法科学。这是正性空间关系。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民意不可增加造设只求自身的私利,而是要效法民心,顺应民心。立法要征求民意,顺应民心。司法一般要遵循立法规定。但是,当发生无律法规定的事件导致不人道时,需要打破这种关系,这是最大的正道。
  2、左右关系:
  立法在左,司法在右。二者等势。立法司法权力对等,互相配合产生最佳的执法效果。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这是中性空间关系。二者本质是平等的,形式上不同。只要符合人道民心,立法与司法完全等价,无绝对先后关系,结果是一样的。
  3、上下关系:
  立法为上,司法为下。二者不等势。上下不分,职权不清,责任不分是很危险的。但是立法权高于司法权,会导致被动司法,不能自然顺应现实,往往会削足适履。在法治社会的非理性时代,这是不正性空间关系。立法在先不等于立法至上。立法可能与实际生活有距离,司法具有现实性,灵活性,以体现人道精神,实现司法公正,树立法治权威。
  【原文】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25】
  【译析】
  它能够含晦章美,长久贞守,不实外露,从乾而动,功成不居,却能尽职尽责,做好自己当做之事。【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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