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宗旨对反垄断法具体制度设计产生了具有很多决定性意义,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很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例如超高定价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市场内划解决的,但考虑到对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及时保护,包括很多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法都禁止此类行为。我国反垄断法草案都一直采取这样做法,虽然西方国家实践表明其在实际操作上存在很多困难。
第二、限制竞争协议的豁免实质要件。限制竞争协议本身有害于市场竞争秩序,原则上属于禁止范畴;但在考虑到经济效率因素,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例外豁免制度。经济效率最大会化是限制竞争协议豁免的核心要件,但不是唯一要件。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思想指导下,很多国家还要求限制竞争协议豁免条件除了在带来经济效率同时,还要求消费者从中能够得到应有的好处。例如欧盟,我国草案也基本一致采取了欧盟这一做法。
第三、禁止知识产权滥用制度。知识产权属于私权范畴,本身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的产物,但反过来又不断促进市场竞争的发展与社会进步。如果从传统的私权自治角度来看,权利者可以自由处分如决定许可与否、是否转让等。但是在反垄断法关注公共利益的思想下,知识产权行使的自由程度受到了一定限制,例如关键设施理论内容;否则,这些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权利的滥用而受到反垄断法的处罚。我国反垄断法草案很多稿中多确立知识产权滥用规制制度,这是保护公共利益的客观需求。
第四、私人赔偿机制。由于消费者的利益在受到侵害情况下的救济程度往往与具体消费者个人的威权意识等有关,而且权利救济下产生的利益归属于特定的消费者。因此,反垄断法本身就有公私法益交融的属性;所以很多国家反垄断法建立了垄断损害下的私人诉讼机制。这一方面是满足消费者利益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充分调动消费者群体来保护市场竞秩序。虽然我国反垄断法草案相关具体内容设置前后有所变化,但总体上基本确立了该制度。
(四)宗旨地位分析
保护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这一宗旨与保护市场竞争宗旨两者之间是工具目标与结果目标关系。保护竞争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公共利益,而消费者和公共利益的保护通常由依赖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所以反垄断法在原则上以促进竞争来实现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更好的实现后者利益,反垄断法则授权相关适度限制市场竞争。
保护消费者与社会公共利益宗旨与提高经济效率两大结果目标在整体上是趋于一致的,因为只有在把经济蛋糕做大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为社会分配资源;但是在消费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提高经济效率之间客观存在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矛盾。所以,反垄断法立法者必须考虑如何处理两者之间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冲突问题。本文认为,效率与公平两者之间无法做出绝对取舍,解决两者之间一定程度的冲突方法就是决定哪个优先问题。由于经济不发达还是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源,发展经济仍然是各项工作的中心。当经济增长成为一种主导的需要时,效率应被优先考虑。[48]当然在坚持效率优先同时,政府应该采取合理措施最大程度兼顾公平。因此,保护消费者与社会公共利益这一结果目标在与经济效率结果目标在我国当前实践中发生冲突时,前者应该让位于后者;但政府应该在对大程度上照顾前者利益。
通过前面的分析与论证,我们可以看出:保护市场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护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应该是我国现阶段反垄断法最理想的目标选择。这样的目标组合不仅在实质内容上有机的融合了自由竞争、有效竞争与公平竞争要义,而且在表述上更为具体明确、通俗易懂。这为反垄断法宗旨具体实施的可操作性提供了很高程度的保障性,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结束语
立法宗旨是反垄断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它决定着反垄断基本法律制度的设置与科学性问题。研究反垄断法宗旨,无论是对完善反垄断法理论还是相关立法以及执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对反垄断法宗旨研究的相对比较成熟,先后涌现了诸多的学派。我国虽然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反垄断法起草工作,但是理论界对反垄断法宗旨的关注却始于近年来。从整体上看,研究还缺乏系统性和深入性。为了弥补这一方面的理论研究不足,本文对反垄断法宗旨作了相对系统性的研究分析。作者通过对世界范围内的反垄断法宗旨理论与实践考察得出多元化模式的合理性,并对多元化反垄断法宗旨基本范畴作了理论与实证分析,而且就多元化下反垄断法宗旨之间存在的冲突提出了解决的原则;在此基础上,作者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论证了保护市场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作为我国反垄断法宗旨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就这些宗旨对我国具体制度安排影响作了适当分析。这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它对我国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的反垄断法完善具有一定的价值。但是由于知识浅薄以及知识结构的缺陷,本文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例如有关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这一宗旨的研究部分缺乏足够多的经济学分析、有关解决反垄断法多元化宗旨冲突十分粗浅等等,这些都有待于大家的进一步批评指正。中国反垄断法立法与理论研究是一项系统的法律工程,它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众志成城,相信中国的反垄断法在不久将来能够成就“经济
宪法”的辉煌,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注释】 复彩霞:“新经济时代反垄断政策面临的挑战”,载《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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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文显著:《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