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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对大陆和东盟国家投资研究——政府政策与厂商行为角度的二重分析

  (三)此消彼长:台湾在大陆和东南亚国家的投资比较分析
  台商自1980年代开始接触大陆市场,至今也已10个年头过去了,在这10年间大陆投资环境可说是变化极大,台商为因应大陆市场的快速变化,不论在投资型态、规模及投资地点上也作了很大的改变。例如台商初期在大陆投资时以合资为主要投资方式,现在在大陆整体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的条件下,台商独资的比例大增(70%左右)。 台商在大陆的投资也由过去纯粹的外销加工转到内外销市场并重,并扩大了投资的规模与据点,现在台商不再只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慢慢地也深入到内陆的一些城市生产,一来为降低劳工成本、二来为配合内销市场的拓展。据经济部的统计。2003年1-10月台湾对外直接投资额达62.5亿美元,其中对大陆的投资是35.5亿美元。而2003年全年台湾对大陆的投资则达45.95亿美元。自2000年以来,对大陆的投资持续增加。所占的比率是,从99年的27.7%跃升为近年的57%。就产业别来说,电子产品是占30%。因此可以看出,随着两岸的的经贸关系日渐密切,台湾厂商在大陆的投资是呈明显上升趋势的。
  台商自1980年代中期开始对东南亚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投资的对象遍及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及新加坡,投资的产业则以台湾传统外销产业的纺织、电子、金属制品等为主。台商之所以选择东南亚做为投资的首要地区,主要是因为东南亚距离台湾较近,台湾生产网络可以支持当地的制造,以弥补当地周边产业不足的缺点。此外,东南亚劳力充沛、工资便宜,可以降低厂商的生产成本,弥补台湾劳工短缺及工资上涨所导致的竞争力下降。但是进入90年代,随着东盟经济的高速增长,工资上涨,劳动成本低的优势已逐渐丧失,与80年代后半期相比,东盟国家投资环境已逐渐失去昔日光采。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台湾在东南亚国家的投资开始出现大幅度滑坡。
  金融风暴之前,台湾在印度尼西亚的投资金额最大。但金融风暴后,印度尼西亚国内经济及治安恶化非常严重,尤其华人在当地更是遭到前所未有的迫害,使得台商投资却步,甚至许多台商在生命财产没有保障的情况下,纷纷撤离当地。因此我国对印度尼西亚的投资自1998年起就急速下降,1999年虽然投资金额达11亿8,030万美元,但那是印度尼西亚纸浆厂的增资,并非台湾的投资。实际上金融风暴后,台商在印度尼西亚的投资减少很多,2000年仅有1.31亿美元,2002年1~9月才1,534万美元而已,衰退之严重可以想见。目前为止,台商对印度尼西亚的投资远景仍不看好。随着金融风暴的发生,台湾对核准投资金额居第二位的泰国投资大幅下滑,1998~2002年9月累计的投资额也仅有11亿美元而已,只占全部累计投资额的十分之一左右;尚不及1996年一年投资金额的四成,衰退趋势非常明显。
  以马来西亚为例,1997年金融风暴席卷亚洲之前,台湾来马投资每年平均达3亿美元至5亿美元,97年后,投资额逐渐减少。2002年的投资额更是从2001年的近3亿美元(11亿4千万零吉),剧降80%,跌至5千600万美元(2亿1千280万零吉)。
  居台湾对东南亚投资第三位的是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崛起于1980年代的后期,以其良好的基础建设及透明的投资法规为本钱,大力吸引外资。台湾在1989年起亦大举对马来西亚投资,尤以电子信息产业最为积极。截至2002年9月底为止,马来西亚政府共核准1,884件来自台湾的投资案,总投资金额是92亿4,152万美元。马来西亚虽然基础设施不错,但人口较少,1990年以后即出现劳动力不足的瓶颈,使得外资的成长受到限制,台湾对马来西亚的投资在1990年达到高峰的23.5亿美元,随后即逐年下降,仅1994年投资金额恢复到10亿美元以上,其它各年的投资额均在6亿美元以下。金融风暴后台湾对马来西亚的投资更是一蹶不振,1999年投资额甚至降到7,000万美元左右,降幅之深超乎想象。2000年因国际经济景气,尤其是电子相关产业成长亮丽,使得投资额向上拉升,但仍不超过3亿美元,似乎有点欲振乏力的感觉。
  越南是台湾力推的对外投资地之首。越南虽然自1989年起才开放外国人投资,但台湾厂商对越南投资十分积极。台商投资越南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当地工资便宜、工人勤奋及易于管理,因此对劳力密集产业有很高的吸引力。至2002年9月底止,台湾对越南的投资总额已达58亿5,250万美元。越南目前是东南亚这六国中工资唯一可以跟大陆相抗衡的国家,且越南与台湾并无政治上的冲突问题,反而因为台商很早就到越南投资,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使得台商可以享受较好的待遇,因此我国对越南的投资一直保持相当的水准,即使金融风暴后,我国的投资也没有大幅下降的情形。
  菲律宾虽然距离台湾最近,但因为政治不稳定、社会治安坏,因而台商投资相对较少。金融风暴后,台湾对菲律宾的投资急速下降,2000年投资金额不到100万美元,2001年仅5万美元,恶化之程度难以想象。
  基本上,台湾对东南亚各国的投资在1990年代中期以后就出现瓶颈,一直无法突破与提升。金融风暴使东南亚的投资环境更加恶化,加上大陆的磁吸效用,使得台商一窝蜂的往大陆跑,东南亚的处境更加困难。虽然政府希望台商能够分散投资风险,不要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但这种趋势似乎很难抵档。根据数据显示,这两年台商在东南亚的主要投资国泰国、马来西亚投资均不理想。
   二、台湾政府“抑西挺南”对外投资政策演变与实施效果评估
  (一)抑西政策:台湾对台商赴大陆投资管制措施演变
  对于台商赴大陆投资,台湾当局总体上采取以“卡”为主的大陆投资政策,坚持“民间、间接、单向”及区别产业、平衡结构的限制措施。台湾当局在2001年以前一直坚持不许岛内厂商直接投资于大陆的禁令。即所谓“直接不许,间接合法”的规定。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者,须经在第三地设立子公司,100万美元以下者,也须间接汇款到大陆。台商反映这种迁回投资方式是“劳民伤财!二是投资内容限制。虽然对中下游的中小企业投资采取了较为务实的做法,但对上游资本技术密集的大型企业投资大陆则严加控制。明确规定并开放劳动密集型与不具竞争性的产业到大陆投资;禁止高科技及“国防”工业到大陆投资;致使许多在大陆投资设厂的中小企业所需要原料仍要从台湾采购。而运往大陆的原料,又必须由第三地转口,这就增加了生产成本;三是投资通汇限制。随着台商投资大陆日益增多,两岸通汇成了当务之急。但至今台“财政部”仍全面禁止台湾地区银行(包括外商银行在台分行)承做由大陆开出,经第三地转去的信用证押汇业务。而台湾地区银行为避免触犯禁令,都要求台商自行安排融资管道,如通过第三地子公司或要在第三地开信用证,非但押汇时间延长,又增加了手续费。况且“几乎没有多少厂商可以顺利在香港开出信用证。 四对大型投资项目实施专案审查。特别是阻挠大企业、大财团赴大陆投资,规定凡台湾上市公司超过其现有资本额12%以上的投资案,都不予准许,使得台商赴大陆大型投资案纷纷搁浅。
  2001年以后,台湾对大陆投资政策已经由过去的严格控制到逐渐放开。2001年8月26日在台湾召开的“经发会”(经济发展咨询会)上,台湾确定了以“台湾优先、全球布局、互惠双赢、风险管理”为基本原则的对外经贸发展政策,对大陆的投资政策也由过去的“戒急用忍”改为在“全球布局,策略性开放”原则下秉持的“积极开放,有效管理”的办法,在该会上还拟定具体的相关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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