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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对大陆和东盟国家投资研究——政府政策与厂商行为角度的二重分析

台湾对大陆和东盟国家投资研究——政府政策与厂商行为角度的二重分析


李寿双


【摘要】本文总结了台湾在大陆和东盟各主要国家近十余年来的投资状况与发展趋势。考察了台湾“抑西挺南”的对外投资政策和台商对外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要素,认为主导台商对外投资流向的是台湾厂商而非台湾政府,提出了分析台湾对大陆和东南亚投资流向的“厂商主导理论”,认为投资环境是决定台湾对外投资流向的主导因素,并基于此,比较了大陆与东盟主要国家的投资环境,分析了未来台湾对两地投资的流向趋势,并就大陆如何吸引台湾投资提出了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东盟 投资行为 厂商行为 投资流向
【全文】
  
  
  
  台湾对大陆和东盟国家投资研究
  ——政府政策与厂商行为角度的二重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总结了台湾在大陆和东盟各主要国家近十余年来的投资状况与发展趋势。考察了台湾“抑西挺南”的对外投资政策和台商对外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要素,认为主导台商对外投资流向的是台湾厂商而非台湾政府,提出了分析台湾对大陆和东南亚投资流向的“厂商主导理论”,认为投资环境是决定台湾对外投资流向的主导因素,并基于此,比较了大陆与东盟主要国家的投资环境,分析了未来台湾对两地投资的流向趋势,并就大陆如何吸引台湾投资提出了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东盟 投资行为 厂商行为 投资流向
  
  目 录
  一、台湾在大陆与东盟国家投资现状与趋势 2
  (一)台湾在大陆的投资状况 2
  (二)台湾在东南亚国家投资状况 4
  (三)此消彼长:台湾在大陆和东南亚国家的投资比较分析 7
  二、台湾政府“抑西挺南”对外投资政策演变与实施效果评估 9
  (一)抑西政策:台湾对台商赴大陆投资管制措施演变 9
  (二)南向政策:台湾鼓励台商投资东南亚的政治策略 12
  (二)台湾“抑西挺南”投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13
  三、台湾厂商大陆与东南亚投资行为分析 16
  (一)影响厂商投资区位选择的一般要素 17
  (二)台湾厂商对大陆和东南亚国家投资的区位选择考察 19
  四、政府与厂商在引导投资流向中的关系:厂商主导理论 22
  五、台商在大陆与东盟国家投资流向的未来趋势——基于厂商主导理论的分析 23
  (一)影响台商大陆与东盟国家投资流向的要素分析 23
  (二)大陆与东南亚国家投资环境比较 24
  (三)台商在大陆与东盟国家投资流向的未来趋势分析 27
  代结语:中国大陆引导台湾对外投资流向的基本策略 28
  (一)进一步改善大陆的投资环境仍然是引资战略的中心和重心 28
  (二)加大宣传力度 30
  附表
  表1:台湾在大陆投资统计表 3
  表2:台湾在东南亚国家投资统计表 6
  表3:对外投资之原因(复选) 20
  表5:东南亚及中国大陆税收之比较 25
  表4:大陆与东南亚国家投资环境要素总体比较 24
  表6:东南亚及中国大陆外人投资政策之比较 26
  表7:东南亚及中国大陆人力资源之比较 26
  表8:增加海外投资据点考虑之地区(复选) 27
  参考文献 32
  台湾对大陆和东盟国家投资研究
  ——政府政策与厂商行为角度的二重分析
  
   一、台湾在大陆与东盟国家投资现状与趋势
  (一)台湾在大陆的投资状况
  台商赴大陆投资,始于1983年,不过出现大批投资的热潮则是1987年台湾政府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之后。 历年来台商赴大陆投资,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试探性阶段(1981年-1986年),扩张性阶段(1987年-1991年)和全面性投资阶段(1992年至今)。
  1、试探性阶段(1981年-1986年)。当时,台湾正在谋求经济“升级转型”之道,对大陆虽声称“三不政策”,但却开放部分大陆货间接入台,两岸间接贸易逐步恢复。不过,台当局却视台商投资大陆为“资匪”行为而加以严禁。同时,大陆投资环境仍然较差,台商赴大陆投资的金额与件数均不多。在这种背景下,台商经过第三地秘密地投资大陆且发展缓慢,就成为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自1983年首家台商投资大陆到1987年,共5年时间,合计投资项目仅80个,金额约1亿美元,平均每年16项,约2000万美元。
  2、扩张性阶段(1987年-1991年)。1987年以来,台湾政府放宽外汇及宣布开放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前往大陆从事投资的台商开始增多。1988年大陆公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使这个时期台商投资大陆进入了较快发展阶段。1988至1991年的四年间,合计投资项目3785个,金额达33. 29亿美元,年平均项目为946个,金额达8. 32亿美元,分别是上期年平均项目的59倍和年平均金额的42倍,投资地点也延伸到大陆沿海整个开放地带。这个时期投资渠道虽经由第三地中转,但直接以台湾企业法人身份从事投资活动已日益增多。同时,不但投资年限较前期长和领域较前期宽,而且投资形式呈多样化,既有独资经营,也有合资经营,还有“三来一补”等。
  3、全面性投资阶段(1992年至今)。这个时期以大陆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台湾首次以“正面表列”准予部分制造业产品项目到大陆投资为转折点,自1992年起台商投资大陆掀起了新的热潮。当年投资项目达500余项,协议台资金额约达50亿美元。1994年,大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9年,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全面加强了对台湾投资者的保护。这个时期台商投资大陆非但发展速度快,而且在投资方式、地域、领域、规模以及运作模式上均发生了很大变化。
  表1:台湾在大陆投资统计表
  单位:百万美元;%
  期间 经济部核准资料 大陆对外公布资料
   件数 金额 平均每件金额 项目 协议金额 平均每件金额 实际金额 资金到位率(%)
  1991   237  174.16  0.73  3,446  2,783 0.81   844
   (含1991年以前) 30.33
  1992   264  246.99  0.94  6,430  5,543 0.86 1,050 18.94
  1993 1,262
  (8,067) 1,140.37
  (2,028.05)  0.90
   0.25) 10,948  9,965 0.91 3,139 31.50
  1994   934   962.21  1.03  6,247  5,395 0.86 3,391 62.85
  1995   490 1,092.71  2.23  4,778  5,777 1.21 3,162 54.73
  1996   383 1,229.24  3.21  3,184  5,141 1.61 3,475 67.59
  1997   728
  (7,997) 1,614.54
  (2,719.77)  2.22
  (0.34)  3,014  2,814 0.93 3,289 1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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