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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自选集之五:关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

  另一个方面可以从社会科学场域内部的问题来分析这些学术制度为什么对一些社会科学研究者具有效力,这里也至少涉及到两个逻辑相关的问题:一是社会科学场域内部的行动者对学术资本的竞争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种种原因社会科学本身不可能阻止、贬斥乃至驱除某些企图以最低限度的代价对各种要求做出回答却无须做或不能做一些必需而又艰苦的工作的研究者。然而,这些必须而又艰苦的科学研究工作,对于将日常的各种“社会问题”转化成导向科学解释的社会科学问题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39〕;这些研究者,从社会科学研究水平或在掌握智识资本方面来看,在很大程度上是处于相对弱势的人。二是社会科学场域与其他各个场域之间在欲图符号资本上的关系问题;由于社会科学场域始终处于权力场域的“元”的支配下,所以它总是面对着其他场域通过学术制度这一中介对其做出的规定、监督和抵御,因此作为结果,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讲,往往是那些在社会科学场域内部处于掌握智识资本相对弱势的研究者,趋于在其“研究”中通过简单地应合那些与其他各种场域需求相吻合的学术制度而达到与其他的场域(尤其是社会的和经济的场域)“契合”关系,终而通过他们自身的这种实践活动侵蚀了他们所在的社会科学场域所应有的自主性〔40〕。总之,套用布迪厄的话来说,就是“在这个社会世界里,谁能从一门有关社会世界的独立自主的科学中获得好处?不管怎么说,不是那些在科学上最受剥夺的人:他们在结构上倾向于寻求与外部权势——不论是什么——的结盟,面对原本来自内在竞争的各种约束和控制,强化自身的力量,或者对整个竞争机制发动报复式的反击……”〔41〕。  
  这就是中国社会科学知识场域中的研究者与那种并非立基于此种知识的规定性而是依据于各种社会经济需求进行确立的学术制度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就是我在本文开篇便指出的那种“契合”关系;“任何符号支配都预先假定,在受制于符号支配的社会行动者那里,存在某种形式的合谋关系,这种合谋既非被动地屈从于一种外在的约束,也不是自由地信奉某些价值……符号暴力的特殊性恰恰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它要求那些承受符号支配的人具有一种态度,这种态度使自由和约束之间那种寻常的对立站不住脚”〔42〕。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发见,正是在这种“契合”关系中,上文所言的那种合法性得到了确立,但是这种合法性并非社会科学本身的,而是其他场域对社会科学的支配。这里还需强调指出的是,这种“契合”关系绝非一般的屈服或反抗的关系,它构成了一种其自身无以克服的愈陷愈深的逻辑循环,即其他场域通过学术制度为那些研究者的做法提供了非社会科学的合法性,而他们的这些做法反过来又强化了这些学术制度及其背后的因素对社会科学进行支配的合法性。  那么中国社会科学在上述的背景中如何求得发展或获得自主性呢?在我看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对当下中国社会科学的状况形成一种集体性的清醒意识是极为重要的,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对于这样一个复杂且需进一步认识的问题,任何欲图“一步到位”的根本回答都是对这个问题所具有的内在逻辑及其赖以为基的各个场域间的复杂关系的无视。因此,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而言,更具实践意义的则是将关注视角首先转换到其自身的社会科学研究这个问题上来,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则是在其自身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科学地建构研究对象〔43〕。  
  但是,要科学地建构研究对象,首当其冲的却是要与日常性常识(ordinary common sense)以及学究性常识(scholarly common sense)划清界限,也就是说,与那些被大众共同持有的见解划清界限,不管它是日常生存状态里的老生常谈,还是一本正经的权威见解。布迪厄不无正确地指出,这些常识性东西往往嵌入在制度之中,从而既体现在社会组织的客观性上,又反映在社会组织参与者的思想里。这就是所谓的“社会预先构建之物”( social preconstructions)。它的力量就在于上文所说的客观结构和主观结构的相互契合,并将它自己掩盖在不证自明的外衣之下,却使人往往不注意到这种伪装,因为从定义上说这种社会预先构建之物就是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仅就这一点而言,社会科学家的任务,就是对它们提出质疑。  
  其次,要科学地建构研究对象,还必须做到对社会科学家自己的操作过程和思考工具进行彻底质疑。尽管这项工作存在着极大的困难,因为它隐含着具体研究与学习过程中所特有的一种困境,即社会科学研究者一方面既必须学习已被检验过的现实建构工具(研究范式、问题框架、概念、技术、方法等),同时又必须具有一种严肃苛刻的批判性情,表现出无畏地质疑这些工具的倾向。即使面对着这一困境,社会科学研究者仍必须进行那种布迪厄所主张的对社会科学的社会学“反思”(reflxcity)努力 〔44〕。这是因为社会科学研究者和其他人并不存在什么区别,也都实实在在地受着那些预先构建之物的重重包围,因此社会世界的结构已被他们内在化了。因此,如果社会科学研究者要想把那些预先建构之物中所包含的许多内在的预设都排除在外,使其失去对研究者的效力,就必须进行上述那种彻底的质疑。布迪厄指出,社会科学实践要是不能“自我质疑”,也就无法了解自己实际上做了什么,因为它陷入了被它看作研究对象的客体里,即使揭示出对象的一点东西,也不是什么真正客观对象化了的东西,因为其中掺杂着理解对象的原则本身〔45〕。 
  因此,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在学术实践活动中进行这种彻底的质疑的时候,亦即在拒避社会世界对其研究的影响时,一是要反对日常实证主义一脉中的极端经验主义不进行批判性的考察就全盘接受提供给自己的概念的作法,因为这种全盘接受等于是把某些已经建构的东西又重复了一遍,从而充其量也只是对它们的认可;二是要反对那些视这种反思意向为某种哲学心态的残余(从而是前科学时代的“遗迹”)的日常社会科学〔46〕。布迪厄主张,除了保持自我警省以外,与常识决裂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存在于对各种问题、对象和思维工具的社会演变史的探讨中,也就是说,是与考察日常生存状态中最普通不过的对象的社会演变史紧密相连的。历史表明,要使某个论题为人所知、为人所晓、当作合法问题加以认可,并成为可以宣扬、可以传播、可以公开讨论的问题,必须经过竞争或争夺这样的集体性历史工作:那些被日常的实证主义视作理所当然的问题,实际上都是些社会的产物,体现在社会现实建构的集体性工作里,并通过这种集体性工作再生产出来,不断地维持下去。为了不受这些现象的束缚,社会科学家就必须追溯这些问题的缘起,弄清楚它们是怎么被一步一步地建构起来的过程。在这样的视角下,历史将重新焕发出生机活力。当然,这不是出于文物搜集者的那种好古癖,而是出于一种明确的意愿,就是想要搞清楚我们为什么要去理解,我们又怎样去理解〔47〕。  
  最后,中国社会科学工作者还必须正视这样一个问题,即中国社会科学要获得自主性,亦即社会科学要与常识决裂,将是一个极为艰难的过程。它之所以会极为困难,一如上文对社会科学场域内部某些处于被支配的人与学术制度间“契合”关系的讨论所表明的,其关键原因乃在于,那些根据社会科学场域通行的学术标准而处于被支配地位的研究者往往会引入“异治性”(heterronomy),而且兜售常识的人在社会科学知识场域内也总能有机可乘。前者就是福楼拜的小说《情感教育》中那位于松内先生所遵循的模式:于松内先生是位不成功的作家,最后爬上了文化事务委员会的负责职位,他利用他在这个职位上的权势,向他往日的知识场域中的朋友无情地行使着权威,他是那群作家中最具异治性的一个;然而按照文学场域的特定标准,他的作品是最差的,因此也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作家,也正因为这个缘故,他最容易受到来自文学场域以外的各个方面的利诱。后者指那些总是情不自禁地站在未经科学建构的观念一面兜售常识的社会科学工作者,他们往往也是处于受科学支配地位的人。这样的人,在社会科学场域内外都能找到。不过,如果没有社会科学场域内部的人助以一臂之力,社会科学场域外的这种人的影响就会小得多。因此,社会科学自主性的另一必要条件就是营建和确立自主的社会科学资本〔48〕,这不仅是因为社会科学资本有着各种防御、建构、论辩之类的手段,而且还在于受到认可的社会科学权威能使我们免受异治性的诱惑或常识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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