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作为一个社会科学研究者,布迪厄对社会科学这一知识场域的自主性给予了一以贯之的倡导,用他自己的话说,对于这个问题,“我就是这么一个绝对不肯让步的倡导者,坚定不移,顽固不化(有些人也许对此迷惑不解,不过我相信,我的社会学不致于被怀疑为迎合任何既有秩序)”〔14〕。布迪厄认为,社会科学理应独立自主地确立自己的社会需求和作用。“社会科学只有拒绝迎合社会让它充当合法化或社会操纵工具的要求,才能构成其自身。社会学家〔15〕只能借助自己研究的逻辑来确立自身的地位,也许他们会为此伤感痛惜,但除了这种逻辑,他们并没有别的,没有他人委托的工作或赋予的使命”〔16〕。布迪厄的此一主张与他的社会世界观有着根本的关联。布迪厄对社会科学研究中原本盛行的“社会”观念所具有的空泛本质进行了根本的批判,并试图透过场域的观念揭示出社会生活的真实。 所谓场域(field)〔17〕,乃是由附着于某种权力(或资本capital〔18〕)形式的各种位置间的一系列客观历史关系所构成的。因为在布迪厄看来,首先,一个分化了的社会并不是一个由各种系统功能、一个共享的文化、纵横交错的冲突或者一个君临四方的权威整合在一起的浑然一体的总体,而是各个相对自主的“游戏”(game)领域的聚合,而这种聚合不可能被压制在一种普遍的社会总体逻辑下。实际上,社会生活在现代是通过将自身分割为经济、政治、审美、知识等不同的场域而存在的。其次,每个场域都规定了各自特有的价值观,拥有各自特有的调控原则,而且各自特有的逻辑和必然性也不可化约成支配其他场域运作的那些逻辑和必然性。这些原则界定了一个社会构建的空间。例如,艺术场域、宗教场域或经济场域都遵循着它们各自特有的逻辑:艺术场域正是通过拒绝或否定物质利益的法则而构成自身的场域的;而在历史上,经济场域的形成,则是通过创造一个所谓的“生意就是生意”的世界才得以实现的。在这样的空间里,行动者根据他们在空间里所占据的位置进行着竞争,以求改变或力图维持其空间的范围或形式。再次,场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劳永逸地确定的,即使是它们演进的最一般的趋势也并非如此〔19〕。 关于这个问题,布迪厄通过对艺术场域与经济场域之间的复杂且变动不居的关系的分析做出了说明:
当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历史研究时,我们会发觉,一个肇始于十五世纪的进程,引导着艺术场域在十九世纪获得了它真正的自主性。从那时起,艺术家不再听命于资助人和庇护者的要求和命令,他们也摆脱了国家与学院,等等。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开始为自身的有限市场创作。在这样的市场里,运行着一种预付性的经济。上述的每件事都促使我们相信,我们所正在研究的这一迈向自主性的进程,是不可逆转、不可阻挡的,而且艺术和艺术家已经一劳永逸地摆脱了外力,实现了自由。那么,我们在今天看到的又是什么呢? 是一种庇护制的复归,一种直接依附关系的复归,是国家的复归,是某些最粗暴不过的检查制度的复归,以及突然之间重新展开的一种线性和不确定的自主化进程。看看诸如汉斯·哈克(Hans Haacke)这样的画家的所作所为吧,他用艺术的工具来质疑那些对艺术创造自主性的干预。他在古根汉姆(Guggenheim)博物馆展出的一幅绘画,揭露了古根汉姆家族财政资源的来源。这样一来,古根汉姆博物馆的馆长就别无选择:如果他展出这幅画,那他就不得不辞职,或被这家博物馆的资助人解聘;如果他拒绝展出这幅画,那他在艺术家的眼里会受尽讥笑。这位艺术家让艺术重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却立即就陷入了一种困境之中。因此我们发现,艺术家获得的自主性从根源上说,既取决于他们作品的内容,也取决于他们作品的形式。这种自主性暗含了一种对俗世必需之物的屈服,而艺术家认定的操守就是超脱于这些必需之物,他们的方式就是自诩完全有权决定艺术的形式,然而他们付出的代价却是同样一点不少地放弃了艺术的其他职责。艺术场域委派给他们的职责,就是不发挥任何社会职责的职责,即“为艺术而艺术”。除此之外,一旦他们要履行其他职责,他们就会重新发现这种自主性的局限〔20〕。
值得强调的是,布迪厄的所谓权力场域所处的层次不同于其他场域(如文学、经济、科学、国家科层体制等场域),因为前者在某种程度上涵盖了其他场域。它理应更多地被理解成某种“元场域”,具有许多突生性的特有属性〔21〕。然而,在布迪厄看来,知识分子(或更广义地说,是符号生产者:艺术家,作家,科学家,教授,新闻记者等等)构成了“支配阶级中被支配的集团”,或者,在更为晚近——在他看来也是更为完善充分——的提法中,他称他们占据了权力场域里被支配的一极。他们“拥有文化资本,甚至对于他们之中的某些人来说,这种文化资本的数量足以使他们能够对文化资本行使权力,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成为权力和某些特权的占有者。在这一点上,他们是支配者”。但是,考虑到他们“与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占有者的关系,他们又是被支配者”。作为支配者中间的被支配者,或者,通过与政治场域的结构对应关系,他们的位置是矛盾的,这一点可以说明为何他们的立场在有些时候表现出模棱两可的特点〔22〕。
正是从社会科学场域与其他场域在权力这一元场域中的支配与反支配的动态关系的逻辑出发,布迪厄坚定地主张社会科学必须首先确立自身的自主性,必须在关系自身的独立性问题上,拿出强硬的科学态度来,因为只有凭借这种方式,社会科学才能获得各种精确严格的手段,从而在竞争中获得重要地位和潜力。至于社会科学可能拥有什么样的潜力,这就取决于它是否拥有纯属科学的权威,即它是否拥有真正的自主性。布迪厄指出,社会科学要增强或确保这种独立性或自主性,就必须以各种制度化的有序性对话阵地的存在为前提。也正是为此,布迪厄创办了《社会科学研究探索》〔23〕杂志并协助创办了《图书评鉴:欧洲书评杂志》〔24〕这两份颇具影响力的学术刊物。
这两份刊物的任务或许能够真切地反映布迪厄在这一方面的立场:一是提倡跨学科研究的行动主义,主张社会科学研究应当建构起自己的研究对象,而不是随意地简单地将那些对社会、政治、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经验现象作为其研究的对象。布迪厄认为,社会科学里登峰造极的“艺术”便是能在十分简朴的经验对象里考虑具有高度“理论性”的关键问题,而这样的经验对象,表面上看来,很可能是微不足道或者极不起眼的;这就是说,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重要的是对象建构过程的严格性。当一种思维方式能够把在社会上不引人注目的现象建构成科学对象,或者能从一个意想不到的新视角重新审视某个在社会上备受瞩目的话题时,它的力量就会凸现得最为明显。就科学地独立地建构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而言,布迪厄指出,“今日的社会学家正经历着一种突变。他们的处境酷似当年的马奈或福楼拜,后者为了充分实现他们摸索创造出来的新的现实建构方式,不得不将这种方式运用于新的对象上,而这些对象在习惯上往往被排除在学院艺术领域之外,因为当时的学院艺术领域只关注那些被社会看作是有重要意义的人与事”〔25〕。
第二项任务则在于对抗知识界内部的地方主义和宗派主义,以期通过对知识界内部因互相吹捧和彼此支配而产生的大量毫无学术意义的论题加以清除,而推动形成一种全欧洲的反击符号权力的“集体性知识者”(collective intellectual)〔26〕。就彼此支配的问题而言,布迪厄指出,在社会科学领域内部的争夺中,人们总是试图成为“元”的,也就是说,要凌驾于他人之上。他就这个问题举了一个极具意义的例子加以说明:动物行为学家凯洛格曾经做过一项十分精致的实验,他在房间里关了一群猴子,并把一串香蕉吊在它们比较难够得着的地方。猴子们随即发现了香蕉,一拥而上;这群猴子中最机敏的一只名叫“撒旦”的猴子把它的小“女朋友”推到香蕉下,迅速爬到它的头上,抓过香蕉就吃。接下来,所有的猴子却都效法单足而立,围站在香蕉下,伺机爬上其他猴子的后背。这个实验说明,其他所有的猴子最后都将“爬上去”这个手段当成了目的本身,而忘记了去够香蕉。布迪厄认为这个范例适用于上述支配问题的探讨,因为这些人关心的并不是彼此理解或创新,而是彼此试图压过对方。尽管社会科学这门职业,其无意识的动机之一就在于它是一门力图成为“元”科学的职业,但在布迪厄看来,这并不是问题之所在,社会科学理应成为“元”科学,但这始终应该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自身的手段,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身立场的了解,并坚决否定那种只肯将其他思想作为研究对象的“元”观念,因为那种“元”观念的唯一用途就是煽起毫无学术价值的争辩而毫无学术的建设性提升〔27〕。 当然,布迪厄对社会科学这一知识场域自主性的强调,还源出于他对社会科学品格的认定,亦即他所谓的旨在对自己建构的研究对象进行研究或反思并保有对一切规范准则的合理性进行反思的知识,而不是那种旨在捍卫某些秩序并为其存在提供合理性基础的知识,因为后者势必使一些社会科学家觉得有责任为自己作为社会科学家的存在提供其他证明、寻求其他依据,并履行他们觉得有责任履行的其他义务〔28〕。然而,正是这些“其他”的努力,在布迪厄那里,会侵损社会科学的科学性或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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