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梅因有一句话:社会运动一个总的方向是从身份到契约。梅因虽然是从考察古代法得出他的结论的,但近代社会的发展恰恰就是这一过程。这一过程的另一种表述则是从专制到宪政。在这一过程中,契约精神与宪政精神是结伴而行的,它们不过是同一种精神在社会和国家这两种层面上的体现(不可简化为卢梭的社会契约,因为社会契约包含着一种对社会和国家的混淆)。因此,与契约精神相背的东西也必然与宪政精神相背,反之亦然,宣誓效忠就是如此。由此我们也可以粗略地得出一条结论:凡是要求宣誓效忠的政党必然走向集权主义,由这种政党执政的国家也必然集权化。
阿:瑟瑞斯,你的结论听起来是那么肯定,让我有些怀疑。这又不是1+1=2,谁又能以数学去改写历史呢?不过,我们好象离开主题已经很远了。……我们刚才是从知识分子与党和政府的关系转移到入党宣誓的,为的是要讨论知识分子的良心,而这一问题是由一位不赞成法的意志论而提出“本土资源”这一概念的作者引起的。……但我想法学研究向社会学方法转向总是一件好事。
瑟:看来我们并未偏离主题,恰恰就在主题之中。法学研究向社会学方法转向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我们刚才的讨论不就是社会学方法的一个运用体例么?我看社会学方法首先得用于知识分子,我们得首先考察他们的言行。
阿:但我看象本土资源——我指的是习俗与惯例,也得首先考察吧。
瑟:“本土资源”不过是对我们法学界错误认识法律的的一种反弹。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地对待法本身,视习俗与惯例为当然有效,就不会有“本土资源”这一概念,即便有,也不会那么意义重大。我承认“本土资源”这一概念还是很富有启发价值的,只不过它的启发价值就象我们前面所讨论的,太过了吧。
阿:你的意思是习俗与惯例不必首先考察?但如果不这样,我们又怎么知道它们?
瑟:法学家们是否知道它们并不重要,只要人民知道它们。把它们当作一种本土资源——用作什么的资源?我看“本土资源”一词本身并未摆脱法的意志论的影响,考察它们,无非是想要统治阶级认可它们罢。
阿:认可它们总是好的。
瑟:阿克太琪,从理论上看,人民就是统治阶级,难道他们不认可他们的习俗与惯例?——因此无需考察。如果是指政府认可它们,即便政府愿意这么做,那它们也是考察不完的——因此无力考察。如果政府不愿意这么做,那考察也没用。当然,如果政府想这么做而无力这么做,那就得首先加强政府的权威。
坡:难怪本土资源最终成了政府资源。哦!美丽的姑娘在嫁人时心里想的就是别的情郎!
阿:但我想考察法制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症结,比如说,法院不能独立是因为法院财政上依赖政府,总归很重要吧!这能让我们认识到错误。
瑟:阿克太琪,你是建筑师,请想一想,如果一套图纸有错误并且我们也能发现错误,我们是不是要等到施工过程中出现了麻烦,或者等到房屋修好了出现了毛病,才去通过考察发现我们的错误?——对制度设计的症结的考察也是如此,我们得首先考察图纸,直到凭我们现有的知识不能发现错误时,才应该强调转入实地。
阿:法学家们既然强调社会学方法,则表明他们已经不能发现图纸上的错误了。那我看转入实地考察就没什么不对。
瑟:这里不涉及对错问题。如果他们真的不能从图纸上发现错误——奇怪的是,这类法学家并不强调社会学方法,他们往往是法条主义者——他们的行为表明不能发现错误就是没有错误,这成问题。如果他们已经发现了图纸上的错误——倒是这类法学家往往强调社会学方法——他们的行为表明他们滥用了社会学方法,这也成问题。当然,这种分析是否成立有待实证,但这也正好说明法学的社会学方法应该首先用来研究法学家。
2.4“肠道”与“心道”
坡:他们可不会自我检讨!
瑟:这就得看作为知识分子,他们把自己的良心搁在何处。
坡:知识分子的良心从来就不在心里,而是在肚子里,据说和肛口相连接。
阿:坡埃出言不雅。
坡:但真实!我甚至相信,知识分子已在他们的身内安装了一个不可考察的“道”,让他们可以永远心安理得,不必忏悔。这个“道”当然就是“肠道”,肠之道,而非心之道,要不怎么说良心被狗吃呢?
阿:那只是老百姓的一句昵骂,和知识分子的良心无关。
坡:阿克太琪,如果你愿意将你的耳朵贴向大地,你就会从老百姓脉博的跳动声中听到他们对知识分子同样的昵骂。知识分子本是从老百姓那里吸吮良心的乳汁,但没想到消化不良,一经排泄,就被看家的狗吃了。而这条狗越长越彪,居然成了看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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