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是的,但也没人能够回避它。
阿:为什么?
瑟:你刚才为了反驳坡埃,不就直接谈到文学、艺术,而间接谈到精神了吗?我想这是语言自身的特性吧:我们越是说不清楚的东西,我们越要说。要是我们一下子都把事物说清楚了,就不会有那么多大师。依我看,我们谈法律而执意要回避它的精神,几乎是不可能的。
阿:好吧,我们就谈精神吧,只要不是太玄虚。那西方法律的精神又是什么呢?在我看来,不就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吗?而这些原则,在我们的法律中也有相应的规定。进一步讲,在老百姓的精神里,从来都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观念,这和这些原则不仍然是大同小异吗?
坡:阿克太琪,你才说没人能把精神谈清楚,现在你又即刻把法的精神全谈清楚了,这肯定有问题。
阿:坡埃是非玄虚不足以谈精神。瑟瑞斯呢?
瑟:不知道。阿克太琪,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如果制定法规定“王子犯法,不与庶民同罪”,这显然与老百姓持观念不相合,这该怎么办呢?
阿:可能没什么办法。不过这是封建社会的情形,与当前不符。
坡:没什么不同。如果你是一位官员犯法,多半只是免职,要是你还是一位党员,多半只是开除党籍,可老百姓的命运就不是这样。
阿:法律可没这么规定,这只是表明政府执法不严罢。
坡:这不是执法不严,简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阿:政府不会这么居心险恶。
瑟:当然,这不太可能是政府的本意,肯定另有原因使政府言行分离。阿克太琪,如果这个症结不消解,你刚才提出的方案就只能适得其反,因为更多的制定法——这是一种言说——只会导致政府更多的言行分离。我们国家虽未采用你的方案,但仍在加强立法,可很多人的感觉是,似乎法律制定得越多,社会秩序就越加混乱;这真是应了老子的一句话:“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因此,采用拿来主义方案,又要想消除政府执法不严、言行分离的现象,我们就得搬进最适合于政府口味的法律。但这不会是现代西方法律。
阿:那是什么法律呢?
瑟:君主专制社会的法律最适宜。法律就是君主的意志,君主总是按照他自己的意志行事,不管他的意志是否矛盾,是否乖戾,他总是在按照法律行事。从逻辑上讲,他不可能执法不严,即便他故意如此,也不可能。故意如此最多只会导致君主言行分离。
阿:瑟瑞斯,你知道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和封建专制社会截然不同。你不会说时代的进步是我们国家执法不严的症结吧?
瑟:如果抽掉“时代进步”一词人为的褒义,时代是否进步,应该由历史评述,不应该由一个时代的领头羊自封。
阿: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我们的科学技术比封建社会远为先进。
瑟:阿克太琪,你知道印刷术是宋代的发明,当时技术还比较粗糙,到了晚清,印刷技术可以说已经非常精湛。这只是一个例子。从总体上看,封建时代的技术也是不断进步的,因为很少有什么技术失传。因此,我们可以说封建社会仍然在不断进步。可历史教科书上说,中国封建社会自唐朝之后在逐渐衰落,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阿: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差不多是停滞的,只是有些波动而已。
坡:我倒愿意回到唐朝去做武则天治下的骆宾王。
瑟:坡埃,我想你会成为一个冲浪高手,因为按历史教科书的说法,唐朝应该处在波峰上。阿克太琪,要是一个社会两千多年都能够一如既往,这岂不是一个大同世界?依我个人之见,“停滞”一词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说法,它会导致一个人缺乏历史感,缺乏坡埃刚才那股历史冲浪精神,以为我们只需看一个社会的横截面,就可以知道它的历史了。不幸的是,正是中外知识分子杜撰了这个词,使得国内外学者宁愿去研究已经消亡的社会,(它们至少不停滞!)比如罗马的灭亡,印加帝国的衰亡,而忽视了古代中国几千年内在的稳定结构。
阿:这个稳定结构在清朝末年就并不稳定了。在列强的侵略下,她摇摇欲坠。
瑟:坠向何处呢?历史上,中国曾几次坠倒在外族的怀里,元、清是例子,中国不是继续存在并且在版土上还在不断扩大吗?
阿:那是因为我们文化上的优势。我们同化了他们,使得他们也成为中国人,可和西方比较,我们处于文化上的劣势。
瑟:文化上是不是劣势,无从比较,我们只是打不过他们罢。可要是我碰上一个孔武有力的人,我肯定打不过他,不过他也并不见得比我有文化。
阿:就算如此,可怎么说呢……西方文化是一种“文武双全”的文化,我们的文化只是一种文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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