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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七)无障碍环境。

  1、深入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无障碍法规和标准,有计划地对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景点等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进居住社区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强小城镇和农村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2、加快推进城市交通无障碍。推进城市主要交通枢纽、公交站台、交通信号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无障碍改造。设立无障碍公交车,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3、促进信息交流无障碍。推进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有关政府网站无障碍改造。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实施字幕工程,推动我市电视台播出的新拍摄影视等节目配备字幕。支持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建立语音提示、显示屏幕系统。建立市级手语服务资源部,为有需求的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及相关团体、组织提供手语服务。

  (八)法制建设和维权。

  1、加强法制宣传。将《残疾人保障法》和其它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残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采取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对残疾人工作者进行法制培训。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损害残疾人权益案件的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拓展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法律援助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切实加强市、县(市)区两级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建设,及时向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

  3、完善信访机制。加强市、县(市)区残联信访部门规范化建设,改善市、县(市)区残疾人信访条件。提高残疾人协(助)理员政策法规咨询和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发挥残疾人及其亲属在矛盾调解中的作用,加大侵害残疾人权益信访案件协调督查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安排残疾人信访专项经费,落实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九)信息化。

  1、面向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服务。支持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和通讯服务项目。支持适应残疾人需求的语音、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鼓励无障碍终端研发和生产。支持面向有需求的残疾人推广基本无障碍信息终端的应用。帮助残疾人参加基本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信息化应用水平。

  2、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按照权威性、公益性、互动性要求,建设残疾人服务信息网和无障碍呼叫服务平台,全面整合残疾人需求和服务信息。在残疾人康复站、“阳光家园”配置电脑、触摸屏等信息设备,方便残疾人就地查询政策和服务信息。

  3、提高残疾人工作信息化水平。优化我市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结构和数据项目,建立实时更新和数据共享机制。整合残疾人工作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政策审批和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加强对农村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化指导和培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信息化水平。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规范残疾人工作统计报表。

  (十)公共服务。

  1、制定残疾人服务业发展规划。根据省会城市功能定位和残疾人需求,确定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项目和空间布局。残疾人机构托养、居家助残、日间照料、辅助器具、职业康复、文体健身和残疾人家庭服务全面向社会开放。按照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要求,确定属于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探索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途径,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鼓励市场化运作,开发不同档次的服务和产品。设立残疾人服务创新专项资金,通过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等形式,鼓励社会组织面向残疾人开展类别化、人性化、专业化的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社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辅助器具、无障碍、托养照料等领域的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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