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考核。发挥国家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政策导向作用,提升残疾人社会服务水平,实现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全力打造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的目标,按照“全省创第一、全国进十强”的要求,率先建成更加完备、覆盖城乡全体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条件、在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缩小残健和城乡“两大差距”,使我市的残疾人事业在保障水平、服务能力、社会环境和权益维护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形成城乡一体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强化专项救助,创新助残福利项目,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形成城乡一体化、人群全覆盖、制度相衔接、特性受重视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新格局,使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形成覆盖城乡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不断发展残疾人教育培训事业,逐步完善残疾人接受教育的优惠补贴政策体系,切实维护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持续加大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力度,进一步改善就业状况。不断繁荣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进一步满足残疾人群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以健全网络、建立标准、培养人才为重点,以创新服务提供模式为突破口,筑牢社区综合助残服务平台,深化居家助残服务,规范各类机构服务,加快形成城乡均衡发展、功能比较完备、资源充分共享、服务专业规范、保障措施得力、监督管理有效的残疾人服务工作新格局,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形成健康持续充满活力的事业发展机制。健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措施,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快培育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激发民间和基层创新活力,发挥残联“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合理配置政府、社会、残联资源,不断完善依法有序、长效运行、持续创新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
--形成平等友爱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环境。综合运用教育、科技、宣传、活动、慈善等多种手段,发挥媒体、志愿者、社会单位、残疾人等主体的作用,全方位扩大残疾人事业社会影响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营造尊重、关爱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1、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措施。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标准,完善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救助政策与就业促进、劳动扶持政策的衔接办法,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完善分类救助政策,加大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实施农村住房救助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立残疾人统计项目,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开展动态监测和重点服务。建立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家庭成员患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2、支持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落实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落实为贫困、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最低标准保险费政策。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逐步降低或取消残疾人医疗救助的起付线,提高贫困残疾人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助项目;规范和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