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合政〔2012〕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已经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基础和宏观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五年来,6万多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城镇安置残疾人就业4.6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12.9万人;投入1200多万元为2418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投入4100多万元扶持2.4万残疾人脱贫;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开展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为制定涉残优惠政策提供了依据;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通过国家验收;依法取缔正三轮车非法营运成为全国典范;成功举办第一届全市特奥运动会、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在北京残奥会、广州亚残会、全国第七届残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
我市有各类残疾人口37.48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98%,占全市家庭户总户数的14.78%,这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基础还比较薄弱,区域之间、城 乡之间发展还不平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还不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和政府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我市残疾人事业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随着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日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将取得新进展,残疾人将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跨越、进十强”的奋斗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残疾人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重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更高目标、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实现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残疾人群体的基本需求放在首位,重点保障与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与专项制度、基本保障与多层次服务相结合,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围绕大局。主动融入全市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大局,整合资源,借势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专业化、类别化、个性化服务,使城乡之间和不同年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之间得到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