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各级教育协调发展,提升基础教育整体实力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与规范发展。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兼并弱园或联合办园,不断扩大公办幼儿园比例和规模。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普惠性服务。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完善乡镇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的办园体制。乡镇中心幼儿园单独建制,作为事业单位管理,园长可享受小学校级待遇。探索建立以县(市)为主,县(市)、乡(镇)共管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加大学前教育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取缔无证办园。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市)区,加大师资、办学条件、生均公用经费等均衡配置的力度。继续做好校长、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校际间交流工作。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联合办学、委托管理、大学区制等多种形式改革,缩小校际差距,解决择校问题。开展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3.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到2015年,全市创建省级特色普通高中3-5所。充分发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在减少平均班额的基础上合理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坚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和均衡配置生源。示范高中认真做好省动态管理和开放评估工作。
4.推进特殊教育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相关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到2015年,全市3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竞争力。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
1.加快基础教育资源整合步伐。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需要,科学规划区域内学校(幼儿园)的整体布局。加快优质教育资源的有序扩张,撤并城区和农村的薄弱学校,将设在农村乡镇的普通高中搬迁到县城办学或与县城高中合并。充分合理利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的闲置资源,完成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加强教育资源共享基地建设,完善素质教育基地或其它学生实践活动基地,积极推进此类实践基地向中小学实践学校的转变。建立健全“早期教育中心”、“残障儿童康复与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立以学生辅导和家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教育辅导站和学生课余活动中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3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推动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与设施、图书馆等信息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