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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省建设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意见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省建设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意见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锦州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省建设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锦州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省建设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锦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夯实教育强市建设基础,加快全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现就积极推进省建设基础教育强县(市)区(以下简称“基础教育强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缩小城乡、校际间差距,解决“上好学”的问题,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政府必须从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实现基础教育综合实力整体升级,让广大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二)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稳步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辽西沿海中心城市建设需要把教育资源的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使基础教育成为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助推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基础教育强县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其根本宗旨是使每一个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当前,素质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深层次障碍仍然没有消除,体制性障碍与政策性问题并存。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着力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保障学生享受到高质量的素质教育,对于培养创新型人才和提升国民素质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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