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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省建设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育人为本、体制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紧紧围绕办学条件统一标准、教育资源有效整合、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管理方式科学转变等环节,稳步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县(市)区为主的原则。基础教育强县建设以县(市)区为主,市政府统筹规划,并提供政策、智力和财力支持。2.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完成“提高普九”的县(市)区首先达到“双高普九”标准,已经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市)区,要在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标准的基础上,创建基础教育强县。3.坚持资源配置均衡的原则。在加强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机制体制建设、教学改革和队伍素质提升等方面,实现基础教育学校各种资源配置的相对均衡。

  (三)主要目标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基础教育综合实力整体提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及特殊教育等各级各类学校(园)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实现学前教育普及规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办学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比较满意,形成良好的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态势。到2012年,凌河区、古塔区达到省定基础教育强县标准。到2015年,凌海市、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到标准。到2020年,全市所有的县(市)区都达到标准;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6%,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到高中的15年教育;义务教育学校中分学科教师配置率,小学不低于90%,初中不低于95%;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合格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70%;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占全部高中学生的比重达到60%以上,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达到5%以上。基础教育的普及、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能力及和谐社会建设的支撑水平全面提高,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稳居全省前列。

  (四)具体步骤全市基础教育强县建设自2011年起,在已经通过“双高普九”验收的县(市)区先行启动。分3步实施:1.开展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根据《辽宁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评估验收标准》,到2012年,凌河区、古塔区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同步启动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工作。2.开展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先行试点工作。被评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同步创建省基础教育强县,在3年内达到基础教育强县评估标准。3.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工作。在基础教育强县试点的基础上,从2012年开始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争取到2015年全市50%的县(市)区完成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完成基础教育强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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