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制度,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支援服务,努力缩小城乡、校际间差距。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到2015年,全面实现区域内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均衡。保障贫困学生、外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消除辍学现象,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
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小学每班35人,初中每班40人以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设施装备、师资队伍等方面建设,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建成现代化标准的学校比例达50%以上。
(七)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整合高中教育资源,“十二五”末,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数量控制在75所以内。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不高于当年初中毕业生数的50%,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减少班额,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逐步控制在45人以下,并适时推进小班化教学。
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到2015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均建成省三星级以上高中,其中四星级高中20所以上,五星级高中5所以上,普通高中教育整体水平领先苏北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实施特色建设工程。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立足历史传统、地域文化、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推进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彰显优势特长,形成个性品牌,培育一批具有独特文化和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为学生提供适合的、多样的、可选择的高中教育。
(八)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到2015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使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达到现代化办学标准。
第三章 优化发展职业教育
(九)不断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富民为主题、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发展,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五年制高职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五年制高职发展成为高等职业院校,支持县(区)职业学校依托高校创办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徐州打造成为淮海经济区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和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心。
(十)加强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全市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校)调整到25所,其中职业学校22所、技师院校3所,在校生稳定在10万人以上。加强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各县(市)区重点办好1-2所骨干职业学校,到2012年,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到2015年,创建国家级、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15所、省课程改革实验学校10所。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教学、生产、经营合一的开放式、示范性实训基地。到2015年,创建国家级、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25个,市级高水平实训基地150个。大力推进职教信息化建设,建设好职业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库和数字化实训系统。
(十一)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引导职业学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置职业技能人才紧缺专业或方向。以高水平示范专业建设为抓手,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业、能源产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商贸物流业等四大产业,大力发展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数控技术、光伏光电、现代农业、食品加工、医药技术、商贸旅游、现代物流等专业。重视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涉农专业建设,积极举办适应经济发达地区市场需求的专业,满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需求。创建国家级高水平示范专业10个,省五年制高职高水平示范专业20个,省中职高水平示范专业20个,建设市级高水平示范专业1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