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徐政发〔201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徐州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全市教育系统以“办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大力实施“五大战略”、扎实推进“六大工程”,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不断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健康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快速推进,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公平得到较好维护,“学有所教”目标基本实现,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市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城乡、区域、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加快建设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关键阶段,也是徐州从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从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的重要时期。依靠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依靠教育推动自主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依靠教育提升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紧迫、更为重要。全市上下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教育优先发展摆上突出战略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着力建设更高质量的国民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体系完善的终身教育、资源共享的优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好徐州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章 建设教育强市 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建设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服务“两个率先”、满足人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优质化、均衡化、现代化、终身化和国际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方针
1.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精力、更大的投入,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2.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充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教学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投入方式和教育评价制度,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世界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提高教育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增强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4.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的基本政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特别关注弱势群体教育,保障公民依法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