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中,可结合“职业及职业素质”、“职业理想”等内容的教学,帮助学生认识终身学习在职业素质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重要性。
(五)关于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
十六大报告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就个人素质而言,创新就是要在创新精神的指导下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在教学中,可结合“职业及职业素质”、“职业选择”、“职业理想”等内容的教学,帮助学生认识创新的重要性,引导学生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
四、法律基础知识
(一)关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十六大报告在阐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时指出,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
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
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法治国要贯彻两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二是必须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实施依法治国,党要坚持依法执政。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领导,努力使自己的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表达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在“
宪法”教学中,要帮助学生理解依法治国的内涵以及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
(二)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之一。十六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德治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实施和实现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补充作用。要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使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在作用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在“
宪法”教学中,要帮助学生理解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
(三)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依法平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还通过选举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
国家赔偿法等法律,使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落到了实处。
在“
宪法”教学中,要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我国公民享有权利的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法律保障性以及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