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舆情与刑法运作互动问题研究
王强军
【摘要】随着信息传播的便利,社会舆情可以对刑事裁判的整个过程产生影响。在社会舆情和刑事司法发生冲突的案件中,社会舆情“屡战屡胜”,表面上看好似是“公意的胜利”,而实质上依然是“正义的胜利”。因为被推翻的刑事判决本身,在法律依据、诉讼程序、定案证据等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瑕疵或错误。为了实现刑事司法的公众认同,维护刑事司法的权威性,刑事司法应当做到三点:坚守刑事司法的正当性;加强判决书说理;增强对社会公意的理解。
【关键词】社会舆情;
刑法运作;刑事司法;判决书说理
【全文】
近些年来被社会公众关注的刑事案件最终均是社会舆情获得胜利,如许霆案、药家鑫案、李启铭案、李昌奎案等,这一方面说明当下的刑法运作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另一方面也说明尽管我们承认判决书应当具有既判力和权威性,但在社会舆情面前,却难以避免其受到无情的嘲讽和推翻。刑事判决书的“朝令夕改”显然是与法律精神相违背的。刑法运作应当是最为严肃、认真的,因为刑罚制裁涉及到剥夺行为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政治权力等等。可以肯定的是,随着信息社会[1]的到来,社会舆情对刑法运作的关注将成为常态,为了保证社会舆情与刑法运作之间的良性互动,我们有必要对二者之间的互动机理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涉法社会舆情的特征分析
所谓涉法社会舆情,通俗地说就是社会公众通过一定的渠道获知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而根据相应的知识和观念,形成对该法律事实的法律意见。笔者认为,在信息社会下,涉法社会舆情表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社会舆情对刑法运作的敏感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可以从单纯地关注物质生活到更多地关注自身的精神追求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法律舞台成了一种特殊的政治论坛,法律参与具有了政治的一面。换言之,诉讼逐渐成为团体组织可能借以参与公共政策的一种工具。[2]社会矛盾、社会纠纷的解决模式和解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走向文明和进步的“晴雨表”。所以,社会公众会投入一定的精力关注社会矛盾解决方式和解决结果,从而使社会舆情表现出对法律事实的关注。而在所有的社会矛盾和法律事实中,冲突最为激烈也是最有可能涉及到社会公众自身利益的就是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