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争点论”探赜

  

  热心论证诚然是美好的、高尚的事,但是你必须趁着还年轻的时候用那种看起来无用的、被许多人斥为空谈的办法磨练自己,训练自己,否则真理就会躲开你。……不过除此以外你还要做一件事,就是不仅要假定如果是某个样子,看看从这个假定会得出什么结果,而且要假定如果不是这个样子,这样做你才能得到更好的训练。


  

  柏拉图借巴门尼德之口在此所强调的辩证法训练实质上就是二律背反式的假设。他把古希腊伊奥尼亚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 Heraclitus,约公元前530 年—前470 年) 所讲的“变”和巴门尼德所谈的“不变的存在”理解为对立统一的关系,并且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涉及到“感性”和“理性”、“意见”和“真理”、“物质”和“精神”、“肉体”和“灵魂”、“个别”和“一般”、“一”和“多”、“部分”和“整体”、“有限”和“无限”等等一系列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在其晚期的对话之“通种论”中,他还讨论过“存在”和“非存在”、“动”和“静”、“同”和“异”等范畴的联系。这种二律背反式的思想体系尽管不能径直理解为“争点论”的哲学基础,但它们的思考方式之间有暗通之处。


  

  亚里士多德在其《修辞学》中曾强调从反面进行推理的方法。他指出:“我们应该能够根据一个问题的反面进行说服,就像可以进行三段论推理一样,这并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实际上在两方面进行说服(因为我们不应劝人相信错误的东西) ,而是为了我们清楚地看到事实是什么,并且,假如另外一个人不正当地争论,我们本身就能够驳倒他。没有任何其他的技术得出反面的结论: 惟独辩证法和修辞学才这样做。这两门技术都同样得出反面的结论。”


  

  而且,据认为,亚里士多德也是历史上最早于修辞学中专门论述过类似于争点理论的哲学家。他在《修辞学》第1卷第3章第1358b29-1359a 段区分了两种问题情形,一个涉及事实问题(某个人做了某事吗?) ,另一个涉及法律问题(行为是非法的吗?) 。亚里士多德是这样说的:“被告有时并不否认他做了某件事情,也不否认他已造成了伤害。但他从不会承认其不当行为有罪,否则就用不着审判了。”在《修辞学》第3卷第17章第1417b22-1417b30 段, 亚里士多德更明确地指出,争论的问题( amphisbētēsis) 有四种(它们涉及“事实”[行为是否做出]、“伤害”[行为是否导致伤害]、“严重性”[行为是否严重]和“正当”[行为是否正当]等4个题头),证明者的证明必须直接针对这些问题。其原话是这样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