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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世俗

  

  父母的反对,村干部的干扰,使得小二黑和小芹的婚姻陷入了困境。乡村一级基层政权,对此似乎无力作出最终的裁决。于是,他们只得把矛盾上交,把当事人送到了区公所—更高一级的政权机构,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乡镇。在小说中,区长既是行政长官,又是司法权威,小二黑和小芹的婚姻难题在这里终于得到了解决,养童养媳问题、买卖婚姻问题,也同时得到了化解。在强大的行政、司法双重压力下,封建落后的观念与陋习终于一败涂地。而金旺、兴旺二人的罪行,在上级行政、司法的干预下,也得到了清算。从故事结局上来看,冤屈得以洗刷,正义得到了伸张。在当时的社会、法律背景下,这应该是一次完美的行政司法裁判。而现实生活却要复杂得多,也残酷得多。历史比想象更丰富,现实比小说更复杂。隐藏在小说背后的真实故事,总会令人深长思之,唏嘘不已。


  

  现实、小说、法律的罅隙


  

  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以后,赵树理积极响应号召,深入农村,决心用手中的笔,反映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写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好作品来。1943年4月,他到左权县进行调研。[38]一天,房东家来了个亲戚,满脸愁容。经赵树理了解,房东亲戚的侄儿、民兵队长—岳冬至,被村干部和村秘书以“乱搞男女关系”为名,进行批斗,次日早上被发现吊死在了牛棚里。死者的遗体虽然吊在牛棚上,可腿还半跪在一堆牛粪上。村干部说他是自杀的。而房东亲戚则认定,岳冬至是被谋杀的,故而前来告状。据说,岳冬至与村里的姑娘智英祥相好,而村干部和村秘书也都垂涎智英祥的姿色。他们常常在智英祥跟前胡搅蛮缠,无理取闹。遭到智英祥严词拒绝后,两人怀恨在心,并迁怒于岳冬至而把他害死了。赵树理也觉得事情很可疑。他打听到,在一次反扫荡中,岳冬至曾击毙过两名日军,被抗日政府授予了“特等射手”称号,是一位有名的“抗日英雄”。


  

  于是,赵树理和老乡一起,到县司法、公安部门报了案,并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最后,案情真相大白,原来,杀害岳冬至的凶手,正是那两个村干部。当年的判决书上写到:“查该史虎山与岳冬至因争风嫖娼(指岳冬至与史虎山两人同时喜欢上智英贤—笔者)结下仇恨,此次踢死岳冬至本应偿命。惟以踢死岳冬至之原因是初而殴打,继而不防一脚踢死。并非立意要致岳冬至于死。且该犯年未满18周岁,尚未成年,依法应减轻,故从宽处理免于判处死刑,以冀自新。王天保伤害他人身体应以伤害论罪,石献英、石羊锁滥用职权命令史虎山、王天保捆打岳冬至应以渎职论罪。”[39]


  

  冤屈得到了昭雪,凶手得到了惩罚,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故事还在继续。


  

  在后续的跟进调查中,群众的反应令赵树理大吃一惊:村里人认为,村干部和村秘书打死岳冬至固然触犯了法律,咎由自取。但岳冬至有了童养媳,智英祥定了娃娃亲,两人还要相好,败坏了乡间风气,教训教训他也是应该的。这是赵树理完全没有想到的:童养媳、娃娃亲这类婚姻习俗,是根据地法律明令禁止的,为什么在乡村,还被当作一种社会现实而被广泛承认,并被纳入到了乡村的道德体系当中呢?从这个原型素材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在共产党政权深入的抗日根据地,多年的政治宣传并没有完全根除根除普通村民对于落后陈旧的社会习俗的认知。为了更好地宣传婚姻自由,破除农村中的陈规陋习,赵树理决定以这一案件为素材,创作一部反对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的小说。而可能出于政治宣传的考虑,赵树理改变了故事,并没有把矛头指向普通村民,而是把矛盾的焦点转移到少数“恶霸”的头上。因此,在《小二黑结婚》这部作品中,这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悲剧,也被改造成了一出大团圆的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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