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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的肇起:自然理性的回归与法学革命

  

  此外,在公民参与意识与监督机制薄弱。公民意识与生态保护意识的欠缺是当前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不关心和轻视自然、环境法律意识薄弱,据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人仍然不同意为了保护环境放慢经济发展速度。[23]同时公民对参与环保活动没有积极性,缺乏危机意识,相比而言,人们更关心自身的经济收入,对环境问题持漠不关心的态度。在中国这个发展中国家,对普通民众来说,人权保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尚未得到真正实现,对自然价值的保护显然遥不可及,环境保护被看作是纯粹的官方行为,公民参与热情不高,环境执法的社会监督机制难以发挥,环保组织的独立性差,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


  

  中国的法治发展难以展现生态文明所要求的自然伦理价值,自然的价值被有意无意的忽略甚至抹杀,自然权利成为虚无缥缈的词汇;环境立法与环保政策出台很多,但是仍然难以有效遏制环境恶化的严重态势,这已成为中国环境法治的难言之痛。


  

  中共十七大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提出以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由此中国确立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发展方向。生态文明要求社会建设必须符合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法治建设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也要符合生态规则的要求,逐渐实现由人本法治到生态法治的转变。“在生态文明下,法律必须接受生态规律的约束,只能在自然法则许可的范围内编制。立法者应当学会让自己的意志服从自然规律,应当自觉地把生态规律当成建造法律的准则,注意用自然法则检查通过立法程序产生的规范和制度的正确与错误”。[24]显然,生态法治下的国家立法应再现生态文明和自然伦理的价值诉求,确立生态伦理的主导性,此为其一。其二,从法治的内在价值来看,深深根植于自然法的现代法治已不仅仅是一种治理方式,其背后蕴含着维护自由、公平与正义的道德义务,担负着确立与支撑人类的人性、正义和良知等价值观的责任。因此,法律必须符合道德要求,展现环境伦理的基本价值。


  

  现代社会,对自然权利给予更多的关怀与保护已成为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共识。维护自然的权利、履行人类对自然的道德义务亦是应对环境危机人类必须接受的现实选择和客观事实。给予自然权利应有的承认、法律地位和道德尊重,不以己之利损害自然的权利,将自然正义的法律价值与人的自由权利保护想契合,不仅仅是法治文明的彰显,也是构建生态文明社会时代诉求。环境法的肇起及引发的传统法学革命宣告了自然理性的回归,这是环境危机形势下的时代呼唤,同时,生态文明将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基本形态。当社会的缺乏一种价值制衡和道德制约而陷入自我封闭之时,传统的法治治理模式必然会对现代性道德进行反思和批判,这种超越个人生活的人类普遍利益的生态伦理和超越于人类之上并为之提供归属感和精神慰藉的全球普世伦理也必将成为未来中国法治发展与变革的内驱力和发展方向。


【作者简介】
刘洪岩,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注释】 大卫·雷·格里芬:《后现代精神》,王成兵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27页。
王凤珍、乔洪波:《环境危机呼唤环境人类中心主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年11期。
汤因比等:《展望二十一世纪》,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51页。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同上,第57页。
同上,第39页。
参见章国锋:《反思的现代化与风险社会--乌尔里希·贝克对西方现代化理论的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6年第1期。
哈贝马斯:《知识与信仰》,《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1年第1期。
参考王志平:《生态伦理的自然解读》,《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杨通进:《环境伦理学的基本理念》,《道德与文明》2000年第1期。
参考刘丽红、邹之坤:《自然伦理的本质及其辩证法结构》,《自然辩证法研究》2009年4期。
林晓君:《环境危机中的自然法理论价值溯源》,《理论前沿》2009年第4期(下)。
前引,王志平文。
常纪文:《再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评"法只调整社会关系"的传统法观点》,《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年第4期。
参见蔡守秋:《环境法学理论的要点和意义》,《现代法学》2001年第4期。
侯佳儒:《环境法兴起及其法学意义:三个隐喻》,《江海学刊》2009年第5期。
李义松、张广:《安全、公平、发展:环境法的价值谱系-- 兼论第一条之修改》,《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10期。
前引,侯佳儒文。
同上。
汪劲:《伦理观念的嬗变对现代法律及其实践的影响──以从人类中心到生态中心的环境法律观为中心》,《现代法学》2002年第2期。
前引,侯佳儒文。
徐祥民:《被决定的法理--法学理论在生态文明中的革命》,《法学论坛》2007年第1期。
2000年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进行的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显示, 我国有45%的人不同意为了保护环境放慢经济发展速度,只有25%的公众在购物时考虑到环保因素, 30%的人在处理废弃物时符合环境道德要求。
前引,徐祥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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