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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模式的尝试

  

  (3)辩论教学与其他实践教学模式的比较。组织学生进行旁听审判,或者是组织校内开庭,虽然可以让学生学习到许多实践经验和技巧,了解诉讼程序,但学生们往往是一种旁观者的心态,缺乏兴趣和参与感,并且由于现实问题不能够充分的做好庭前准备,了解案情,查找资料,仅仅是听取别人的意见,就好像咀嚼别人巨爵过的馒头,怎么也不香;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往往是人浮于事,更多的是走过程,很少能够深入到某一案件事实当中,运用各种知识进行分析……实践教学的方法还有很多,但是没有哪一种或者是哪几种方式可以取代我们的辩论教学,因为辩论教学具有趣味性、对抗性、开放性、深入性等特征。


  

  (六)辩论课程探索中的不足和改进方案


  

  1、学生范围较小


  

  我们的课题小组总共有学生30人,大一、大二、大三每个年级10人。并且这些学生本来就是极其优秀的,因为他们是我们从最初报名的几百人中挑选出来的。所以,通过他们研究的出来的结论可能不具有全面的代表性。因为在这么小的范围内,我们所进行的教学探索可能不够全面,我们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的设计也可能不能适应所有学生的情况,也许对于一部分同学来说进度会偏快,也许对一部分同学来说无法在短时间内积累那么多的知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今后探索中将会改正,具体做法是改变课题小组的组成:一是扩大小组规模,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二是改变选拨模式,不单纯是择优录取,而是要保证每个层次的学生都能参与。


  

  2、师资力量不足


  

  我们课题组一共有两位老师,一名研究生,相对于30余名课题组成员来说存在以下问题:教师组成过于单一,我们两位老师和一名研究生都来自于刑事法学院,分属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专业,在课题组的很多案例设计上就有所受限,其他部门法涉及力度不够。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今后课题组的成员组成上将会有所注意,一是引入其他部门法的老师,二是可以适当增加其他专业的学生,这样也可以适当的中和专业偏差问题。


  

  3、资料积累不够丰富


  

  课题组成立于2009年9月,距今不过半年的时间。虽然在以前的教学工作中有所积累,但是这样系统的作为一门课程来研究却还是鲜有尝试。在这半年时间当中,我们组织了大量的活动:内部进行实战教学6次,和外校进行实战演练4次,同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合作练兵1次,总共积累教学课时130多个[33]。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没有完成教学用教案的编写,还没有一本全面系统科学的教学提纲。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会在今后的课程当中不断总结,不断尝试,争取早日完成本课程教学用教案和教学提纲的编写。


  

  4、结论未经过推广检验


  

  至今为止,我们的辩论教学课程还没有从课题组走向全体学生,我们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都是围绕着课题组而进行的。我们的课程设计是否合理,我们的教学进度是否科学,我们的课程内容是否具有吸引性,这一切都没有经过同学们的检验。对于此,我们建议学校早日开设1—2个辩论教学课头,将我们的结论和成果加以推广,并接受同学们的检验。


  

  五、结论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各个领域的全面发展,中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是必然的趋势,因为“从来就没有外在于社会的孤立、抽象的教学内容,教学内容总是要为当下的社会发展服务。[34]”对此,各种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课程被不断的引入到各个法学院就是最好的证明。其实每一种教学方法和教学课程在设计上都有其优点和缺陷,但是针对中国国情的现状,针对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针对中国法科学生的现状,我们认为迫切需要的就是通过教学方和和教学课程的创新和改革来提高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迎合社会的需要,提高就业率;而要想提高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最主要的就是要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因为实践是从理论到实务的最佳桥梁;而要想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最便捷有效的方法就是采用实践教学方法,因为实践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实践能力;而在实践教学方法当中,收益最快而又在教学课程之中最可行、最全面锻炼实践能力的就是开展模拟法庭辩论教学;而想要进行法庭辩论教学,最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最有利于学生在校内就能够实现既定目的的方法就是开展系统的辩论教学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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