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法制建设
张辉
【摘要】当前,我国重金属污染形势非常严峻,正在威胁着公众的健康。从法律层面分析,存在地方政府超越权力边界盲目招商引资、环保监管失灵、环境标准不科学、环境信息公开不规范、缺少专门性法律规范等方面的原因,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重金属污染的防治。
【关键词】重金属污染;防治;对策
【全文】
一、我国重金属污染的现状
重金属污染,是因人类活动导致环境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加超出正常范围,并引起环境质量恶化,危害人体健康。不同于其他污染物的可降解特性,重金属污染物可以永远在环境里循环,极难降解,这就加重了其对人群的危害。尤其是存在于水和土壤中的重金属兼具富集性,是不可逆转的。重金属污染物通过水和土壤进入到食物链,最后在食物链的末端——人体中富集,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近几年,我国很多地方蓄电池制造、冶炼等生产企业违规生产造成周边人群血铅超标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当前,我国重金属污染形势非常严峻。2010年发生了14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其中9起是血铅事件;今年1-5月又发生了7起,都是血铅问题。以“血铅超标”事件为代表的重金属污染已经袭卷陕西、河南、湖南、福建、广东、四川、湖南、江苏、安徽、山东等多省区。重金属污染正在威胁着老百姓的健康,并且事件特征鲜明:一是受害者自己首先发现健康危害,经临床确认后向排污的嫌疑对象维权、申诉,引发“事端”;二是政府和环保部门在事件发生后出面解决问题,但多遭遇公众对政府公信力质疑,扩大“事态”;三是问题解决呈现“企业污染—百姓受害—政府买单”的恶性循环,虽然暂时控制了“事端”、平息了“事态”,但“事未了”。[1]
不管是空气中还是污水里的重金属污染物,在逐渐沉淀之后,最后的归属都是土地。空气与河流可以逐渐自我净化,土壤的污染却不会自动解除,即使过千百万年,它仍然稳定地存在。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污染状况如何,至今尚未有清晰的全国地图。在全国各地重金属污染事件集中爆发之前的2005年,由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等国家部委牵头,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次超大规模的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然而,截至目前,这项历时5年多的全国土壤重金属调查结果还未正式公开。
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土地,大多分为两种,一为农田或耕地,一为城市用地。据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在城市,由于面积的扩张,导致一些原先分布在城市外围郊区的农药厂、化肥厂、化工厂等变成城市中心区,在改变土地用途时,出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