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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的本体论批判

  

  我国著名法理学家张文显先生在评论法学中的本体及本体论概念时认为:“任何一门科学的出发点都是其研究对象的本体性质或问题。法的本体就是法的存在及其本质、关系、规律和内在联系。关于这些问题的理论研究就是法的本体论。法的本体论具体涉及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构成要素、结构和体系,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作为法的核心内容的权利和义务的逻辑展开等重大内容。”{5}葛洪义先生认为,法的本体论是指关于法律现象究竟是什么的学说和观点{6}。可见,权威学者对法学本体(论)的认识其实是“借用”了哲学本体(论)的概念,给人的印象是:法学的本体就是法学中存在的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本体论是就研究这些重要概念的方法论。法学本体研究不仅仅如此。事实上,它还可以对任何一个可客体化的概念作本体论分析,其遵循的原则就是:把所研究的概念看成一个相对独立于意识的客体化的事物,进而对其存在形式、存在方式和存在属性作形而上学的分析。尽管法学中的本体与哲学中的本体并不完全一致,但在探索事物的不变性,追求一致性和整体性上却是共同的。


  

  (三)法学本体论的思维特点


  

  法学本体论研究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法学本体研究适用法的静态概念。在黑格尔那里,概念是思想的规定性,而思想是关于事物的规定性,因此,概念是思想关于事物的规定性{7}。法学概念,也遵循黑格尔这一界定。因为,任何法律既是一种规则体系,同时也是思想体系。作为规则体系,是从形而下的角度认识法律的;作为思想体系,是从形而上的角度理解法律的。规则是可以基于经验的判断、现实的需要,因而是具体的、可感知的;对法律而言,规则体现着法制。思想是基于价值的追求、纯粹的推演,因而是抽象的、只能靠感悟;任何规则都必须承载着一定的法理,寄托着一定的道德关切和一定的信仰;对法律而言,思想体现着法意。任何法制的成长、运作,都伴随着法意的支撑。缺少法意的法制只能沦落为技巧和权势,成为某种单纯的工具。法制和法意都根植于人生活的世界,法律之道即是生活之道,分别表述着生活的规则性和意义性,法制即生活的规则,法意即生活的意义。所以,法律概念也维系着黑格尔的“思存统一性”,即“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认思想与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8}法律概念也是思想关于事物——人世生活的规定性。


  

  法学中的概念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概念反映的是法的运动,如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运行(包括法的制定、实施等)等,这类概念一般被认为是法的动态概念;另一类概念反映的是法的静止,如法的体系、法的要素、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的渊源、法的效力、法律责任等,这类概念一般被认为是法的静态概念。当然,根据辩证法的原理,事物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以上关于法律概念的静态分类中,多少也会涉及变动的因素,如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本体论只研究静态概念或者虽有变动但在很长时间里其内涵具有相当的稳定性的概念。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关“法的价值”(如正义、秩序、自由、效率、人权)这类有着千古源流的概念也完全可以进行本体论研究。之所以静态概念可以采用本体研究,其原因就在于该类概念可客体化,适合规范分析。


  

  第二,法学本体论研究本质上是形而上学研究。在哲学史上,形而上学的概念源自亚里士多德一部著作名称,其拉丁文为metaphysica,本意为“物理学之后”,由古希腊罗得岛的安德罗尼柯把亚里士多德专讲事物本质、神、灵魂和意志自由等经验以外的著作编排而来。形而上学从13世纪开始被作为哲学名词使用,意指研究超验的东西(神、灵魂和自由意志等)的学问;它曾被用作哲学的别名,其意指建立一个观念体系以对实在的性质作出判断{9}。后一用法被传承了下来。随着科学技术和现代生活的发展,形而上学正被人们所遗忘。在当今学术界,人们受实证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关注更多的是具体哲学问题的研究,少有人提及形而上学,即使提到它,也多是在批评、否定的意义上。然而,康德却严正警告说:“人类精神一劳永逸地放弃形而上学研究,这是一种因噎废食的办法,这种办法是不能采取的。”{10}形而上学的根本特征是以思维(概念)规定感性(事物),在概念中确认哲学所追求的“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这种“基本原理”可以使人类经验中各种各样的事物得到统一性的解释,或者可以被理解为某种普遍本质的各种具体表现,从而使思维实现其把握和解释世界的“全体自由性”{7}。尽管形而上学被所谓地“终结”了,后形而上学目前甚嚣尘上,但只要人类还是以“人的形象”出现,还未获得像神那样超越时间和能力的限制,形而上学就永远不会被“人”遗忘,因为人类在现代科技的羽翼下赶走了甚至打倒了神的权威,这既是进步又是堕落。对权威的服从与敬仰,像基因一样根植于我们的灵魂,别看后现代主义喊得那样凶,其实也不过是想树立“没有权威的权威”。那些反对形而上学的人或者某种意识形态,其实还是在以“形而上学”的概念在反对形而上学,没有跳出也跳不出形而上学的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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