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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西方民主国家刑事政策的变化:以法国为例

  

  ②城市暴力指标还反映出1919-2007年周期内犯罪质量上的改变。


  

  在1919-1955年的相对稳定期,犯罪结构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侵犯财产罪约占犯罪总数的65%,侵犯人身罪占犯罪总数的30%左右,侵犯公共事物罪占犯罪总数的5-6%。但是由于汽车这一交通工具的发展而造成的过失杀人和伤害的数量剧增。


  

  在1956-2003年的犯罪增长期中,犯罪总量中增长最迅猛的仍是盗窃、窝藏及其他侵财类犯罪,但有一些质量上的变化值得我们重视。


  

  首先是暴力行为大增,这些暴力行为的形式各样,从家庭暴力一直到恐怖主义;另外是性犯罪(强奸、恋童癖等)[26]的增长。因此在最近的2002-2007年期间,故意侵害人身的暴力行为增长了13.9%,而同期警察机构统计的重罪和轻罪的总数下降了9.44%


  

  其次,应该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在犯罪总量中占越来越重要的比例。1955年是二战后犯罪量最低的一年,但自该年后,依据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1945年2月2日法令判决的未成年人数目大幅增长。被判决的未成年人在1955年仅有13775人,20年之后则达到58625人(1975年),30年之后到2005年则达到82556人,也就是说几乎是1955年的六倍。而在此期间,0-19岁的未成年人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一直在下降,从1970年的33.2%降至2000年的25.6%。警察统计的刑事被告数印证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增长态势。1992年,未成年刑事被告仅占刑事被告总人数的13.88%,即98864人,而到2000年则占到20.3%,即170000人,到2006年占到21.58%,即201662人。[27]


  

  另外,无论从质或量的角度考察,跨国犯罪的增长都值得我们重视。跨国犯罪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出现,被称为经济全球化的“黑暗面”。[28]


  

  (2)理论上,新社会防卫运动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


  

  ①新社会防卫运动最先发端于比利时人阿道尔夫·普林斯的学说。普林斯1910年发表的题为《社会防卫和刑法的转变》的小册子总结了国际刑法联盟创立者的实用主义新观点,人们称之为最早期的社会防卫。二战前,意大利人菲利普·格拉马蒂卡(FelipoGRAMATICA)继承了“社会防卫”思想,他提出用“社会防卫法”来取代刑法,用反社会性概念来代替责任概念,取消刑罚,甚至取消法官而由专家代替,让一切活动的目的都服从于犯罪人的再社会化和改善[29]不过社会防卫运动最重要的、最活跃的代表人当属法国人马克·安塞尔。安塞尔是最高法院的庭长,他在法国[30]以及全世界坚持不懈地倡导和传播被他称为“新社会防卫运动”的思想。[31]


  

  安塞尔之所以在“社会防卫”的名称前加上“新”字,就是为了反对格拉马蒂卡过激的社会防卫言论,并表明自己理论的独特性。


  

  安塞尔反对格拉马蒂卡的观点,反对放弃传统的刑法,反对建立一个边界无限大、对个人自由和人权充满危险的“社会防卫法”。为了对抗刑法领域过分的法律教条主义,安塞尔建议实行“非法律化”,也就是说放弃古典主义刑法不切实际的假定[32]和推定,放弃复杂的纯抽象的辨别[33]。


  

  马克·安塞尔积极倡导的是一种法律和道义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将犯罪人的人格及其复归社会视为一切刑事政策的核心。安塞尔并没有因此放弃刑事责任概念,但他并未将刑事责任看作是刑事犯罪的特[34]以及判处报应刑的起点,而是将其视为所有社会责任教育行动的终点,这些社会责任教育借助于与各犯罪人人格相适应的社会防卫治理来实现。传统的刑罚因而被扬弃,取而代之的是由不同的再社会化治理构成的、随临床犯罪学发展而得以明确的“社会防卫措施”。


  

  除了刑事实体法方面的这项重大革新之外,新社会防卫论还重新设计了符合其复归目标的刑事程序。这一新程序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程序中增加了对犯罪人人格的考察以及将刑事诉讼划分为两个阶段:即被告人有罪性成立的阶段和在了解犯罪人人格的基础上确定复归措施的阶段。


  

  ②虽然新社会防卫运动统治刑事政策领域近40年之久,但其理论并非得到所有人的认同。20世纪6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种调和古典刑法和新社会防卫论的倾向,被称为“新新古典主义”。[35]根据新新古典主义的观点,需要区分刑事判决的两项功能:刑事判决的确有追求犯罪人再适应社会的目的,但是刑事判决首先应该通过确认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并谴责其反社会的行为来惩罚犯罪人的过错。此后,又有一些更为严厉的理论简单否定了马克·安塞尔的理论,号召回归传统的刑罚,甚至强化刑罚。[36]


  

  从政府的政党以及政党领袖表达的刑事政策观来看,右派与左派是不同的。右派政党虽从未真正赞同过马克·安塞尔的观点,[37]但长期持谨慎态度,似乎窘于反对左派刑事政策中的人性乐观主义。[38]而相反左派政党则深受新社会防卫论关于犯罪人及其治疗的主要观点以及马列主义经典学说的影响。马列主义的经典理论认为犯罪是资本主义的一种副产品,应该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到来而消亡。[39]。直到1997年,左派政府才开始批判所谓的“宽恕文化”,重推个人责任观,并真正开始关注人们对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担心,[40]此后,左派和右派针对安全问题竞相发表言论,右派以往的尴尬消除了,而左派虽努力调整,但在安全问题上仍很难协调力量与右派抗衡。[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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