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功地解决了犹关中华民族历史命运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包括主权统一、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各民族在社会主义旗帜下的大团结[18];改革开放后的经济高速发展。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和全球化时代,对于发展中和欠发达经济体,既要实现经济发展,又要维护一定成的的社会正义,既要加入全球化进程,又要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因此,尽管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但都程度不同、原因不同地采取许多社会主义的政策,或为实行社会主义政策而奋斗(如南美)。遍布各国社会的人权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同社会条件下出现的不同类型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现。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自私狭隘和急功近利的本性决定了这一制度的局限性。它以历史上的贫富差距和现在的南北差距维持其在少数国家的成功[19]。当今世界的主要问题,包括和平与发展、气候变化、南北差距、生态危机、资源危机、文明冲突,没有一项可以完全依靠自由主义来得到彻底解决,社会主义思想在未来必然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重点应放在加强权力监督上,特别是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多党制并不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敌人。我国当前实行的就是一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共产党人以消灭国家、消灭政党为己任,不应害怕多党。无论是一党还是多党,都会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的阶段性产物[20]。但我们不可照搬西方多党竞选模式。实践已经证明,在条件不具备的发展中国家,多党竞选制“民主”有限,却往往为金钱势力、集团势力、外国势力影响和干预国家政治生活敞开了大门。但这决不是说,我们应该完全排斥西方的政治制度。在理念上,社会主义反对的是享受自由的不平等,而不是自由本身。民主选举更是社会主义价值的体现。我们拒绝采用多党竞选模式,却决不应该拒绝选举本身。不管是选举官员,还是重要决策,如果通过人民投票方式可以最佳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和促进民利,都应该鼓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农村基层选举和党内选举制度,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当今流行的选举理论和经验都是西方的多党选举,在一党法定执政条件下如何办选举,将更多地有赖于我们自己的探索和创新。
目前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弊端是权力过于集中而缺乏监督。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我国政府部门权力之大在全世界是少有的[21],而这种权力在日常行使过程中受到的监督力度之弱,也是全世界少有的;因此出现各类消极负面现象十分必然,包括消极腐败、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铺张浪费等等(下文统称“消极负面现象”)。在权力监督方面,我们不可能照搬西方模式,但古今中外政制的经验却有不少值得参考的地方。比如,在利用权力监督权力方面,可以发现:一项权力要靠另外一个更高的或至少是平等的权力进行监督或制约;实现权力监督制约需要避免把同一权力全放在一个人或一个机构身上;监督制约应该是一种日常性的活动;监督应该有法定程序,不被人为因素阻止或削弱;监督制约需要落实权力公开;公开的范围越大,内容越详实,监督就会越简便有效。
我国现行监督机制,包括议会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可谓面面俱到。但监督力度和监督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缺乏具体操作程序保障监督的落实;二是事后惩治性监督多,日常性、业务性、防范性监督少;三是行使权力的机关信息封闭,极大地妨碍了监督。实际上,我们完善监督制度的有利条件很多。我们完全可以利用对现有监督制度的落实、充实、加强、完善,逐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特别是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因为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是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最现实和最权威的两种法定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