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西方“民主”制度的发展乃是一定的政治经济发展的历史产物,并不是一种先念的“民主”理想的结果。如果说人类社会存在一种“理想”化的民主形式,那么这种“理想”化的民主在历史上可能是共和主义民主[10],在今天则是社会主义民主,因为社会主义民主企图同时在实体和程序上实现最完备的人民民主。
三、社会主义民主是共和主义民主的历史发展,发展潜力巨大
“结党营私”历来遭到中国政治文化的谴责,也长期被西方社会所反感。就在一个世纪之前,当主要西方国家多党竞选制度已经主导政治生活时,西方社会和知识界对它的批判还远远多于对它的赞扬[11],多党竞选简直就是玩弄权术、金钱政治的代名词。只是到了以一党制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建立以后,多党制成为自由资本主义世界区别和对抗社会主义制度的必要特征,才逐步被资本主义社会所接受,并被贴上“民主”的标签而受到推崇。有关“民主”的各种理论也围绕多党制展开。在理念上,多党制以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为意识形态基础,将个体自由推到最崇高地位,强调人有天然权利,主张程序比结果重要,认为政府是不得不接受的“恶”。
在理想上,人类社会始终推崇共和主义民主。共和主义强调人是社会的存在,倡导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德;政府由全体公民参与,应体现全体公民的“公意”,参与政治生活是公民实现幸福和至善追求的必要途径。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这种共和主义的理想始终延绵不绝。作为共和民主制起源的古希腊雅典民主(撇开其奴隶制)典型地体现了共和主义的特点。共和主义思想与共和精神从亚里士多德、卢梭,到马克思以及后马克思时代的一些新社会主义思潮,始终在西方思想史上占据重要地位。西方后来发端于英国政治的自由主义民主制度,包括个人主义思想和多党竞选制度,基本上走到了传统共和主义理想的反面[12]。
在东方,共和主义的理想存在发育和发展的天然土壤。历史上的东方社会一直排斥个人自由主义,而推崇利他主义[13]、集体主义。东西方这种意识形态上的差别大概可以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历史条件找到其根源。西欧历来土地肥沃、人口稀少、风调雨顺,在经济上采取个人主义和政府不干预政策似乎最有利于发展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最经典地阐述了资本主义条件下个人自由主义的富国论。同时,欧洲的王权与贵族世袭、宗教神权统治组成了中世纪最严密的体制和思想“铁幕”,近代的宗教改革和教派分裂又造成了严重的信仰矛盾。唯有提倡个人自由主义才能打破这两层“铁幕”,给新兴资产阶级以发展空间,并解决不同宗教信仰间根深蒂固的冲突[14]。
而在东方社会,特别是在中国,人口众多、土地贫瘠、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灾种之多、灾害之频、灾域之广、灾情之重,一直为世界其他各地所罕见。在这种条件下,只有采取集体主义和政府干预政策才能最好地保护个体利益和国家利益 。[15]同时,我国封建时代“封”而不“建”,科举和军功可使寒门入阁、布衣拜将;儒家思想提倡世俗道德,宽和包容,不拒异教,但也不鼓励宗教主导,社会没有严重宗教冲突之害。应该充分肯定我们的祖先创造的制度文明有其先进性、现代性的一面。到了近代,中国传统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工业化、科技化的要求,不能适应外国军事强权的压迫,陷入落后和被动挨打的局面。孙中山先生倡导“三民主义”以挽救中国,认为在中国提倡自由主义,不符合中国实际,必然得不到群众的响应;搞资本主义也决不能重复西欧有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老路,必须由国家来控制和开发土地、矿山、交通、水电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资源和产业;“政”权在民,“治”权则由人民授予政府[16]。以毛泽东和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先后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思想上提倡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但保障人民的思想自由、宗教自由,即主导思想一元,但允许社会思想多元。在经济所有制上实行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制度上逐步健全“按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17]。在政治制度上追求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再由人大选举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管理。中国共产党作为劳动阶级和全体人民的代表,在国家机关中居于领导地位。共产党除了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特殊利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是对中国传统封建制度和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性扬弃,对孙中山先生民主救国思想的批判性继承,和对人类共和主义理想的创造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