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中国“混合法”
黄震
【关键词】混合法
【全文】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六十年一花甲,共和国的辉煌成就、和平崛起与隆重庆典吸引了全球的眼光,世界范围内兴起了一个寻找中国道路、发现中国模式的热潮。这是自2004年5月美国学者雷默发表著名的《北京共识》引发了中国道路、中国模式的世界性讨论的继续。
实际上,试图找到中国独特的道路、发现中国独特的模式,这种追求并不是始自美国人,也不只是发生在当代。鸦片战争后的一百七十年来,特别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每一代中国人都在试图反思中国数千年走过的道路,找寻今后中国发展的出路。品味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气质,探索中国法律发展的独特道路,这是自中西法律碰撞、交汇开始,中国法律人在法律变革中的理性追求。这一百多年来,我们中国法学者在不断探索,从中国本土经验出发,在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和法理学等研究层面展开,对于探索中国法律发展的独特道路,提出了诸多具有重要影响的理论和观点,如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提出“中国法律儒家化”的论点,就曾产生世界性的影响。
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曾经在他的一本书中自问:“什么是你的贡献?”他试图找到中国法学家的贡献,确定自己在世界法学之林中的地位。总体上评价中国法学家对世界法学有什么贡献,问题或许太大。但是,我注意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武树臣教授对中国法律文化研究的贡献,越来越得到中外学者的重视了。
武树臣教授关注当代中国法制建设中的“判例”问题,发现中国古代判例法传统和混合法样式,系统提出了法律样式理论,不仅对于我们认识中国法律文化,也对于研究世界法律文化有着重要的价值。他通过自己的独立研究,发现并命名了中国的“混合法”,而且预言:世界法律发展必然会遵循法律样式内在规律,朝着“混合法”样式发展。这是他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断言,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个断言在不断得到验证。虽然“混合法”理论现在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重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相信这一理论必将进一步引起世界性的回应。
本文仅以“混合法”概念为中心,通过中国期刊网进行文献检索,对武树臣教授公开发表的几十篇论文和著作,结合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和法理学有关研究,作一个当代学术史的考察。